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利无罪释放:不只是一个英雄故事

时间:2017-05-23 09:16:04 

“这就是我9年的结果,我是无罪的。”2017年4月7日下午3点钟,天气阴,北京市民郭利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对着摄像机念出了这句话。

第一次采访时,我还没说话,他自顾自地先开启话题,一字一顿地强调了两件事:“第一,我已经宣判了,无罪;第二,我正式声明,我会向当年提出再次赔偿的两家企业(雅士利和施恩)要求承兑,承兑他们当年答应的款项。”强调完这个结果,他才等着我提问。

从2009年被拘留进入看守所,8年多的时间里,他有无数的时刻需要这个结果——“无罪”判决,以此反驳来自围观者的窃窃私语,“郭利太贪心”;以解答来自家人的质疑,“你总归捅了一个娄子”。他在狱中拒不认罪减刑,就是因为拒不接受任何有关自己行为有瑕疵的结论。

维权对他来说本是生活的插曲,他原本有自己的生活轨道。在那个轨道上,他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有待遇优厚的同声传译工作,不用坐班,自由接单,出入于钓鱼台国宾馆和知名公司外企的会场;有亲朋好友公认“年轻漂亮”的妻子。妻子因病赋闲在家,两人感情“起码算不错”。对年近40岁才得来的女儿,小家庭也比绝大多数工薪家庭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她。

但9年以后,除了“散步”,郭利已经无法描述出一个具体的家庭生活场景了。如同他40岁后的人生,他的记忆也不得不满是维权,满是一桩最后宣判为“无罪”的刑事案件里浩繁复杂的细小枝节。

翻转的剧情

2008年6月,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爆发,郭利接到所在社区通知,带着自己2岁多的女儿到医院检查,发现女儿“双肾中央集合系统内可见数个点状强回声”,已是肾脏中毒受损的表征。郭利的女儿当时唯一食用的施恩牌奶粉,有4个批次位列国家抽检黑名单之上,三聚氰胺超过当时的国家标准10多倍。

但在郭利要求索赔时,施恩奶粉声称除了国家抽检的四批次外,其他批次奶粉都是合格的。

谈判未果后,郭利用了三个多月,花费十几万元,请国外的朋友帮忙协助,最终,在完整的物证票据、上百个录音资料和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的权威检测结果证明下,郭利证实,他女儿食用的宣称“百分之百进口奶源”施恩奶粉,不光三聚氰胺含量超标130多倍,并且在美国不具备生产资质,只有空壳商标。

当时正值控股施恩奶粉的雅士利准备上市,这个结果直接促使施恩公司公开向公众道歉,并于2009年6月13日,与郭利签订协议,支付40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在与施恩谈判的同时,郭利也接受了各方媒体采访,其中北京电视台在6月25日分上下集播出了《一个男人,如何让施恩奶粉低头》,完整地公开了郭利的维权经历。

作为中国较早从事商业同声传译的外语人才,郭利记得他在学习外语时,对国外的消费者维权案例印象深刻:“有宠物食品的厂家因为生产的宠物食品不合格,赔得倒闭的都有。”无论这个赔偿方案还是向媒体曝光,对他来说,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在签订40万元的赔偿协议后,郭利毫不怀疑他个人的维权已经接近尾声,这个人生的插曲将就此告一段落。没想到,更大的一个波折在等着他。

北京电视台的节目播出四天后,2009年6月29日,施恩主动联系郭利,提出可以再次赔偿,施恩的老总也希望见见郭利。郭利回忆当时的情景:“他们主动提出给,那我当然就去谈谈。”

根据媒体公开的录音资料,在北京的初次谈判中,郭利曾称“钱不是问题”。

施恩方谈判代表则鼓励他:“(你妻子)做手术的(钱),还有抚养(孩子的费用),你可以提出各种要求,理由充分一些……写得越感人,越生动,越深刻,拿到的额度就更高。”

