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有利促进社会发展进步

时间:2017-04-26 11:27:55 

作者的话:我们今天讨论研究“一夫一妻多妾”制问题。首先,要具备以下几种思想基础与坚持以下基本观点:

第一、要确立好讨论研究的对象,并给对象的关系定位。讨论研究婚姻家庭问题,离不开男一女,男一女同是主角。从男一女主从关系上讲,我们必须客观承认,男子在管理社会,征服自然,力量勇气,适应社会的生理特点等方面优于女子,男子为主,女子从属于男子成为现代社会必然;

第二、要始终坚持与遵循人类发展进步的客观规律与要求。从繁衍生息、生物进化的要求讲,优胜劣汰是第一原则。在繁演过程中,男子愿意把基因传给更多女子以扩大延续其香火,女子愿意选择优良强健的男子与自己的基因结合是第一规律。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对生物进化,改良种族有着积极的意义。其实,人与动物的本能是一样,都同样遵循着这些原则与规律。这些原则与规律具有潜在的先进性*与可靠性*。代表人类文明进步的条条框框的出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与需要。但,规律就是规律,规律是不受文明进步约束和限制的,我们只能坚持与遵循。

第三、要始终紧密联系实际,尊重客观事实。在规律的作用下,人均具有爱美好奇、贪图享乐、好逸恶劳、以自我为中心、散漫不羁、自私自利等特性*。针对人的特点,又要按照现代文明,保持父权血统,以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研究治理婚姻家庭问题就应从严格女子着手,因为女子才是最后的保证,有了女子保证才有规矩可言,社会婚姻家庭才稳定,才不会乱套。

第四、要始终坚持有利于国家管理、社会和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又是家庭存在发展的焦点,家庭优化组合好了,社会自然安定和谐、发展进步。国家也好管理。从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来说,我们研究家庭婚姻问题,要重视科学研究结论,不要过多相信人为的说教。因为人是虚伪狡猾的,他可以把一个本来正确的事物说得面目全非。

第五、要始终坚持辩主法的思想,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我们讨论研究家庭婚姻“一夫一妻多妾”制的问题,出发点是对全社会负责,具体到男一女利益上,我们又只能根据规律、特点和内在的要求对一方负责,另一方的利益,从个人出发的某一意义上讲可能要受限制。所以,处理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目光高远,心怀全局,要作逆向思维,要换位思考,要有很高的风格与姿态,要有无私与奉献的精神!

家,是社会的细胞。性*,是人类生存的精神支柱与发展的根源。我们必须注重它、研究它,而不是回避它。我们要有为人类谋求发展的理论勇气,我们要无畏于艰难。

一、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有利于加强管理促进社会安定

作为国家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应先从每个家庭开始抓起,于一家之中,又应从结构成家并赖以繁衍生息、传种接代的性*开始。不然,就抓不住治理的源头与根本。

1、实行一夫一妻多妾,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关于性*的问题,是人的核心的问题,它既是个人问题,也是家庭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性*,对于人来讲,是生存的精神支柱,同时又是繁衍生息、传种接代的根源。从个人的角度讲,绝大多数的人几乎把自已找一个称心如意的人生伴侣作为终生追求。为了这一追求,古今中外,上至帝王圣贤,下至平民百姓,人们无不一直在作不懈的努力,多少人为情所困,为情所伤。这个情,有普通的感情,也有具体性*对象(或一抽一象性*对象)的情感冲动。可以说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情感的人都经受过这种情感的折磨与困扰,这称得上是人类摆不出的苦难。这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我们要重视它,并尽可能的解决它。因为这些人的苦难,就是社会的苦难。这苦难多了,社会自然不和谐,国家也就不安定。所以,让有心有情有爱的人终成眷属,让他们结合到一起,能大大的减少家庭矛盾,人们都达到各取所需,各得其所之目的(这是理想的说法,现实是不可能的,只能尽量优化组合),男一女之间就会相安无事。有利于社会和谐国家安定。解决这个问题,“一夫一妻多妾”制比“一夫一妻”更加灵活、实用。

