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旧案
吴国阜律师与陈焕辉是在2013年5月3日相识的,那天是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福清纪委爆炸案”的日子,吴国阜本想去法院旁听,可是被拦在警戒线外,最终也没能进去。跟他一起等在外面的还有不少围观的群众,相比其他人,陈焕辉显得非常“本分”,他安静地站在远处,虽然手里也捏着材料,但并没有四处散发,吴国阜有点好奇,走过去问了几句才得知他来为儿子陈夏影申冤。等看完两页材料,吴国阜愤怒升腾,当即决定帮助陈焕辉。“案子实在是错得太离谱了,全部的证据只有刑讯逼迫之下得到的口供,没有任何物证,而且作案的时空条件根本不成立。”
这是桩发生在十几年前的旧案,1996年4月26日,家住福清市融城镇的12岁男孩唐明被绑架,家中先后发现两张字条,在第一张字条中,绑匪自称是香港14K组织福清分堂堂主,勒索7万元赎金,要求送往指定地点,唐明的父亲唐国良报案之后带警察前往,绑匪没有露面,第二天,唐家又发现了第二张字条,绑匪要求当晚12点把钱送去自来水厂门口,还警告说“再带人来钱就不要了”,自此之后便杳无音讯。直到5月20日,警察在一所小学附近发现已呈白骨化的尸体,经鉴定为失踪的唐明。
福清公安局针对此事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排查,逐渐将侦破范围缩小为唐明父母所开的食杂店,重点调查经常出入该店又有吸毒等劣迹的青少年,陈夏影、黄兴、林立峰等十几人都在其中。唐国良夫妇还向警方回忆,案发前些天,黄兴曾提出在食杂店赊欠两包香烟,被拒绝后恼羞成怒,认为是看不起自己,扬言要报复。之后,专案组从福清街头巷尾的奇谈中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林立峰。按照群众的描述,林立峰参与了一场有关唐明死因的讨论,他纠正了别人“唐明被人砍掉手脚和头颅”的说法,信誓旦旦地宣称“唐明是被人用手掐死的”,这一消息传到办案人员那里,被当成重要线索,对林立峰的调查随即展开。在此过程中,办案人员又发现黄兴、陈夏影与林立峰三人每天都用传呼机不断联系,“好像有什么秘密”,于是将他们列为重点嫌疑对象,6月2日,三人被一同抓获。经过一天时间的突击审理,办案人员“确定”了三人的罪行。6月3日,福清公安局即张贴布告,宣布“4·26”绑架杀人案成功告破,作案人为黄兴、林立峰和陈夏影。随后,福州当地的新闻媒体上接连刊登《撩开迷雾见真凶》、《拨云见日破迷案》等报道,对专案组的“功劳”大肆宣扬。
在警方宣布破案21个月后,1998年3月2日,福州市检察院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黄兴、林立峰和陈夏影构成绑架杀人罪。在起诉书里,三人作案的经过得到了完整而详细的描述:1996年4月24日,林立峰到陈夏影家索要欠款,黄兴正好也同时在场,陈夏影表示经济拮据无法偿还欠款,提议绑架唐明、勒索其父母,黄兴和林立峰当场表示同意。第二天,三人协商购买了尼龙绳、线毯、透明胶布等作案工具,并拟定恐吓信,由林立峰找人代抄。4月26日晚,林立峰雇了一辆柳州货车到融城西门旧桥十字路口等候,黄兴和陈夏影则到唐明家,入室后用透明胶布封住唐明的嘴,用尼龙绳捆住他的手脚,并用线毯包住,持菜刀撬开衣柜及桌子的抽屉后未搜到钱物,于是留下字条,将唐明抬上车,运送到陈夏影家。4月27日晚,林立峰、陈夏影前往指定地点取款,因怀疑附近有公安人员而未敢上前,当晚又商拟了一封恐吓信,找人代抄后送至唐家。4月28日晚,三人前往指定地点取款,但未见有人前来,便返回陈夏影家。由于蒙在唐明眼上的布条脱落,林立峰被认出,三人怕罪行败露,于是共同按住唐明并掐其咽喉致其死亡。事后,林立峰和陈夏影驾乘摩托车将唐明的尸体运走,抛尸于融西小学水池旁的芦苇丛里。5月20日,尸体被群众发现,经法医学技术鉴定为唐明。
案情描述看上去翔实而严密,但是支撑案情的细节和证据却经不起推敲。除了当事人的口供与证人的证词,办案机关没有拿到任何其他证据,尼龙绳、线毯、柳州货车等所有物证均“不翼而飞”,勒索字条的代写者以及柳州货车的车主也都没有找到。审判过程中,当事人更是当庭翻供,否认绑架杀害唐明,称没有作案时间,所有的有罪供述都是在严刑拷打之下被迫做出。
由于直接证据不足,这桩案件经历了颇为曲折的审理过程,历时10年,先后两次被发回重审,从福建省中院到福建省高院前后经历了6次审理,代理律师都换了好几波。虽然这期间一直没有发现和补充新的证据,但2006年,福建省高院第三次做出终审判决,出人意料地维持了原判,三名被告人陈夏影、黄兴和林立峰的绑架杀人罪名成立,黄兴和林立峰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陈夏影因未满18周岁,被判处无期徒刑。
最终的判决结果虽然已经下达,但坚信儿子清白的陈焕辉却不肯放弃。他成为三个当事家庭的灵魂,一直带头坚持上访、申诉,将信件和材料寄往中央和福建省各大权力部门,但大部分材料都石沉大海,从头到尾,陈焕辉只收到福建省高院驳回申诉的通知书。直到2013年5月他偶然遇见吴国阜,案件的转机才开始呈现。吴国阜很快联合了刘志强、周立新等五名律师组成律师团,他们一边往检察院、法院寄送申诉材料,一边在网络上发布《致福建省高院院长马新岚的公开信》,借助媒体和舆论力量扩大案件的影响,2015年2月9日,终于收到了福建省高院的再审决定通知书。
- 看不过瘾?点击下面链接! 【本站微信公众号:gsjx365,天天有好故事感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