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我是两个星期后在同样的地方等待她的时候,被人打了。一个人出现在我的眼前突然一记重拳,我感到被什么硬物狠狠砸了一下,顿时金星四射,眼前一黑就栽倒在地,并没有摔在地上的痛感,只记得在那瞬间水泥地的味道提醒我现在已经趴在地上了,而且可能会更糟,那个袭击我的人还会趁势再次攻击,虽然我意识到了这点,但已无力防卫了。身体很重,挪动困难,十几秒钟过去,第二次袭击没有发生,我才闭上了眼睛,黏稠的有腥咸味的血糊住了我的左眼。
后来我想,如果我是那个袭击我的人,也可能会这样做的。一个人总是在同样的地点出现,每次出现都是在跟踪一个美女,而且基本上没有顾忌,旁人会怎么想?当然会觉得我是个胆大妄为的小流氓,如果那人也认为她是个绝色美女的话,那我挨的这记重拳则是迟早的事了。所以当警察在医院问我有关嫌犯的时候,我并没有向他提供什么有价值的信息,警官也没怎么细问,双方都没觉得这是值得挖掘的案子,所以算我倒霉,或者说我白挨了一拳。只是这一拳打裂了左眼的眉骨,皮肉像小嘴一样张开,缝了十七针。一个星期拆线后,我头缠着绷带出了医院,哎,好在左眼没瞎,但要戴眼罩,所以像个独眼龙了。我在镜子里发现自己真有点像《加勒比海盗》里的那个船长,只是船长的船舱里常是金银财宝,我却是个正牌屌丝,那三千多块的医疗费对那时的我来说是一笔大开销啊。
我银行里的钱已用得七七八八了,也无脸再向家里要钱,我还是不想去找工作,可这么混下去也不行,房租在逼我,胃在逼我,连七块钱一包的中南海也难以为继了,不管如何我必须行动,我先得活下来再说。
我在鼓楼旁边摆了个摊画像,生意不错,显然我选对了地方。那里有酒吧一条街,白天和晚上都充斥着各类像我一样无聊的人和来自四面八方的兴奋又无聊的游客,一天下来,怎么也有一两百可赚,应该说对我这样的已经久无银两进账的人,生意已经算是很好的了。无疑,在几个同样摆摊画像的人里,我的技艺也是最佳的,唉,我差点都要忘掉自己曾是美院的高才生了。我把我画的玛丽莲·梦露和范冰冰等的美女画像往架子上一摆,很快吸引了不少游客的注意,尤其是女游客,原因很简单,我把她们个个都画成了范冰冰,我发现她们根本罔顾真实,而是认定某种美的模式,也就是大眼睛和锥子脸,然后让我把她们往那模式里套。这种对美的认知如同一种偏见,一旦形成,再改无望。我曾经碰到过几个女顾客,她们其实相貌姣好,但都不太满意自己的脸形,手指着我模版中的范冰冰说,就画成这样,就画成这样,画成这样就好,每逢这种情况,我都说这是小菜一碟,只要三十块钱,不用整容,就可以变成鲜活的范冰冰了。后来生意太好,我便及时加价,一张画原本六十元,涨到九十元,而那些女士问都不问就稳坐在我给她们准备好的靠椅上了。这是一条画像挣钱的捷径,我很容易把她们画得飘飘然,让她们觉得物超所值。此外还有一个发现,就是我的那个眼罩,本来随着伤口的愈合可以取下来了,但发现没了“独眼龙”的范儿,生意即刻冷清,无奈又把眼罩戴了回去,让那只已经恢复健康的眼睛暂时继续蒙受黑暗的委屈,果然,生意又风生水起,我心想,这种鸟画我用一只眼去画,也就够了。
画像的收入平均每月能有八千多,除去摊位费和房租吃饭等开销,还能存点钱,这很重要。几个月下来我居然有了点积蓄了,身心稍安,日子也稳定下来,可我明白这眼下的生活不是我要的,但什么是我要的呢,我也不太清楚。我还不老,说不出“譬如朝露,去日苦多”这样的话,虽然我认为曹操的诗牛×,他是懂得悲伤的,但心里暗忖他如不杀人放火,诗也难说写得好,你看曹植曹丕,诗就软了。诗和杀之间果然有那样的互动关系吗?我不清楚,可我却想着:为什么那些自杀失败了的人,之后会安然选择继续活下去呢,他们在留恋什么呢?我在留恋什么呢?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日子就这样如此一天天过去了。每天晚上回到屋里,我累得就不想再出那个门,如果房子是我的,我就愿意死在这里而懒得换个好点的地方。想到不久前我还在为公安局的那个项目奔忙就心里冷笑,虽然瞎忙乎了几个月,后来又莫名其妙地被开了,但从那时我开始对人脸骨骼的类型发生了兴趣,这个兴趣不同于我学画画时对人像的兴趣,我想两者是不同的,怎么个不同?此事虽已和我不再有任何关系,也不可能再有一分一毛的工资,我却像吸了大麻似的愣愣地琢磨着,自己也笑自己的痴。
