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对我说:“批评的要义和力量所在是嬉笑怒骂的同时,更要注意它的建设性*。正如对一个病人,不能戳着他的伤口说:‘这个是你的痛处!’为了有更好的效果,还是总要戳一下他不能自知的地方。否则,老话再说千遍,监督归监督,有时也于事无补。”
诚然。如果一名职在救死扶伤的专科医生面对着自己的病人,不但不予积极地疗救,还要戳他的伤口以增加他的痛苦甚至加以嘲笑。则非但是极端残酷和不负责任的做法,而且简直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是如果只是一名善意的提醒者或是好心人,对于讳疾忌医或者已经麻痹而不能自知甚至丧心病狂不愿就医的患者,猛戳一下他的病处让他感到疼痛从而主动的就医或者因此愿意配合医生的治疗,则无论如何也不能不算一件好事情。如果反倒去赞美他的脓包如何地端正,如何地艳若桃花,那才真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更加严重的不道德。更有甚者,如果所面对的根本并非可怜柔一弱的病号,而是茁一壮彪悍的强人莽汉,又一边手中霍霍地擎磨着屠刀,口里声声地吟诵着仁义,一面的忙做着损公肥私甚至打家动劫舍的勾当,则不消说批评监督,恐怕连声讨和控诉也难济于事的罢。我又一直认为,所谓规则历来就不过是强势者的借口或外衣。及至乱世末流,甚至连这假面也都抛却了。也许古之所谓的“劝百讽一”才是比较受欢迎的批评罢。小骂大帮忙的效果或者还正是官家的懿旨!再加之所谓艺术手法上的驾轻就熟,那就更比一味的粉饰或抹油彩要会讨巧。另外,所谓的“建设”也者,我想那判断和取舍的标准也总不会出于被批评者的好恶和利害。在自古买卖不一心的铁律下,最理想的局面应该即是所谓的互利共赢,但这对于一介声音从来就极易被忽视或抹杀的弱者更是外行来讲,则谈何易哉!谈何易哉!也许不小心又要沦于偏激的泥潭了。因为清平治世很少会有明火执仗的杀人越货。但是专务小恶以济私藏奸者却往往屡见不鲜,甚至比比皆是。那幺,作为一名弱者,甚至本身就是受害者,在面对着明知故犯又怙恶不悛的强盗和欺凌,即使偏激的声音或许也是戗害既深,恨毒所切,又自以为穿刺力更强劲一些的缘故罢。因为他们是没有资格要求“费厄波赖”的。在一方面面对的虽是“自反而不缩”,却仍然“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强敌时,能在奔逃自保之际弃一枪一掷仇,又不忘疾呼引伴乃至厉声诟骂的人,也不失为勇者而可感可佩!则其何辜哉!吾又何罪焉?另外,社会之和谐,也决不在于众口一词,更不在于万马齐喑。作为治世的所谓管理者,更宜深知唯有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才更有生机和活力。所以即便是被戳到了痛处,或者还被揭了隐秘的疮疤,为治病救人而计,虽不奢求为感谢而有赏,却实不必因恼羞而成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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