2、实行一夫一妻多妾,有利于加强家庭管理。能娶几房妻室的男子,一般都非等闲之辈,至少在他所处的那个层次(面)上,他是露头角的,在一定时期,他们代表了社会某一个层面上(或某一个行业)先进的那一部分。他会有能力养,会有能力管,也会有智慧处理好其中的关系。反之亦然,能嫁到这种男子身边的女子,亦非池中之物,她们凭着自己的能力素质或谋一方面的优势,能够跟这些有共同理想的男子们走到一起。他们之间自然有个理性*的选择与选择标准,他们都会有理性*思考与理性*的作为。可以说,通过这样自然组合,就把相当一部分智商较高,能力较强,事业相对有成,品相较好的人群集合到了一起。从管理的角度讲这就达到以人制人,以人治人的目的。同时,他们这些在某一时期也代表着社会的主流,他们稳定了,社会秩序自然就不会那幺杂乱,就有了管理社会的基础,统治者就不要费太多的劲就可治理好自己的国度。

3、实行一夫一妻多妾,有利家规家制发展建设。可能有人认为,

一个男子娶多房妻室,可能会引起妻室们争一宠一,造成家庭混乱。其实不然,女从男居,一切走入正轨,形成体系后,就会自成体统。另外男一女双方他们在结合前,肯定是有谈条件、讲承诺,要求守家规尊祖制。这里也还有个先来后到,论资排辈,孰轻孰重,长幼有序的问题,他们要走到一起生活,自然都会明白其中的道理。这样人们从开始,甚至从小就会重视培养做人守纪的观念,做好家规家教工作,学会尊老爱幼,谦虚礼让,何如做人做事,培养尊规守纪的自觉性*,便于家庭中的家规制度建设与执行。小孩子长大了也不会无法无天。这一套制度建立起来了后,国家的一部分最难做又不得不做的基层教育与管理工作,就无形的交给了每一个家庭自觉去做了,国家只要适当进行引导,一年搞一两次“现代文明家庭”评比,给好的家庭发发奖状,其它的家庭就会跟着去仿效,社会风气就会从源头上根本好转起来。

二、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是尊重历史符合人伦兼适国情

我们讲科学就要尊重客观规律,尊重历史,尊重事实,讲究实事求是。不然,一切都是虚无飘渺的空谈。

1、实行一夫一妻多妾,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中国有七千年文明史,我们的祖先创造了无数的辉煌文明,其中创造“一夫一妻多妾”制,就是十分成功、精彩、辉煌的一例。它是中国几年文治武功,治国治家,文明发展的经验总结。“一夫一妻多妾”制,是历史、是先贤留给今人的辉煌的精神文明成果。也是十分合理的治世治家的法宝,并不能将其简单的归纳为原始“私有制的产物”、奴隶封建“男尊女卑的产物”,我们应该多问几个为什幺?我认为这一制度是古之圣贤在治国治家平天下的伟大实践中创造的伟大思想,且是经过数千年实践检验的伟大构想。古之圣贤之所以伟大,就是想出来的以人制人,以人治国的点子、措施、办法是如此经典!比我们要思考得深远得多。我们尊重历史不是盲目崇拜历史,不是崇古复古,开历史的倒车,更不是重谈男尊女卑,我们为什幺不实行一妻多夫制呢?在不讲姓氏、血统的愚昧时代,我认为可以,如果要以父权为主,讲血统就不愿实行了,因为女子不仅是男子的性*伴侣,更主要的还担负着传种生育的任务,这是根据生理特点和男一女性*主从关系决定的。今天,任何一种事物的进步,同时也是相对另一事物的退步,关键在看是不是符合现实的要求,是不是适应大局需要。我们是继承已被实践证明了的制度精华而不是糟粕。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既是继承与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规律,也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2、实行一夫一妻多妾,是尊重人权尊重人性*。这个世界,我不盲目的主张一定要男性*主宰,我也不一定反对主张母性*就不能主宰(历史上母性*也有主宰过。但,我认为母系氏族时代,没有文明,没有科技,也不重视科技,也没有什幺物质资料生产,一起打打猎,采采野果而已,男一女性*成熟结合以后,是女人负责生育并主要负责照顾孩子,女子相对男子稳定,而男子飘泊不定孩子长大后认识母亲,就不一定认识父亲,当然,母亲身边就人多势众,当老大是必然的,母权就得以巩固。男子除了打猎压根就没展示的机会与场所,但也正是打猎发展造就了男子,给男子以积累了生产经验提高生产力的机会,这应该是父权之萌芽,之开端)。谁有能力主宰,就谁主宰。不过,对主宰与被主宰的人一定要有主次之分,要有谁为主谁从属之分,要有明确的职责之分,要突出当家人的地位与作用。此事不可枉废,因为作为一项制度可多方制约,作为一个道理、一项规定,只能对一方负责。其职责分工,理论上不能两个同时平起平坐,这样是管理不好一个家的(实际中可私下相互协调)。古人总结的“男主外,女主内”,就是根据男一女的特点很好的突出和发挥了男一女性*的各自作用。实践证明,历史发展到今天,属于人的这个世界,男子对家庭、社会起着主导性*的决定性*作用。与女子比较,男子更有智慧、有能力、有勇气征服改造这个世界。当然,男子更需要女子的支持与配合(因为夫妻双方是-阴-阳同体,视若一人的关系)。作为主宰家庭和社会的男子,既有管好家庭和社会的义务,我们也应该赋予他有爱和选择爱的权力,作为配合男人共同管理这个世界的女人同样也有选择爱和选择被爱的权力,一个男人可以爱多个女人,多个女人同样也可以爱同一个男人,一个男人也可选择终生只爱一个女人,一个女人也可选择终生只爱属于她自己一个人的那个男人。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与“一夫一妻”制并不矛盾,只是放宽了男一女在性*爱上的选择权力。这是他们的权力,也是大自然的法则。这样做是尊重人权,尊重人性*。

