文/朱曾汶
每天能在书桌前哪怕枯坐一小时也是人生最大的幸福——这是我进入晚境病魔缠身后最深的体会。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有了一张属于自己的书桌,不过那不是真正的书桌,而是我父亲不知从哪所小学弄来的一张小学生的课桌:黑颜色,桌面可向上翻起。我每天坐在这张桌前做功课,看小说,五年级的一篇作文《夏天的乐趣》还被选入《全国小学生优秀作文集》,父亲欣喜之余,特地奖赏了我一客西餐:猪排加罗宋汤。
岁那年,父亲在杭州公路局长任上因脑溢血突发,永远离开了我们,我随母亲从杭州来到上海,与弟妹一起寄居在姑父母在石门一路的豪宅里。姑父是南浔巨贾,其父刘镛靠丝绸起家,即当地所谓“四象八骆驼七十二只小黄狗”中的“首象”,脍炙人口的旅游胜地小莲庄就是他家的后花园。那时我人小,住的房间也小,用的书桌是姑母用过扔在那里的一张半新不旧的西式梳妆台,竖立的镜子已被卸掉,几只大小不一的抽屉正好可以容纳当时中学生为数不多的课本和练习簿。我就利用这样一张冒牌书桌修完了全部初、高中课程,如饥似渴地阅读外国翻译小说,并且在当时上海出版的《学生》月刊上发表了多篇习作,锻炼我的中文写作能力。文章内容差不多忘却了,只记得有一篇《爆竹》,描写除夕夜震耳的爆竹声酷似日寇的枪炮声,使我猛地回想起与日寇势不两立的亲爱的父亲,以及儿时和父亲一起燃放爆竹,爆竹一响我赶紧掩住耳朵钻在父亲怀里的情景。
年进大学,住的房间由小变大,书桌也换成一张正宗的红木写字台。这种老式写字台十分巨大,除当中一个大抽屉、左右各四个小抽屉外,桌子前部还有一个高高的拱形架,架子两端各有两个微型抽屉可安放文具杂物,中间空当可插一排书。那是豪宅原有的家具之一,也是我平生用过的最豪华气派的书桌。我就坐在它前面发疯般读大学英语,看英文书,写英文作业,锻炼我的英语读写能力。此外,我也抽出时间为关露主编的《女声》杂志写了几个短篇小说,继续我的文学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