最终,郭利提出了3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额,并与施恩公司签下赔偿协议。和第一次郭利主动索赔40万元相比,第二次300万元赔偿协议签订相当顺利。郭利并没有多想,他认为自己为女儿寻求更多的保障合情合理,并且他是谨慎的人,对自己做事有充分的自信:“我讲的都是基于法律的问题,我是有证据的。”

协议是在北京签订完成的,但施恩公司并没有马上承兑,而是与郭利商量,请他到杭州承兑。郭利对此同样没有过多在意,他先去上海出了趟差,然后才和母亲一同到杭州,准备与施恩公司交割。与他同行的,还有他的两位同事。

但到了杭州,就在施恩公司承诺交付款项的前一晚,半夜十二点,郭利和母亲、同事吃完宵夜回宾馆的马路上,他被杭州警方带走。他当时还帮母亲背着背包,没来得及回宾馆取任何东西。

在被杭州警方关押的日子里,他对事情还不明就里,能想到的最紧急的事情是请警方赶紧把背包送还给他母亲,因为老人家身体不好,平时服用的药物都在背包里。

直到几天后,潮安的三名警察带着他坐飞机从杭州转厦门,又从厦门转面包车到广东潮安,他才渐渐确定,事情可能跟奶粉维权有关,“遭黑手了”。广东潮安是雅士利集团所在地,而雅士利正是施恩奶粉的控股方。

在潮安县公安局,郭利看到了刑事拘捕令,罪名是“涉嫌敲诈勒索”,报警人即为雅士利集团。直到那时,他依然对未来怀抱乐观:也许三五个月,警方、检方和法院就能发现,他们搞错了,这是一个民事协商范围内的案件,与刑事案件无关,他会重获自由,也能原谅公检法犯点这种“人谁无过”的小错误。

当时郭利的辩护律师是代理过念斌案的张燕生,张燕生是因为对毒奶粉案件感兴趣接下案子的,进入程序后,她才发现,雅士利6月30日就向警方报警了,所有提交给警方作为郭利“敲诈勒索”的罪证都发生在6月30日之后。同时,在整理了多达50G的资料后,她发现,郭利被控告敲诈勒索的证据均来自奶粉商人的精心设计,在她看来,郭利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张燕生至今记得自己在一审中做完辩护后,法庭全场鸦雀无声,甚至控方检察官还在私下对她表示了认可:“辩护词做得真漂亮。”但漂亮的辩护词最终被驳回。

2010年1月12日,广东省潮安县法院一审判决郭利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重于普通的敲诈勒索未遂。2010年2月5日,潮州中院终审裁判,维持原判。2010年7月14日,广东省高院指令潮州市中院再审郭利案。2010年12月30日,潮州市中院再次裁定,维持原判。

牢狱之灾与家庭破裂

郭利以为的最多三五个月看守所监禁,结结实实变成了5年牢狱生活。

上诉失败后,郭利被看守所移交到了广东省揭阳监狱。前往监狱之前,早在第一次再审期间,郭利就已经与妻子离婚,并失去了女儿的监护权。但郭利婚姻的破裂并不仅仅因为牢狱之灾带来的生活变故。事实上,早在潮安法院第一次对郭利下达判决之前,他的前妻已经从维权盟友变成了控方证人。

采访时,郭利向记者展示了他背包里的两本装订成册B5“大书”。两大本厚厚的书已经翻得卷边发灰,到处都是划线和圈勾过的笔记:两本“大书”全是录音材料,记录了郭利在与施恩进行第二次300万元赔偿期间发生的事情。

材料显示,在施恩公司主动联系郭利二次赔付之前,一名张姓女子已经与施恩公司通过电话了,声称郭利还要继续接受媒体采访,扩大事态,提醒对方注意,施恩公司称没有办法。在与施恩公司的代表见面后,张某提示他们:“你们为什么不能起诉他敲诈?”