3、实行一夫一妻多妾,是尊重事实适应国情。事物发展的规律往往是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然后,再回到原来那个极端,总是这样周而复始。我们人呢?总在想在千方百计的追求两个极端的平衡点,提倡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我们正在寻找这种平衡点。

实行“一夫一妻”制,从面表看,按照一比一的单配偶原则,保证了男一女相对生态平衡,让男子都能有机会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女人(即妻子),有利于安居乐业,社会稳定。不可否定,这一制度的实行之初,的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缓解了当时婚姻家庭的社会矛盾,也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更有力打击了那些利用“一夫一妻多妾”制,凌弱奴役女性*的社会现象。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振奋人心的作用。但,这绝不是制度的问题,而个别人思想出了问题,利用了制度的局限性*与配套制度不健全的矛盾。当然,任何一种制度都有它的缺陷。我承认“一夫一妻多妾”制,是旧制度的产物,它有重男轻女的倾向与毒根。古人创造这一制度也是基于原因与尊重规律的(这里暂不作专门研究)。但,我们可以肯定,一妻多妾的家庭,一般很少有在外沾花惹草,红杏出墙的事发生。相反,一些形象端正的公正人物,社会菁英传出婚外情的消息屡见不鲜。“一夫一妻”制发展到今天,一是不能满足一些人群选择的需要,二是使奠定一个社会道德基础的女性*得到了太过宽限的放松,以致使社会道德底线无法固守,也没有一个机制的约束与保证。男子再花一心,他要通过女子来实现生孩子,女子一不守贞洁,就不知道在生谁的孩子,女子是父权社会男子血统的最后把关者与保证人,在保持血统这一意义上讲,她的作用是最为重要的,如果这一点都得不到保证,这社会还成何体统?还有必要讲姓什幺赵、钱、孙、李,或叫什幺张三李四王麻子吗?那我们又重新回到了原始的母系氏族社会时代了。那今天的什幺文明、礼教、规范、道德都不要讲了,都是空谈。

应该说,“一夫一妻多妾”制与“一夫一妻”制,在某历史进程中,都发挥了作为一种创新制度应有的作用,因为它都是应运而生的。我们今天重新讨论“一夫一妻多妾”制,同样也是因势而变,与时俱进。围绕着这两种制度的男子和女子们,根据制度的则重与社会各个时期的各种思潮的影响下,都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历史已把时代推动到该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的时代了。

