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水狗”落水之前

时间:2017-04-26 11:27:55 

鲁迅先生是主张痛打落水狗的,不仅如此,还要在其上岸之后踏上一只脚,叫其永不能翻身。普通百姓的冤屈似乎只有在这时候才有伸张的机会,当然已还有被狗反咬一口的风险。

当然这只是在旧社会的白色*恐怖下出现的情况,当今社会人民当家作主,社会法制健全,我们似乎不该有这样的担心,但我仍心有惴惴。

首先,落水狗,当然是狗,但因披着一层人皮的伪装,但大多是占据一定的高拉,所以也只有在其落水之后我们才能看清他的真面目。但因为是狗,所以对上级当然是有叭儿狗的奴性*的;而对平头百性*,则更多的展现出一种狼性*。于是有了:你(平头百姓)叫我不舒服一阵子,我(没落水的狗)叫你(平头百姓)不舒服一辈子的豪言;也有了“你是替一党一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的质问,也有了“你们(平头百姓)算个屁呀,你知道我是说吗”的叫嚣。如此种种不一而举。我不知道这些被曝光的落水没有,我也不知道,还有多少这样的占据高位,骄横跋扈、无法无天,唯我独尊的还没落水的。

我只知道这些官员之所以有这样的雷人之语,归根到底是因为他们忘记了甚至不知道他们手中的权力规根到底是人们给的。忘记了总书记“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教导。在现实生活中,少数一党一员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上级封的、领导给的,跟群众毫无关系。他们对上级阿谀奉承,拉关系、找靠山,跑官要官,对群众飞扬跋扈,无所顾忌。某些官员在骨子里还有那幺一股官气、霸气、匪气和痞气在作祟,有一种官本位、权本位的思维在驾驭思想。这一切已经远远不能用这些当权者的个人素质和政治觉悟的低下来评判,这股歪风邪气它经成为当前社会的一种潮流正在冲击着我们这个社会的文明和法治,它伤害的是我们一党一执政为民的社会根基。有句话说得好:绝对的权力带来绝对的fu败。没有了监督和执行力的法律只能是一纸空文。

在我看来,事后再来痛打落水狗并无太大的意义,防患于未然才是问题的关键。贪一污fu败为何屡禁不绝,是因为我们一些贪腐者发现违法的成本太低。时下热播的电视剧《蜗居》中宋思明的结局就很能说明这一点,人死了账。如果海藻不主动交出这500万,国家的这个损失能回来吗?我想:不能。仅管这只是巨额损失中的九牛一一毛一。元月9日,《人民网》刊出了标题是《监察部与多部门联合严防违法公职人员外逃》的文章。文章最后说:据商务部早些时候发布的调查报务显示,近三十年来,外逃官员数量约为四千人,携走资金约五百多亿美元。tan官一旦事发,就是外逃和自一杀,外逃不成就自一杀,这是老一套路。为什幺不自首,因为贪得多了一样会死,自一杀了贪下的钱财还能给家人和情一人用,你们想查是查不到的,这是他们所谓的对家人和情一人的有情有义。当然这只是商务部的调查,从监察部门来的数据恐怕更有说服力一些。

如此种种,我想大概不是一两次的一党一内整风所能解决的,整风固然必要,官员的执政能力和个人质的加强也是必须的,但如何从源头上杜绝贪腐,就是加大贪腐者的违法犯罪成本,让其知险而退。乱世用重典,我们当然不是处在乱世,但在这些“落水狗”落水之前,我们把就把他的不一良恶习给除了,让它恢复人的本性*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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