画人之要取其神,这是学美术,画人之要取其型,这是学侦探。虽然侦探要会揣度嫌犯的眼神,但在抓到嫌犯前,你是很少有机会面对面地看到嫌犯的“眼神”的,目击者或摄像头只能给你提供嫌犯的外貌特征,也就是大概的脸形和体形,你也只能依据那些信息来锁定对象。在那个阶段,你还看不到嫌犯的眼睛,体味不到那些眼神,你看告示上的嫌犯的眼睛都是个“符号”或一个“标记”,就是这个道理。如果运气不好,你碰到两个体形、脸形差不多的嫌犯,那你就麻烦了,这时就要拿出作为侦探的看家本事:盯着嫌犯的眼睛,揣摩那个眼神。
我大概喝高了点,居然在网上乐呵呵地查起著名罪犯的图片,把他们一一巡视一番,逐渐发觉里面有一种称为“犯罪类型”的东西,和“脸形”有关,与“眼神”又难舍难分,飘忽不定,好像是“气质”或者是某种“气息”,这种东西本身就能让人迷惑和微醉,我看到其中一个罪犯的眼神很像邻居养的鸭子,想到一位伟大的慈善人物的脸形居然也是和网上一个罪犯的脸形不谋而合。
从前在学校画石膏,那一排排我们学画时心仪已久的古典石膏像,落满浮尘,姿态各异。记得我画的第一个石膏像是古罗马的“布鲁斯”,短脖厚背,武士之像,那又怎么样,现在想想那不就是一个杀手吗,甩铁饼的古希腊男子体态多么俊美匀称啊,而那优雅的姿态其实是一个战斗姿态,因而也就是一个杀人的姿态,将一枚“投枪”向敌人扔去,对方呢,对方可能也是另一个和他一样相貌俊美、姿态优雅的人,中枪倒地,血如泉涌。还有那位伟大的米开朗琪罗的石青像,现在想来他的脸形无疑属于“贫”像,表情也苦巴巴,昏头昏脑,低头沉思,是啊,一个一辈子和石头、墙壁和天花板打交道的人,还能怎么样呢,只能如此了。那么“摩西”石膏像呢,卷毛,长脸,直鼻梁,如果不是石膏的白色,而是现实中的颜色,那么他就是栗色卷发,络腮胡子的长脸,直鼻梁,眼睛的颜色是棕色或是棕橘色,这就像电视上看到的恐怖分子的模样了,当然也有点像耶稣的伟大形象。此外还有维纳斯的婍美的脸形,怒目而视前方敌人的永恒少年大卫特,学画时,大卫特不是作为一个俊美的牧羊少年来画的,而是被视为一个典范,也就是一个标准,美的标准来对待的,他的鼻梁,眼窝,眼眶,嘴,耳朵和手,都被分别切割下来,作为我们初学画的“标本”,哎,标准、类型,类型、标准,弄得人怎能不犯糊涂,怪不得造物主是不露脸的,以免被标准化,类型化,变成我们的同伙了,这颇具深意,我不敢往下想,又很乐于想下去。
我听到自己的笑声。“千岛湖”的酒瓶已经喝空了五个,剩下的一瓶在电脑边急切地等着我。我一边享受着今天对人脸类型的“发现”,一边想着在卖啤酒的小店关门前再去买几瓶来。那天在给顾客画像的时候,碰到一个非洲的喀麦隆客人,那家伙醉醺醺的要我画他,画就画呗,可他喝醉了,东倒西歪坐不直,我说你坐好了,他听不懂,哇啦哇啦说什么鸟语,我扔下了笔,说你滚吧,别人还在等着画呢,他立刻就坐直了,然后用纯正的汉语说,他在通向上帝的隧道里飞翔,飞啊飞啊,快追上了。那喀麦隆人太胖,满面红光,看不出脸形,可既然下笔画,总要画出个脸形来,于是我就把他的脸画得像一张比萨饼,他看了却满口称赞,伸出大拇指叫好,还要和我合影留念,哎,真弄不懂老黑。
那么我的骨骼属于什么类型呢?我是粽子脸和国字脸的混搭,这是中国男人最常见的类型,也就是说无论在北方和南方的男性里,这算是常见的脸形,那么这有什么意味呢?《麻衣神相》里没说,哎,我妈生我时也没说,此时,我忽然领悟到相书的讳莫如深是明智的。明智归明智,可是我左眼的伤口留下了永久性的月牙状的疤痕,像个被封死的嘴,永远沉默是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