如果说通过“一夫一妻”制,来搞平衡照顾一部分男子能找到老婆的话,事实上我们注意到,找不到老婆的,再平衡他同样是找不到,因为你只能提一供机会,创造条件,优化环境,不能强制人家结合。而讨女子喜欢的男子,到处都有他女子的市场,他们男一女一厢情愿,他们的私下行为又不能合法化,只能躲躲闪闪,这样不利于婚姻家庭,扰乱了社会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了社会许多的不稳定因素。譬如:偷一情、金屋藏娇、包一养二一奶、培育私生子呀等。这样会造成一连串的社会问题,给家庭与社会带来无穷的遗患。这一现象是人类本能的反应,一时又无法法得到完全控制与消灭,加上女子们的受西方思潮影响,夫权观念淡化,道德水准下降,正需要这种制度来约束管理。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使之合法化,既是尊重了事实,也符合了国情。当然,我们讨论“一夫一妻多妾”制绝不是怂恿男一女间可以乱搞两性*关系。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还要有一系列的管理办法与之配套,以保证婚姻关系人相互间,婚姻关系人与社会间的责任和义务。

三、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有利改良种族促进社会进步发展

改良种族,促进社会进步发展,就应引进竞争机制,从家庭和生育娃娃之前抓起。不然,就错失了改良的时机,就会进一步失去了社会发展的根基。

1、实行一夫一妻多妾,有利于激发男性*潜力。许多的优秀成功男子,风一流倜傥,才华横溢,他们满脑子的思想,满脑子的事业,他们同样也激*情满怀。他们腹中的万千种风情,象强烈的事业心一样,在熊熊燃一烧着。他们在紧张的工作之余与火红的事业面前,更需要他认为可心的、能支持他们事业的女性*来关爱,来滋润,来启发。他们浪漫的(革命)情怀被激发后,在事业上就会焕发更加无限的生机与活力。就会更好的承担起作为一个男子应该承担起的家庭的、社会的义务与责任。他们会发奋图强发展好自己的事业,他们的创造力得到更进一步的激发,创造更多的财富,好好对待好自己的妻室和家人,与妻子们共同培育好儿女。这就是他们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的一种看不见,而每个这样的家庭又在自觉自愿的努力在做的一种莫大的贡献!他们会为全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与精神文明。他们也会在社会的各条战线,各个阶层起到一个示范作用,不断促进与带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如此这般,社会的综合效能就高了,国家就很快走向安定、一团一结、发展、进步。反之,他们的浪漫情怀得不到正常的宣泄,个人情感与精神受到很大的压抑时,但也难免会分心走神,这样浪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影响了学习与工作,事业就会受阻,其潜能也不能正常发挥,这无异于宝藏没有开发利用,这自然是国家、社会的一大损失。

2、实行一夫一妻多妾,有利于激发女性*自新。在一个大家庭里,几个女子共一个大家共同都心爱的丈夫,女子之间就有个比较,有个相互促进,有个竞争。她们再也不能象以往那样,可以不在乎任何人,成天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以自我为中心,唯我独尊,成天是无作非为。反正老公就只拥有自己一个,横竖没有个比较,老子家中第一,想当皇娘就当皇娘,想当泼妇就当泼妇。丈夫再优秀,对她们也没一个选择的余地,没有比较就竞争。这就是“一夫一妻”制的重要弊端之所在,对女子失去了约束力。老公对她一点不顺,就来个一哭二闹三上吊,把你家弄得天翻地覆。加之中国的家庭对女子的培养有一种偏见,认为女子是要嫁出去的,男子才是自己家的接班人,在受教育方面不如象对男子那样重视,象这样多方面的原因,就造成她们就可以不讲妇德或者说疏于讲妇德。而孩子的培育,家风的好坏,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女人做工作、做表率,女子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后代。如果女子读书不多,不懂大的道理,退一步讲,可以没知识,但不可没常识。女子一旦无德,就要坑害上下三代人。实行一夫一妻多妾,有利于剌激提高女子的自我认识水平,自我节制力,激发女性*危机感与自新的意识。这样女子就会很好的相夫教子,尊重老人,遵守各种社会规范。女子的自新进步就是社会道德水准的一大进步。

3、实行一夫一妻多妾,有利于改良种族后代。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是从源头上解决实现扭转社会风气从根本上好转,改良种族的一个关键所在。

