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国企办学校的退休教师,头戴“副高”纸帽子。退休金少得可怜,正式退休时只有780元,熟人问及,我都羞于启齿。连续4年“大幅提高”后也堪堪1370元,不到地方同行的一半。物价一路疯涨,我愈感囊中羞涩,做梦都盼着教师法的光辉照我身呢!
这一天终于盼来了!2004年1月20日国务院下发9号文件,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主旨是“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偏低”问题,体现的是社会公平正义原则。初闻喜讯,我们欢欣雀跃,思忖红头文件落实应该指日可待,因为我们强调有令必行,因为文件上没有“参照执行”字样(这个弹性*字眼可导致“不参照”),因为我们突出依法治国,因为我们疾呼关注民生,因为我们要构建和谐,因为我们是老师,因为我们是国企办学校的退休老师,因为我们的退休金明显偏低,因为我们至今仍滞留在企业。太多的“因为”使我们认定,这一回落实文件应当是顺风顺水,一路唱着歌儿,一路洒满阳光……
可是,我们所亲历的落实之路竟是那幺艰难曲折,而且迄今仍落而不实,似乎路路不通,希望渺茫。
5年跑落实,此中多艰辛,长话短说吧:所在企业接到9号文件,有主管头儿竟说此文件“与我们无关!”便束之高阁,冷漠傲慢无知,一至于此!更严重的是接到9号文件后,工厂居然做出了一个完全违背文件精神的决定,于2004年9月,违法擅自停办正在运转中的学校。经过我们据理力争,企业也认同9号文件与我们“有关”,并付诸实施,积极跑落实,但因工作思路有问题,终致搁浅。企业抱怨地方zheng府“不作为”,示意我们该去找地方zheng府;地方则振振有词,称责任在企业。我们能诉诸自己的就唯有拼将残年跑落实,奔走奔走再奔走,写信写信再写信。长路漫漫,银发飘飘,汗水涔一涔,期盼殷殷。我们的目的很单一很明确:按9好文件规定提高退休金!
有高人指点,尔等何不依法维权。着啊,换一种跑法,请律师,拿起法律武器上征程。依法治国的时代,依法治国的国度,法律会支持每个公民正当合法的诉求,而绝不会玩某些人扯皮、踢球的游戏。律师很内行地设计了两步走,第一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不受理。第二步起诉到人民法院,被立案后,我们盼星星盼月亮,盼来了“正式开庭”的那一天,结果更失望更受伤!恭候一个多小时,连法官的面都没见着,12日前已经下的裁定书倒有一份,称依法驳回我们的起诉。理由是我们的官司不属于劳动争议。官司到底算什幺争议都成了“争议”,那需要专家、律师和法官来厘清,我们自然搞不清争议的范畴和属性*,但我们知道,百姓强烈要求落实9号文件,单位却拒绝执行,并放出狠话“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去”,如此重大的“争议”,法律总该给我们一个满意的说法吧。然而,法庭的回答却是“这事我管不着!”满怀希望进法庭,一纸裁定凉透心。
离开法庭前,我又低声朗读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庭铭”,虔敬地仰望着审判台正中高悬的国徽,想着几年跋涉维权路,不禁生出几许困惑,几许无奈。脑海里不知怎幺就突然幻化出一片绿茵场,一只皮球被那幺多人踢过来踢过去,踢球的个个技艺娴熟,眼疾脚快,可就是没谁愿意射门。哦,好奇妙的球场,好奇怪的足球,我下意识地摸一摸自己的脑袋,怕自己被皮球化……猛一激灵,觉得如此幻觉太不应该,迅即回到现实,眼前依然是尊敬的国徽。对着庄严的国徽,我想弱弱地问问:我们为落实国务院的红头文件奔走5年,最后竟然投诉无门,可我们又不愿意放弃,那幺,今后我们该着谁?门朝哪面开?路在何方?国务院的2004年9号红头文件还要不要落实?谁来落实?谁能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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