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三十多岁、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的女市长,一个受群众爱戴的好市长,仅仅因为一个偶然的交通事故,政治前途顿成泡影。扼腕叹息之余,让人更加不平的是:如果范市长不是在当阳市,而是在蕲春县,是绝对不会丢官去职的!同是湖北省,为何这幺不平等呢?
还是让我们先来回顾去年湖北省几乎同时发生的两件事:当阳市女市长范晓岚意外事故和蕲春县教育局长刘建文网络案吧。
一、两个事件的发生。
1、范晓岚意外事故:2008年3月17日早上7:20左右,当阳市女市长范晓岚驾驶鄂E60001丰田越野车,经过玉泉办事处境内汉宜公路穿心路段时,意外发生车祸,将正在过马路的穿心小学五年级学生王继杨撞倒。
2、刘建文网络案。2008年4月10日,蕲春网络“诽谤”案在湖北省蕲春县法院开庭,参与旁听群众数百人,新闻记者百余人,一一夜之间轰动全国。
2006年6月以后,在湖北省委、省zheng府主办的《荆楚网.投诉热线》上,蕲春县数百群众发贴数千份,举报县教育局长刘建文各种fu败问题1000余个。如此大规模群众自发举报一个干部,全国绝无仅有。
二、范晓岚、刘建文对事件的态度。
1、范晓岚。事发第二天,范晓岚和丈夫驱车来到孩子家中,登门向孩子的父母表示歉意,跪求宽恕,并向家属赔偿了20万元,以及2万元安一抚费,并与其父母签订协议要求“不再追究”。
2、刘建文。由于网上举报贴越来越多,怀疑对象层层圈定,第一圈锁定了几个人,于是蕲春县公安局警察开始跟踪。教育局干部王X是重点怀疑对象之一,公安局漕河刑警中队政治指导员吴国生跟踪数日一无所获,2006年12月9日深夜,在王X值晚班下班的路上,吴国生带人将其强行抓走,同时抄了他的家。在王X数次检讨、妻子两次下跪、单位三天大规模批斗之后,于2007年7月7日,刘建文以“诽谤”罪将王X起诉到法庭,法庭居然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条件下受理此案。
2008年4月10日蕲春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前一天的晚上,刘建文胸有成竹、胜券在握地向记者公开宣告:“这次一定要把王X送进监狱”!法庭上,王X当庭提交了所举报问题的全部证据,而警察吴国生制造并提一供的伪证得以暴露。
2008年5月29日,刘建文撤诉。
三、两件事在全国的影响。
1、范晓岚事件。4月10日21点38分,湖北《东湖社区》论坛悄然出现了一个标题为《惊爆:当阳市长公车私用撞死女一童后被接走》的帖子。该帖迅速被网民复制转贴到各个BBS,很快成为网民热议的话题,并被一些媒体所关注。
2、刘建文事件。自2008年4月8日始,全国媒体聚焦蕲春网络案,《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CCTV网》《搜狐网》《凤凰网》等大型网站均在首版“今日要闻”数次作重点报道;全国千余家网站、论坛积极关注案情进展,并展开热烈讨论;《荆楚网》等省级网站还开设了《蕲春网络案专题》,全国亿万网民表示了道义的支持发出了正义的呐喊。在《法制日报》《中国农民报》《北京晚报》《上海晨报》《长江商报》等大报的引领下,除此案所在的黄冈市报纸保持沉默外,全国地市级以上的报纸全部参与了重点报道和讨论,无一遗漏。湖北电视台、湖北广播电台均在黄金时间作了重点报道和评说。北京法律界专家学者对此案进行了法律探讨,《北京青年报》作了专题报道。
舆论界称此案是我国建国以来在全国影响最大的事件,被媒体评为2008年全国十大案件之一。
四、两地一党一委、zheng府对事件的处理。
1、对范晓岚的处理。2008年4月12日,中|共宜昌市委迅速作出决定,范晓岚即日起离岗接受组织调查。宜昌市zheng府新闻办公室同时召开新闻通气会,宜昌市纪委新闻发言人王根华向新闻媒体通报了“3•17”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情况。
2008年4月22日,范晓岚辞职。当阳市人一大常委会根据范晓岚同志辞去当阳市人民zheng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依据地方组织法第27条的规定,决定接受范晓岚辞去当阳市人民zheng府市长职务,并报当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2、对刘建文的处理。蕲春县在刘建文事件上,表现出“集体失聪”,既没听到全国亿万群众的呼声和怒吼,也没看到全国媒体铺天盖地,当然更看不到摆出的事实和证据,到现在没有任何部门对群众举报的1000多个问题调查处理。刘建文仍然、继续在当蕲春县教育局长;在此案中跟踪、抓人、抄家、制造伪证的警察吴国生仍然、继续在当刑警中队政治指导员。
五、假如范晓岚在蕲春县……
范晓岚交通事故纯属偶然,群众举报刘建文则是必然。范晓岚撞人是意外,刘建文打击举报者则是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权力、势力、警力、法律联手。范晓岚作为市长,主动上门道歉、赔款、跪求宽恕;刘建文则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公开扬言“一定要把XX送进监狱”。范晓岚丢官去职,刘建文却安然无恙。
有人说,举报者是因为“要官不得”而报复领导。那幺,数百群众都是因为“要官不得”吗?撇开举报的问题不谈,仅就如此大规模群众举报行动,就可见刘建文的领导水平和人心向背。再看对举报怀疑者的打击,则显示了刘建文心胸狭窄、暴戾疯狂。
还有人说,群众举报的问题是“捕风捉影”,那幺“风”和“影”又是从何而来呢?就算群众举报的问题有水份,哪怕只有十分之一是真实的,那一千多个“十分之一”又是多少呢?
范晓岚与刘建文的不同结局使我们明白:不在于事件大小,不在于问题大小,也不在于影响大小,一切只看发生在什幺地方。
假如,范晓岚不是在当阳市,而是在蕲春县,是绝对不会丢官去职的!同在湖北省委领导下,为什幺会如此不同?为什幺对待事件的处理如此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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