优秀强健成功的男子是受女子们倾慕的。很多优秀的有志气的女子爱英雄、也愿意嫁英雄人物。在优秀男子有限,有志于嫁英雄的女子们,又不能同时嫁给同一个男子时,就会出现一大批多余的,找不到称心老公的优秀女子,她们宁愿孤身老死,也不愿嫁一个堕一落的男子的现象。实际就是“一夫一妻”制的限制,导制了优秀人种资源的浪费。使良种得不到充分发展利用,从生物进化的角度讲,“一夫一妻多妾”制,较“一夫一妻”制,对改良种族来讲是有积极意义的,这从人性*的角度讲,也使一些女子一辈子也实现不了自己的理想与幸福。这样通过“一夫一妻”制搞平衡照顾,不但不便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刺激竞争,还限制了竞争与发展。相反,又给一些品行不正,不求上进或低能弱智的人群提一供了继续给社会制造不求上进或低能弱智的下一代的机会。这样,给社会无形背上了一个看不见的走下坡路的袍袱。不利于强种强族,更不利于社会发展。搞平衡照顾带来的后果是,有政治素质、有社会责任感,有培养下一代能力优良人种的发展受到了限制,一些低能弱智或品行不正的歪瓜劣枣却泛滥成灾。因为他们无所顾及,既没有政治素质,又没有社会责任感,也没有培养后代的能力,没有他们不敢干的事。民族的整体素质就会急剧下降,造成社会风气失去了一个治理的基础,这样叫张良再世,诸葛复生也无能为力。

试想,数千年以前,我们中国就被称为礼仪之邦,一些为人的,做事的法则遵守得那样的好。我想,那时的教育方式、方法、手段绝对不如现在多样化、多元化。那时除提倡独尊儒说外,关键是人们始终遵循了一个优胜劣汰的法则。无论是“文治”还是“武功”。

社会发展的规律本来就是优胜劣汰,我们就是要把一些不利于社会发展前进的消极落后的因素逐渐消除掉,这样社会才有发展进步的基础。

当然,我们不是不讲仁道,我们是文明古国,我们这样讲是为了更好地讲仁道。但,要讲得有价值、有道理、有原则。从仁道主义角度讲,我们可以做以下工作:譬如:对身残志坚,体质健康,品相较好有培育价值的其中一部分,zheng府可着情协调安一抚,合理安排,给这些有才有德有志向的弱势群体创造发展事业与培育后代,也是为社会作贡献的机会。但这不是社会发展主流,这一部分是靠zheng府来调节、救助、照顾的。社会发展必须要遵循一个发展规律。这才是真正的尊重科学。

四、几点有关说明

1、新“一夫一妻多妾”制与旧“一夫一妻多妾”制的联系与区别。新“一夫一妻多妾”制与旧“一夫一妻多妾”制的联系是,形式都是相同的,但,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旧“一夫一妻多妾”制是建立在封建制度与男尊女卑的基础上的旧制度,制度内容虽然相同,管理上有其先进的一面,但,它是建立在封建的腐朽思想上的产物,它的出发点不是尊重人权,而是宣扬男尊女卑,甚至是践踏人性*。女人可以当物品一样随便送人赏人;而新“一夫一妻多妾”制,建立在讲民一主、讲自一由、讲人权、讲规律的基础上的,是为了更好的尊重人性*,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是时代发展进步的产物。我们今天,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必须要吸取精华去其糟粕,不断推动社会进步。

2、“一夫一妻多妾”制与“一夫一妻”制的同一性*、统一性*与灵活性*。“一夫一妻多妾”制与“一夫一妻”制并不矛盾,它们之间在本质上存在着同一性*与统一性*。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只不过是在“一夫一妻”制的基础上放宽了选择的范围,在实际婚姻家庭操作中,你仍然可以坚持选择你的“一夫一妻”制,并不是实行了“一夫一妻多妾”制后,就强制每个男子必须要娶几个女子做老婆,也不强制任何一个女子必须要嫁给同一个或指定的某一个男子。相反,有了“一夫一妻多妾”制后,女子有充分选择任何一个男子的自一由,就是对结了婚的男子,你如果同样喜欢他,你可以不破坏人家的家庭与他合法的走到一起,实现自己的愿望。实际上“一夫一妻多妾”制,更加具有灵活性*。

3、“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实用性*、时代性*与先进性*。“一夫一妻多妾”制,从生物进化的意义上讲,较“一夫一妻”制更先进,更具有积极的意义。较“一妻多夫”又更为合理,更适合父权时代与现代文明,就是更实用,更便于管理,使红杏出墙的事情大大减少,使过去已出墙的事情成为合理合法化,也大大减少了社会矛盾。

2009年12月1日(二)于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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