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哥当了三年警察兵,一复员就南下打工。原先他在一个鞋厂做保安,有一次要好的老乡被寻衅闹事的一大群外乡小子围攻殴打,短短一个时辰,两肋插刀的他“哗啦”打倒了十来个虎背熊腰的。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这不,一传十,十传百,他的“举动”越传越神,追随、仰慕他的几十号年青人自发簇拥着他,“锋哥”短“锋哥”长地称兄道弟。后来听说,他辞了工在道上竖旗干起了“收取保护费”的“生意”。
小弟们都说道上怕他三分敬他七分。这话不假,前几年他回家“探亲”,前脚刚踏进家门,后腿就跟进村里来七八辆轿车,摆从村头到他家门口一溜过去风光无比。开车的不是“道上”的哥们,坐车的就是整天喊打喊杀的“混混”。几天来,他家门庭若市,猜码划拳的,聚众玩牌的,不分昼夜好不热闹。更奇怪的是他回南方后这几年,虽然人不在家可村上第一幢三层高两间宽而且装修华丽的“洋房”是他的,村里偷鸡摸狗的事竟然也灭迹了。
村民纳闷的是去年初,他回来还抱来了个长得聪明伶俐不过有两三岁的小女孩。白天,他陪着年近七十中年守寡的母亲下地做农活,夜晚与小女孩身影不离,十天半月里只偶尔有两三个陌生的衣着另类的年青人来做客,但天一黑,房门就关得严严实实的。
转眼田间的稻谷黄了,时值正是深收时节。这天,天刚刚灰蒙蒙亮,锋哥的家门口忽然停下一辆警车,五六名衣冠整齐,全身戒备的警察押着个带着手铐的二十七八的男子走下车来。
“锋哥出事了。”凄凉的秋风中不知谁的一声惊叫像个炸弹似的一眨眼把村上的几十户人家炸开了。顿时,蓬头垢面的男女老少一窝蜂把他家门围得个水泄不通,叽叽喳喳的议论声也随即一浪高过一浪。
“肯定要坐牢了,怪不得躲不出门。”
“老婆还没半个影儿,那小女孩……”
“哎,可怜的老太……”
“哥,俺对不住你。”忽然,带手铐的男子扑通地双膝跪在锋哥的面前,捶胸痛哭流涕地说:“我不是人。如果听你的劝……妞,爸爸……”
“他不是仗着锋哥的脸面贩卖毒品在城里买了几幢楼的表弟吗?”村民们更是一脸的疑惑。
“锋哥,谢谢你。”一名肩章上印有三颗“梅花”的警察走向前握了锋哥的手。
“哥,今后你就是孩子她爸。我一定好好……”男子回过头撕心裂肺地哭泣着被两名警察挟着两肩拖上了车。
村口,锋哥左手牵着母亲,胸前抱着还在熟睡的小女孩像根树桩一直默不作声。村民一个一个像河面上的涟漪慢慢散走了,金灿灿的太阳从对面的山坡上露出了通红的脸蛋,整个村庄又恢复了往昔的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