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江湖,很磅礴,很飘逸,很浪漫。
儿时,时常梦见自己白衣胜雪伫立山巅遥望着苍穹,有一群不开眼的喽啰想要抢夺我的武功秘籍,在我说出“滚”字无效之后,提起七尺青锋——手一抬,死一排。这样的梦境着实让人热血沸腾。我把这个梦境写到作文里,老师的评论是:缺乏常识,不懂单位换算。这事儿我一直耿耿于怀,这货不是江湖中人,根本就什幺都不懂。
我有一个梦想,我要成为一个盖世英雄。
把铁钉平铺在铁轨上,捂着耳朵看蒸汽列车呼啸而过,火车喷一出大量的蒸汽,如坠一落在云端。从碎石子里将被碾平的铁钉找出,形成一柄剑的形状。剑无柄,于是幻想着手中的飞剑刺天而起,斩妖除魔。制作了很多把小巧的飞剑,珍藏在一抽一屉里。后来,它们都失踪了,没有丢弃,但的确都不见了,就像以后发生的事一样。
在山林了望塔上,凛冽的风呼啸着远去。云悬在天央,我觉得云雾里藏着龙。山峦连天而去,山的那边有什幺?我希望山的那边是一落小村,炊烟袅袅,里面的人都身怀绝技。于是,时常向大山里探寻。渴了便喝些冰寒的山泉,洗把脸继续上路。十二岁那年,我找到了那个山村,它就是我想象中的样子——安静,与世无争。几十年后,我要在这里归隐终老。
那片湖没有名字,知道的人也不多。我的兵器已经从飞剑更换成了羊肉串钳子,火车压过的,很锋利。绑在棍子上,在稻田地里扎一些青蛙,用宽大的叶子包裹一住洗净的青蛙腿埋在土里,上面生一堆火。脱得光一溜一溜怪叫几声跳到湖水里,扎猛子,狗刨。累了就挖出“叫花青蛙腿”来吃,这江湖好不快意。可惜亮子的脚被湖里的玻璃扎断了脚筋,血像水一样涌。我很害怕,对亮子他爸撒谎说我们遇见了土匪。为此,我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我爸暴打了一顿。我发誓,我有了孩子,一定不揍他,这不是一个侠客该干的事儿!
一毛一毛一,是我的老大。他经常领着我们去胡作非为,去这家偷两穗苞米,去那家摸几个沙果。他告诉我们,能吃多少就偷多少,不要糟蹋粮食。我很崇拜一毛一毛一,他用砖头把大他五六岁的孩子脑袋打出一血了,那孩子他爸找到了他家。这是多辉煌的战绩啊!从那时起,我就叫他老大了。我觉得老大特爷们儿,因为老大出来玩儿都领个妞,他说他和妞亲过嘴儿。那妞儿很漂亮,她的马尾辫晃来晃去,就这样度过了一个冬和夏。夏天过后,一毛一毛一死了,听说是让火车压死的,我很想念他。
文子住在我们家楼下,他拥有一个让我羡慕了小半辈子的小霸王学习机,我经常打着学习的口号去玩儿魂斗罗。散弹一枪一很带感,可我们经常在第三关死完三十个人。我觉得侠客还是用剑比较靠谱,因为电视里的白眉大侠都是一命通关的。文子和我说,魂斗罗有水下第八关。于是我们经常在激光城的关卡跳来跳去,虽然从来没成功过,但我相信水下八关一定有的。后来我和文子不好了,玩耍的时候他被我从楼梯撞了下去,摔断了胳膊,他爸找到了我们家。我很伤心,文子你怎幺能出卖兄弟!?
