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6年开始,公务员平均工资的省际差距开始超过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省际差距,并在2004-2006年间达到顶峰,公务员平均工资最高的北京是最低的河南、陕西的3倍多。
因此,2006年工资改革的重要目标就定在了“规范津补贴”上。此次改革要求地方的津补贴标准要根据“下管一级”的办法报请上级政府审批。也对基本工资结构做了调整,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不再保留,级别工资权重有所加大。
2006年的工资改革直接塑造了今天的公务员薪酬格局。这次的改革在地方各部门之间进行“削峰填谷”,也出现了一些关键词。比如“阳光工资”、“同城同待遇”以及“限高、稳中、托低”等。
2013年初推行的“八项规定”延续了“阳光工资”的改革精神。2013年8月,相关部门明确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加班费、值班费、过节费和超标缴存住房公积金,或以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补贴等行为进行惩处。
“阳光工资”与“八项规定”出台后,一些机关原先“不上台面”的收入被取消或变成“明补”,导致改革执行情况并不十分理想。
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一直没有建立健全,缺乏一个地区之间津贴补贴标准的合理区间,仍然使各地财政自行发放,造成津补贴比重过高,且地区之间很不平衡,引发多方不满。
2015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的调整
自2006年工资改革后,公务员基本工资大约只占全部工资的30%左右,其余70%为各种津补贴。
早在今年1月19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证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3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明确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这次工资调整的实际增资幅度并不高,月人均实际增加300元左右。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昕教授看来,此次推动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改革,无法解决公务员工资改革面临的最根本问题–无论是其中存在的基础工资偏低的问题,还是隐藏的腐败风险。这更像是在当前公务员士气低落的情况下做出的安抚之举,只是一项“临时性的修补”。但中国劳动协会副会长苏海南认为:“公务员工资配套改革分为几个层次,一是公务员工资、福利、社保等制度的配套改革;二是与财政体制等的配套改革;三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四是与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
在苏海南看来,接下来要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思路变成现实,公务员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处于同一制度框架,实现养老金并轨。
(引用文献及参考资料:吴木銮《公务人员调薪执行》、《The Equal Pay Policy in China》《60年来,中国公务员怎样发工资》;杨奎松《五十年代领导干部的工资住房轿车待遇》;马亮《中国公务员工资真相与治理难题》;余东阳、苏少之《中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水平的演变探析》)
本刊记者 麻晓天/编辑 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