之后,郭利接到了施恩公司主动提出二次赔偿的电话。诡异的是,这位张某正是郭利前妻的一位朋友,据郭利后来才知道,张某是一名奶粉广告代理商。材料中同样有郭利前妻与施恩公司接触的大量录音文字记录,但她不是在与施恩谈判对女儿的赔偿问题,相反,她为施恩公司提供了书面声明,宣称自己身体健康,孩子身体状况良好,并无任何症状表现,同时,她与郭利的维权行动没有任何关联。

这一纸声明,也成为郭利定罪的证据之一。声明写于2009年7月15日,当时,郭利还在与施恩方面谈判交割。

在事后的回忆中,郭利才发现他的前妻早就有不合常理的地方。在女儿最初检测出身体异常后,陪同郭利维权的正是他的前妻,甚至在与施恩公司的谈判中,前妻还曾因为情绪失控,拿起茶杯就往对方身上扔,被郭利摁下了,他提醒她:“说话归说话,不要砸人,砸到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但在施恩公司通过银行汇款承兑40万元当天,前妻拒绝与郭利一同前往银行取钱,当时的郭利不明所以。而那一纸声明为前妻的当时的行为做了最好的解释。

出狱后,在重新整理证据的过程中,他亲耳听到了妻子与施恩公司的所有交流。在那两本记录录音的“证据书”上,有他前妻谈论他的所有内容,他像对待其他材料一样,在有关事实描述的部分,哪怕一个错字,都进行细心改正,而情绪部分,则没有任何标记。

虽然他称后来听到过奶粉商威胁他前妻的录音,但他也无从去探究前妻当时行事的真正原因,除了不能原谅她声明女儿身体正常外,他原谅她的其他所有行为。郭利对前妻唯一的评价是:“善良,无知,善良让她更无知,无知也让她更善良。”

家庭的破裂让女儿成为郭利更大的牵挂,他要完整的纯粹的无罪判决向女儿交代。他相信自己,是为女儿而战。

他拒绝任何认罪减刑的劝说,也拒绝挑选除狱警以外,诸如播音员、书记员、室长这类相对轻便的劳改职位。实际上,他是被特殊对待的。

在监狱中,与他一同收监的人五花八门,从黑社会到犯事的公务员都有,吃不饱饭,肉菜发臭,喝沟渠水,被狱友揍一顿都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他也在转监室的过程中丢过钱,几百块的多,最大一笔是8000元人民币,其中一部分是他母亲帮他攒的。

但最重要的是,他有时被单独关押,有时被集体关押,集体关押时,所有人当他是空气,不和他说话,后来他才知道,狱友都得到了命令,不许和他说话。

在服刑的最后一年,他才可以自由看书看报。

在书报的空白处,他重新拾起小时候的爱好:绘画,画人物肖像,也画监狱中的环境,他自己形容:“调子都挺灰暗的。”

他并不喜欢描述狱中生活,甚至经常跳过问题或三言两语略过。相反,他强调他在狱中也维权,以及维权的结果。比如一开始吃的肉是臭的,喝的水不干净,他就向干部写意见书,后来饮食改善了一些,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作用。

他把服刑比作强制的修行,戏称自己毕业于“广东省佛学院揭阳分院”,他用静坐让自己在狱中保持平静,对抗孤独。“5年冤狱,我一天不少地坐过来了。”这是郭利对服刑生活的总结。

家长们的孤独与选择

出狱后不到一个月郭利就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了上诉。他称自己做过最坏的打算,如果一辈子得不到平反,就一直上诉下去,对他来说这是一个事关真理和生命价值的问题。但是直到被判决无罪后,郭利感觉自己并没有要感谢的人。“连家人后来都不帮我了。”他说。

更让外人难以理解的是,郭利也失去了对律师的信任,他的理由之一是当初律师的辩护并没有为他赢来“无罪”的结果。在上诉期间,他称自己因为经济困难,放弃了寻求律师合作,他选择自己为自己辩护。