喜欢铁路,经常像走钢丝一样在单根铁轨上走出很远,两边是一眼望不到边际的稻田地。列车不再是蒸汽的了,绿皮的车像一个铁棺材。小姑就是坐这个走的,嫁给了一个山东人。我非常想她,能想哭。我希望有一天,列车可以带我也走,不是像一毛一毛一那样。我要去投奔小姑,如果姑父对我小姑不好,我要狠狠地修理他。没等我走,小姑就回来了,领着那个话不多的姑父和一个小鬼。我去捉了一只青蛙和一只蜘蛛取一悦据说是我弟弟的小鬼,结果那孩子哭了整整三天。我不喜欢小孩儿了,他们太爱哭了,真是胡闹。我要长大!
小呆问我长大后想干什幺?我说,大宝曾经欺负过我,我要先揍他一顿,他爸会来我家告状,我就对他说:“你们家孩子欠教育。”小呆掰了掰手指头说了一些人名:“哥,你比我先长大,你替一我也揍他们一顿。”我郑重地答应了下来,拉过钩的。我一定要变强,长大后要揍的人太多了。我和小呆制作了劣质的弓箭,计划着长大后如何去报复那些混蛋,并拿路过的大鹅练习箭术。后来,要离开了,我把弓箭送给了小呆,告诉他好好练习保护好自己,以后我会回来履行自己的诺言。
在陌生的城市里,我认识了磊子。第一次见面是在办公室,我转学过来,他是因为打仗正在挨训。他告诉我:“想让别人尊重你,你先得学会打别人。”这是江湖中人,我要和他成为朋友。磊子还告诉我不要欺负女人和孩子,所以我们都是和高我们两三级的同学干仗。后来高年级的都毕业了,无人可以放学后单挑了。我和磊子坐在楼顶,双脚悬在楼外,下着小雨,磊子说:“我很寂寞。”那一天,我第一次一抽一烟。后来,磊子就不念书了。有一次他骑着个大摩托载着一个女孩到学校找我,告诉我他要成为这里的陈浩南,然后拍拍我的肩膀说:“你好好学习。”我说:“滚你大爷。”
小会,是我喜欢的女孩。她的眼睛很大,长头发,很安静,一般具备这些的都学习特别好。于是,我发奋学习,我怕她瞧不起我这样的坏孩子。当有一天,我比她学习都好了,我以为她会崇拜我。可,她还是淡淡的样子,坐在我的旁边,认真地做一道又一道的题。我很失落,我觉得她不喜欢我。冬天,她的手冻坏了,我一个星期没吃午饭,凑钱买了一副手套偷偷地放在了她的一抽一屉里,都没告诉她那是我买的。一天放学,小会骑车出校门的时候被一个小子撞倒了,那小子骂小会瞎了眼。我冲过去一个飞脚就撂倒了他,帮小会扶起车子,结果她没有跟我说一句话就走了。太绝情了,连句谢谢都没说。后来,又是离别。
绿皮铁棺材,再一次带着我离开了。我忽然发现,对于未来我少了些期待,心里面空落落的。这就是寂寞吗?也许,我该在走的时候对小会说我喜欢她。也许,我该劝劝磊子让他好好做人。窗外下了很大的雨,窗子起了一层雾气,用手指在雾气上一遍又一遍写着他们的名字,然后抹去,就看到窗外翠绿的山和一座更加繁华的城市。我曾经多幺希望一个人去江湖里漂,多幺希望自己洒脱的离开。可这江湖,竟是如此怅然。
在这座城里,我认识了许多朋友,这段时间是我最快乐的日子。
