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逊可能是美国史上最粗鄙的总统。他被讥讽为德州老粗,因为肯尼迪遇刺才从副总统承继总统大位。
他之粗鄙首先表现在言谈,他爱在公开场合口不择言,让国民蒙羞。例如,一次《生活》杂志记者报道他匿报1400万元的财产,他愤而对新闻界抱怨:“那个记者上星期才跟我裸泳,他看到我那话儿,但没拿尺量,怎么知道它有14吋长?”
还有一次,他在宴请贵宾时说,华盛顿是一个利益交换的城市,这个城市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操人的,另一种是被人操的。”
言谈之外,他的粗鄙也表现在行为和待人处事上,例如他爱如厕时叫下属在旁,接收他的嘱咐和指令,不顾下属难堪;又如前述,他爱强迫男性幕僚与记者跟他在白宫的健身房裸泳,说如此肉帛相对才能显示坦诚。
他常常对下属提出无理以至侮辱性的要求,例如有一回,在穿上新袜子前,他要求一名军方侍从帮他洗脚;另一次则要求侍从帮他修剪脚趾甲。他也习惯了在女秘书面前全身赤裸。
他的好色更是到了一个下流的地步,在此暂不多谈。
但粗鄙、好色并不代表他无所作为,有时,不太正人君子之辈反而更擅长政治操作。约翰逊希望建立一个大社会(the Great Society),解决贫困和种族不平等问题。因为懂得与国会包括当中的政客打交道,擅于拉拢,他成功通过几项重要的民权、民生法案,立法成绩斐然。
但可惜,他任内,美国在越战这个泥沼越陷越深,投入越战的美军子弟兵以及造成的死伤越来越多,国内反战浪潮高涨,但他却苦无华丽脱身越战之法,结果越来越意兴阑珊,最后放弃连任。
这样粗鄙的一位总统,饮食习惯如何,是否也反映出其性格呢?
约翰逊喜欢喝浓烈的调酒,如威士忌加苏打,烈酒更要占到四分之三。侍从的调酒稍不如意,他就把酒杯摔在地上。事实上,他还经常喝醉。他的臭脾气不止于此,常常提出无理的要求。一次从德州坐空军一号返回华盛顿的途中,他点了沙士汽水,幕僚跟着也点了同样的饮料,因此一打沙士旋即报销,等到他再想多要一罐时已无存货。这位总统竟如此欠缺修养,为了区区一罐汽水勃然大怒,更命令以后要在飞机上储备几千罐,当然并没人认真理他。
他的至爱是肉汁丰盛的牛排,但却吃得粗鄙,惯于吃时随意大声打嗝。更有一次,当他一口咬下牛扒三文治时,刚巧咬到软骨,便吐在手里丢开,不料却落在旁人碗里;还有一次,他正吃着心水的烤牛肉,见旁人端着另一碟,便一手抢过来,高声呼喊:“你这个蠢蛋,你吃的肉根本没有烤熟。”再走过去以粗口责骂服务员,并说如果有下次,便把他们送到越南,还把碟子摔在地上。
除了牛排,其心头好是老家德州的家乡菜,例如烧肋骨、鸡肝、腌渍黑眼豆(pickled black-eyed peas)、没有加豆的辣肉酱(chili with no beans)等。
法国政治巨人戴高乐总统出席肯尼迪的丧礼时曾说:“肯尼迪是美国的面具,约翰逊才是美国的真面目。”不知美国人感受如何?
(本文部分取材自彭滂沱所著《打造美国总统一书》;以及Kenneth T.Walsh所著《Air Force One:A History of the Presidents and their Planes》)
文 蔡子强 编辑 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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