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怎么伤心的人,也不得不吃东西。咒骂了女人、食物及其他人们追之不倦的事物之后十六个小时,丹顿来到街角的一家杂货店,吞了一份凤梨圣代,两份花生酱三明治,一块掺了麦芽糖的双层巧克力,外加一袋饼干。店里有个女孩。女孩坐下时,他瞥了一眼,站起来时他瞥了一眼;离开时,他瞥了两眼。付过账离开了杂货店,他朝北走去。这可是与他原来打算走的方向一百八十度的不同。他希望那女孩的步伐别迈得那么大,要从一街之遥一下子赶上去,他办不到。
“嗨!你也走这条路?”他说。他以为这个愚蠢的话引子,让他有机会再问:“你觉得某某怎么样?”或一些相当有意思的话。这一回这个什么也没说,她只是把头转过来,长长的睫毛对着他眨了眨,然后继续坚定地走下去。
“假如你迷了路,”他又试了一次,“我可以告诉你你在那里,这个地方我住了好多年了。”
女孩仍然不为所动。他开始觉得困窘,不过还不到足以教他打退堂鼓的地步。
“左边是菲尔德宅子,”他说。
“自从菲尔德先生买下它以后,它就一直叫做菲尔德宅子。他们的女儿是一丝不苟型的,但儿子们却油里油气。现在你正经过一块"荒地",我们管这种地方叫"荒地"直到有人在上面盖房子为止。不过还是别期待了。如果我是你,我不会在这种地方停留的。”
女孩是没有停留。她有着清晰的侧轮廓,尖端微翘的俏皮的鼻子。虽然吃了闭门羹,丹顿的耳朵却痒了起来。每当有爱的钟声响起时,他的耳朵一定觉得酥痒。
“我不知道为什么女孩子们都不喜欢我。”
他心中呐喊着。
“我的"五点钟忧郁症"已经痊愈了,我敢打赌——”这完全是一次一厢情愿的打赌。女孩倏地向左转,丹顿的话凝在半空中。眼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一幢既长且广的房子里,他叹了口气。不过至少知道她是谁。她八成姓弗烈格,这片老格利斯渥德区是给弗烈格家租去的。这种安慰虽小,毕竟是丹顿需要的。而女孩始终没有回头。那天晚餐的时候,他母亲说:“丹顿,我很高兴你自己觉得好点了,但是你看起来不像。人不可能没有吃饭而不将饥饿的神情显示在神色上的。”
“也许他又恋爱了。”
他父亲猜测着。
“你和玛格莉特重修旧好了?”母亲问?“玛格莉特!”丹顿哼着说。
“那个蠢货!”
“丹顿!”母亲惊呼起来。
“青春易逝啊!”老温特渥斯下了这样一句评语。
“我现在交了一个新的女朋友。”
丹顿鲁莽地宣布。
“真的?”温特渥斯太太问?“这次是谁?”
“弗烈格小姐。”
“还好是位小姐,”温特渥斯先生说。
“她叫什么名字?”
“她自我介绍时说她是弗烈格小姐。”
“喔?那你就称自己是温特渥斯先生?”父亲说。
“你反正不知道她的名字,”母亲说。
“是不是?”丹顿郑重地站了起来。
“当你们在我这个年纪时,大概不会随便跟刚认识的人深交吧!”他不悦地说。次日,丹顿向父亲借了一套白色法兰绒装,从阁楼里挖出一把用旧了网球拍,然后上街闲逛。他步伐踱得慢极了,慢得前后让五个家伙对着他大鸣喇叭,其中有三个还鸣了两次,因为他们不得不绕道而行。终于,他的耐心有了代价。他猛练反手拍,直到她走近。然后丹顿开口:“你好!我相信我们以前见过面。”
那次邂逅,显然并没有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很快地她又走了。丹顿一下子坐在消防栓上,一下子坐在街旁镶路石上,一下子又坐到地上。到那女孩回来为止,他一共等了四十分钟。丹顿这回换了个姿态。
“抱歉,”他谦卑地说。
“我真的很呆,但我只是想见一见你。我的名字是丹顿——丹顿。温特渥斯。你姓弗烈格,至于其他的我就不晓得了。”
有那么一刻美妙的时光,丹顿觉得全身浸润在她湛蓝冷漠的眼神里。但很快地,这眼神随着她的后退移开了。丹顿有好几个礼拜没跟韦伯。哈斯汀说话,因为他们为了一个女孩子正闹得不愉快。丹顿收起了自尊,打了电话给韦伯。
“好吗?”他说。
“出来喝杯可乐吧!”直到扯到正题前,韦伯已经喝掉他三杯可乐。
“你认识住在你家后面的女孩吗?”他问得漫不经心。
“哪一个?”
“搬到格利斯渥德区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