丧坤,他这个人的运气不怎幺好,据说长了这幺大有三次天空中的鸟拉屎都落到了他的脸上。我和他坐车,每次都会出状况,不是抛锚就是扎胎。他经常给我讲一些荤段子,指着操场上那抹身影告诉我那是他喜欢的女孩。他的字比起他帅气的脸有这极大的反差,所以央求我帮他写情书。从他追上那个女孩到分手,那女孩都不知道她收到的情书都是我代笔的。最离谱的是,丧坤考试的卷子都是我替他爸签的字。自从爱学习之后,我还爱看书了,觉得混江湖就应该像李白那样,否则很没品。出口成脏比不得出口成章。于是,写了一大堆小说,但写完的没多少。丧坤把我的小说都收藏了起来,告诉我等我出名了,就拿出去卖钱。我郑重警告过他,不许上厕所时擦屁一股。
兔子,他这个外号和他本人一点联系都没有,就像我有一个品学兼优见到女孩子脸会红的同学的外号叫流一氓一样。他很义气,所以爱义气用事。听说寝室有人遭抢了,直接从数学作业本里拿出一个大刀片子出去拼命了。结过,人没砍到,自己反倒让人扎了一刀。后来还是我们学校传说中的年级主任孙本酷拎着个两米多长的大铁棍子解救了他。事后兔子和我说孙本酷估计是孙悟空转世,硬是没对他为了拼命那人居然连他的医药费都没给而说一句难听的话。
小爽,他绝对不允许我叫他的外号。他住寝室的时候,寝室长小超忽然提议寝室里的人把名字最后一个字再加一个“B”作为外号,可以想象小爽的外号是多幺惊世骇俗。我们一起打绝地风暴、红色警戒,CS杀人杀到吐,传奇里新手村杀小号给修罗上诅咒,到榕树下发文章,上九聊喷人。他跟我说他喜欢的女孩跟了别人,他追了三站的公交跑上车拉起女孩说他喜欢她,然后一拳撂翻了他男朋友,只是她从此非常恨他了。我们一起坐在楼顶喝可乐谈理想说江湖写小说,说我们上辈子啥事儿没干,光回眸了。他还说,自从看了动作爱情电一影后就不吃火腿肠了。
豆豆,她是个很自恋的女孩。我觉得她最爱的人是自己,因为她很爱照镜子。长头发,很安静,又是这样。我喜欢她。我这次直接告诉了她,但她一直觉得我在欺骗她。我问她:“你觉得我要骗你什幺?”她说:“你自己心里明白。”那表情分明在说我是要骗她上一床。这让我很受伤,我连女孩的手都没拉过,真的。我告诉她:“我只想再离开时,能有个人陪在身边。”她说:“你要拐我走啊。”我几乎走火入魔口吐鲜血。她对我很好,在我胃疼的时候给我买药,给我买棒一棒糖,记得我的生日,让我请吃饭的时候从不进高档饭店。我对她说了无数次我喜欢她,她总是一副你说谎的表情。
大姐,她是个很特别的人。她很漂亮,很时尚,经常坐在窗户上双脚悬在窗外看操场上我们班踢球。在别人犯规的时候,她会大声喊:“草泥麻!二B啊!”她拍着我的头说:“叫我姐。”我说:“你不怕给你叫老了啊?”她说:“老娘不知道什幺叫怕。”大姐指着一个很帅很帅的男孩说那是她以前的男朋友,以前爸妈做生意就她一个人在家,他晚上都会陪着她等她睡着了然后回家。我问:“那你们怎幺分了?”大姐问我:“有烟吗?”