而一直与郭利家人保持良好关系的张燕生则称,她在郭利出狱之初,就建议他,可以不用找律师了。根据她的判断,当初谈判期间,无论郭利、施恩方面还是郭利前妻的朋友,都对所有过程进行了录音,事实清楚,证据齐全,辩护要点清晰,只要申诉能够进入广东省高院的再审程序,“基本上就能板上钉”。

郭利的案件是张燕生律师生涯里最悬心,付出精力最多的两个案件之一——另一个为念斌案。在为郭利辩护期间,多达50个小时的录音材料她都一一听过,重点部分甚至听了数遍,并整理成册、保存至今,直到如今,她依然对案件中的细节和当初的辩护要点随口拈来。

在郭利看来,社会应该是非黑白分明,没有中间状态。但在张燕生看来,郭利的案件同样有微妙之处,潮安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判决结果是“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并做出决定……”这个细节让张燕生思考了很久,因为“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这一用法绝少出现在判决书上。曾担任过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官的张燕生猜测,这意味着案件在一审法院内部也曾存在博弈。

但细节的微妙之处并不影响张燕生对案件本身的看法——“明明白白的冤案。”也正是这个原因,在迄今为止的辩护生涯中,除了代理过的念斌以外,张燕生最挂念的人就是叫她“姨”的郭利。

与念斌案一样,在郭利服刑期间,张燕生也见证了郭利一大家人被卷入案子:郭利的父母经常因为各种各样的流程琐事和细节,拖着病体坐几小时公交车从房山到朝阳的律所;郭利的弟弟、弟媳不光帮忙整理庞杂浩繁的录音证据,还从郭利服刑期间,就为郭利支付律师费用,并资助郭利的生活费用,直到郭利服刑结束半年以后。

郭利判决无罪后一小时内,郭利的母亲就向张燕生打电话通报了消息,她由衷为这一大家人高兴。为郭利感到高兴的还有其他的结石宝宝家长。

张戈是在4月7日才详细阅读郭利报道的,和这些年无数次提到三聚氰胺一样,她一边看,一边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掉。

张戈的儿子2007年7月出生,3个月时开始喝三鹿奶粉,孩子1岁多时查出肾脏有3.9毫米×2.5毫米的结石。她通过法律渠道索赔过,但案件开庭时三鹿已经宣布倒闭,对受害者赔偿为零。

之后,她放弃死磕,开始积极地做事。政府划定的最低2000元,最高20万元赔偿,她也在三年前领了。因为她想为一些受害宝宝做正规的募捐,需要政府的支持。她认识一些家长,家里连给孩子做体检的钱都没有,还有的家长检查完了也只能抱着孩子回家。

但最终,公益机构始终没能审批成功。她只能继续做一些力所能及之事,在各种渠道为家长争取实际利益。有人说过她“懦弱、不勇敢”,她什么也没说,对她来说,孩子们的命比真理重要。

郭利无罪后,也有一些家长给他打电话,但他发现自己帮不了他们。“你什么证据都没有,我怎么帮?”他知道有一些农村边远山区的孩子,直到如今依然不知道自己是毒奶粉受害者,但他也束手无策。“你就生活在这个环境当中,只能听天由命。”在他眼里,不少家长的维权行为有点“蛮干”。“别人一说,就起哄去领钱,不抓你抓谁?”这也是他一开始就没加入集体维权的原因。

毫无疑问,如果没有那5年的牢狱之灾,他获得的权益,将会比大多数受害家长都更充分,他本来应该是率先上岸的人。而今却发现,他身边已经从1000个人、500个人……变成了如今他孤身一人。

郭利的漫漫长路

实际上,郭利为自己的选择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刚刚从监狱回家时,他不会开电脑,过马路忘记看红绿灯,经常炉灶开了火忘记关,烧坏了很多厨具,吓得他母亲天天跟在他身后。直到如今,他依然经常迷路,常常出门走到一半却忘记要干什么了,折回起点才能想起要干什么。

