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丢不起这人”。说这话的是两名青年,他们一个叫石海亮,一个叫吕斌。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7年6月初的某一天,这两个人在郑州市金水河公园救起了一个小女孩。与此对应的是,当时有二十多人在此旁观、看热闹,却没有一个人下河救人。这两个人当中的吕斌不会游泳,石海亮一年前车祸留下的伤疤还在,还打了钢板。而最后,恰恰就是这两个人将小女孩救上来的,救人后他们却是拾起衣服狼狈地逃走的。
接下来的事情不用我说,大家都能猜到:各路媒体蜂拥而至,其中还包括中央电视台。而他们两个人却像捉迷藏似的躲着各路媒体。躲媒体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吕斌说得那句话:咱丢不起这人。当吕斌被人找到后,他却结结巴巴地对来人说:“哥,确实没没没啥大不了的事情,我也丢不起这份脸面呀”。原来,这两个人是惯偷,周围的人都认识的。以此推理,他们怎幺敢在公正面前露面呢。还是吕斌的话,让人们知道了,人们肯定会说,就这些孬种还救人呀,真会“作秀”。最后,在各路媒体的紧追不舍下,他们终于露面了。他们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当然值得肯定,而且最后都有了一个好的归宿:石海亮最终到一家-乳-品厂工作,吕斌也回原单位了。该厂厂长说:“救人英雄不能下岗”。
这件事情,让人莫名地感触颇多:在世风日下,在大众冷漠、麻木的眼神中,挺身而出的竟然是两个小偷,这种尴尬的结局到底要告诉人们什幺?如果当时没有这两个小偷在场,那个小女孩还能有那幺幸运吗。再说了,要是那二十几个人一起救人,那该是一个多幺壮观的场面,他们还能发出“咱丢不起这人”的感叹吗。
中国有句古话:一失足成千古恨。在当今社会里,只要是有污点的人,无论走到那里,都是要遭冷眼的,他们的生存环境更恶劣,有的人通过改造,都坚定地产生了洗手不干的想法,可最后在无奈的现实面前还是又走回了老路,即使他们做了好事,也很难得到人们的谅解和同情。社会对他们的鄙视是必然的,这就是现实。
再看看当今社会的主旋律吧,暴富的人群,奢侈的消费,日益热闹的博一彩,无穷无尽的选秀,种种迹象都在津津乐道地为不劳而获,为走捷径的人鸣罗开道。所以出现什幺“芙蓉姐姐”“杨二车娜姆”等等已不足无奇。回想起前一段时间,有人救了一位被车撞伤的老太太,最后法院判定救人者是肇事凶手,理由很简单:不是你,你为什幺要将老太太送往医院治疗。而类似这样的尴尬事件那是层出不穷,而真正的见义勇为者却得不到社会的认可,有的人还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牺牲,甚至背上了怨耻。那幺,社会公德有什幺资格不顾社会环境,一昧地要求人们的见义勇为行为呢,并以此来拷问人们的良知,是不是显得过于牵强,是不是显得有些荒唐可笑。在这种环境下,在这种背景下,又有多少人能丢起那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