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个好了伤疤忘了痛的人,但是在特定的时间内,我会忽略很多东西。结婚之后,我常常记不起生活中还有陈杰这个男人,就像记不起自己曾经短暂地养过一条叫“小杰”的小狗。犹如一种巧合,两个小杰,几乎是同一时间重又活跃在我生活里来的。
那天,以前收养“小杰”的同事告诉我,她把小狗送人了,原因是小狗越来越不老实,大小便不讲规矩也就算了,它还经常半夜三更地往床上窜。这种情况以前也有过,但最近渐渐多了起来。以前事小,现在事大,因为我那女同事谈男朋友进入同居时代了。她说她习惯了,不怕,但她男朋友怕得要命。我深表理解,换作我也会怕的。狗吃醋是什么样子,我没见过,书上也没说,但狗啃起骨头来都像吃豆腐,咬个命根子那还不等于吞口白开水。
晚上回去,我很随心地跟杜小红说起了那只小狗。我说:“柯寒,还记得小杰吧!”杜小红可能是对“小杰”二字过敏,一惊,有些紧张地问道:“他怎么啦?又找你了吗?”我笑,说:“我是说我养过一段时间那只小狗,不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