同样作为父母,郭利的父母曾问过他:“这么多年执拗向前,有没有考虑过两个老人的处境?”他回答:“我只能顾到一头。”

出狱两年多了,除了每天学习一小时德语,他的生活中只有一件事:继续维权。虽然无罪判决已下,但对他来说,法律问题离完结还早,雅士利和施恩尚未主动对案件重审做出任何回应。他还希望当初签订赔偿协议的施恩和雅士利公司承兑赔偿,当初构陷他的人同样在法律上付出代价。赔偿尚未承兑,犯错者尚未得罚,郭利依然有种和在监狱中一样强烈的孤军奋战感,他感受不到帮助,无论是来自家人的,还是志同道合者。

郭利在狱中画过很多画,有些跟女儿有关。一幅落款为2010年2月3日的自画像上,画中的他戴着一个大耳机,试图通过音乐穿越时空向女儿表达生日祝福。女儿在外面也画过关于郭利的画,其中一幅上面,有一个从天而降的爸爸。

他不太确定,女儿画中从天而降的爸爸里,有多少是对他的想象,有多少又是对他的记忆。2014年出狱后,他只跟女儿见过十来次,上次见面还是2016年7月份之前的事情了,每次都不是单独见面,交流并不总是愉快,“孩子的状态也是看大人的交流气氛”。事实上,大人之间,其中一次甚至闹到了报警的地步。

令人唏嘘的是,女儿是郭利最初的一切动力来源,而现在,女儿与他的关系却是疏离的。除了知道女儿身体不好,有主见,“不像妈妈”以外,他对女儿的状态所知甚少,他不确定要不要将狱中带出的部分画作留给女儿,因为不确定她喜不喜欢。

在郭利朋友们对他的评价中,包括诸多硬汉、睿智、刚强之类的词语,曾经因为维权事务,以律师身份与他合作过并成为朋友的侯旭志同样认为他“有钢铁般的意志和超强的毅力”,他无法想象自己作为一名孩子的父亲,在同样的状态下,能够做到什么程度。

但让他印象深刻的是另外一件小事,在郭利刚刚出狱后不久,两人一起吃过一顿饭,正值某个节日期间。“他说他想见女儿,没有办法,很无助的样子。”侯旭志略感吃惊,建议他给女儿买个小礼物,上门拜访,无论女儿的外婆是否让他见孩子,至少会为孩子收下礼物,这是一个介于强制见面和彻底不见之间的简单的尝试方法。但侯旭志发现,这个建议似乎让他很吃惊,甚至恍然大悟。但遗憾的是,这次见面没有成功。“这个问题不要纠结,不看就不看吧,再等一两年吧,或者等到18岁。”

在无罪判决之前,他曾担心过,女儿也会像其他人一样误会他,但他等到了法院的平反,他现在有把握,只要女儿成长为一个明辨是非的人,就会理解他所做的一切,他在女儿心里的地位会得到改变。“如果她不能成为一个明辨是非的人呢?”我问。

“不会的。”郭利毫无犹豫地回答。

但在采访中郭利绝不主动表现出情绪上的低落状态。出狱后,他申请了伤残鉴定,如今,他的收入来源就包括残疾人补贴,他对鉴定的描述如同他送去检测的是奶粉,而不是自己的身体,语气平淡客观。

在所有的法律问题完结之后,他才能去修复与女儿的关系。至于曾经的同声传译工作,他认为那已经不重要了,那个轨道上的人生已经结束了。

郭利认为自己完成了一个奇迹,但他并不想当英雄,他只是赔上下半生,做了一件简单又荒谬的事情。我问郭利:“如果有一天女儿说她更需要陪伴,而不是一个正义的结果呢?”“当然,陪伴也不能说错了。我没有选择。”郭利说他只能这么回答女儿。

记者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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