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流行“房奴”说法──首付给了地产商之后,银行就成了奴隶主。我,一个31岁的“灰领”──就是被“包”者之一,“按揭”的魔咒套在了我身上。
以前,觉得自己的钱花不完,每个月都可以约MM。现在不行了,余钱都给银行了。你看,72.5万的房子,贷款25年,按揭的利息将近30万!足够再买一套小户型了。
为了按揭款,我必须拼命加班。所以说它能让人精力用尽,近乎死亡───精尽人亡。我怀疑那些“过劳死”的人和按揭有关。在这方面,银行比MM黑多了。
MM一般比较有涵养的,你不给对方物质享受,人家顶多撒撒娇。但银行可不会这幺温柔,可不会到期没还按揭,客户服务小一姐通知你时说:“亲爱的,好久你都没给钱了,再不给,我就生气了。”相反,几次到期不给钱,银行就会到法院告你迫使“分手”───把房子收回。
为了解决“精尽人亡”的问题,有一个办法───拉长按揭时间,细水长流。我买房子时就提过这个建议。
当售楼小一姐拿出计算器分析,15年、20年、25年、30年的不同“好处”时,我脱口而出:“有没有1000年的按揭?”答案让人失望:“最多30年。”“其实,你们能不能和银行商量商量,每个月还5块、10块的,只要一个月还款不超过10块,几万年我都同意的。而且,多高的利息我都能接受,银行也应该以人为本呀!”
我相信,这个观点是所有“房奴”的心声。其实,1000年的按揭,银行也不赔本,因为银行可以把利息搞的很高,1000年下来,连本带利息,要赚更多。对卖者来说,也不用担心,“子子孙孙无穷匮”吗!要相信消费者:总有一天,我们能搬开贷款大山,翻身做主人!
但银行拒绝了我的要求。他们觉得人活不到1000年,人要是死了,钱就要不回来了。我严重认为这是诚信制度的缺失──不光是对消费者,还有对他们自己的。你看在这个系统里,出了多少像王雪冰、许超凡这样的fu败分子,万一要是把整个行业fu败了,我想还钱都找不到地方。
经济学家说中国的银行不注重长远利益,我觉得是有道理的。
可恶的是,银行不但不延长放贷年限,还会定期不定期地加利息。现在,我的月供涨了150元───就像《真实的谎言》里的那只鸟,把一辆趋于平衡的车压翻,掉到海里。
更关键的问题是,在尝到甜头后,什幺都可以“按”一下了。比如买车、看牙、买衣服、买冰箱、做美容……过两天,弄不好买西瓜也能贷款。
记得我上中学时,印象中按揭是遥远的地方的事情,但后来按揭登陆中国后,又有人赞扬那个美国老太太:她靠按揭,一生还债,但是一直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而中国老太太,快死了才凑足了房钱。现在这个笑话又被续写了:中国老太太也开始按揭,后来在天堂里说:我还是没把贷款还完啊!
所以,千万不能信地产广告,赵本山大爷说得好:信疗效呀,谁用谁知道。用什幺?要用脑子来分析,自己有没有能力被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