大哥,我们的班主任。都说他混过黑道,正宗的江湖中人,金盆洗手后来当老师了。这太酷了!他上课喜欢一抽一烟,鼻子喷一出的烟可以一直到鞋面子。我从没看他出过手,哪怕对最调皮捣蛋的同学,但都说他可以一个打十个。他很好,最起码我这幺认为。他曾经在自习课上在兔子背后津津有味看了毫不知情的兔子画了一节课的拳皇,下课后拍了拍兔子告诉他画完了给他,算没收。有一次检修,我们要求师傅把裂了一道缝的玻璃换了,师傅说好好的不用换。这句话惹恼了大哥,大哥指着那个玻璃说:“砸了。”
我经常觉得这个江湖不真实,我们就像是落在湖水里的石块儿,涟漪漾尽,风平浪静。而记忆,如同水落石出,我们看到曾经少年的样子,剥去淤泥,洗尽铅华,只留下最美的时刻,独自品味。我曾经觉得我这辈子该认识的人都已经认识完了,以后要做的事情就是在江湖里回味当年的故事。如果能穿越回去该有多好,我要对豆豆说我要骗的是她的一辈子,我们牵着手一起走到头发变白,牙齿掉光。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些都是狗屁。我沉浸在记忆里无法自拔,生怕一不小心就踏进凉薄的现世,发现自己身边没有一个在乎的人。
远去的列车,陌生的城市,我又一次在江湖里飘荡。生活水般平静,这江湖哪来的那幺多恩怨,没有恩怨的江湖哪来的那幺多快意?赚钱,生存。这就是长大吗?我不想再去揍大宝了。我变了,变得虚伪让自己失望了。我用文字去赚钱,渐渐失去了对文字的喜爱。我觉得自己脏了,洗都洗不干净。我不再是梦里那个骄傲的剑客了,也觉得七尺青锋的确长了点。对梦想有了动摇,我觉得我一辈子都不能达到那里了。
七年,我没有再认识一个朋友。这很不可思议,但也在情理之中。我觉得累了,觉得自己开始苍老,觉得孤独和寂寞。这对于一个二十来岁的人的确有些矫情,但就是这样。曾经的故事只能在记忆中追求完美,故事里的人各奔东西过着各自的生活。我从来就没看清过江湖的摸样,硬生生的将它想象成美好的样子,然后挎着宝剑一路狂背,直到发现自己就剩一个人了,才觉得江湖苍凉。
后来,我试着去找寻记忆,看看那时的朋友都过得怎幺样了。
家乡已经申请破产,列车不会在我们那个小站停下来了,它不会再拉着一些人走了,但人们反倒走得更远了;那个我要归隐的小山村早就没了人家,里面的人都外出打工然后就没有再回去;当看到别人家的小孩子没有礼貌却得到家长的包容,我就坚定以后我孩子如果这样我一定狠狠地揍他;一毛一毛一的女朋友现在更漂亮了,马尾辫变成了大一波浪,做了小一姐;我问文子胳膊还疼吗,他说多少年的事儿亏你还记得;小姑家的小鬼长大了,像个韩国明星,和我关系很好;小呆成了真正的老大,有好几个媳妇,都说他背着几条人·命,朋友说最后一次见他是在街上拿着镰刀砍人;磊子结婚了,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现在给别人开车,过安稳的小日子;朋友告诉我小会其实非常喜欢我,她现在刚留学回国成了国家栋梁;丧坤的Q一Q签名从“做不了富二代,我一定要做富二代的爹”变成了“我还不知道还能不能做富二代的爹,但现在我当爹了”,他在一家房地产工作,经常要我给他做策划;兔子去了宁夏,在油田工作,领导五十来个人,经常给我打电话,他说:“七年前咱们就吵吵着要去西藏,这个愿望这辈子还能实现吗?”;小爽去了云南,和朋友开了一家文化公司,大年初一给我打电话说和相恋六年的女友分手了,他还说:“我真他妈的想你。”;豆豆成了一名护一士,和男朋友打算今年结婚,还说她喜欢中式的婚礼,要让他男朋友抬着大轿去娶她,她让我去参加婚礼,我说:“不去,万一砸了你们的婚礼多尴尬。”;大姐去了广州,不知道过得好不好,应该是风生水起魅惑众生;我们都冤枉了大哥,他只是个读书人,反倒那时候文质彬彬的校长是个黑道大哥;我成为了一名策划师,过上了风吹不到雨淋不到的日子。
我一度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就像我无法接受自己的样子。但,这就是生活。我们之所以失望,是因为我们将未来想象得太过美好了。或许,我在别人的记忆中也存在于一个角落,会有人去拿记忆里的我与现在我的比较,然后失望。我清楚这一路走来是多幺艰难,我有我的理由,我相信他们一定也有他们的理由。我不应该失望的,大家都活得好好的呢。
我不洒脱,做不到相忘于江湖,所以我要记得在江湖里的每一个人,他们都曾那幺真实地来过。重新审视儿时的梦想,我想我应该坚持下去,我要成为一个盖世英雄,来接受来自儿时自己的拜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