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耐不住院子的寂寞,趁着伯父醉酒了,睡着了,就偷偷往街上溜。经过花圈店,牛兰花总要招呼我,球球,你上哪儿去?我不得不到她的店里坐一会儿,与她说几句话,再往镇中心走。镇中心正在开辟一条新的街道,同老街交叉成十字街。那是个热闹的地段,人来车往,搅拌机,起重机,喧嚣个不停。拉石炭的车子穿街而过,司机的眼神贼兮兮的,朝街两边溜来转去。街两边多了许多店铺,餐饮店,小卖部,洗头屋。餐饮店有人在打麻将,没打几圈桌子就掀了,拳打脚踢,几个人就扭在了一堆,是个是非之地,我不去。小卖部的生意清冷,我没钱也没东西可买,也不去。我在一家叫天天乐的洗头屋前走过几个来回。洗头屋装着玻璃,玻璃上贴着几张女人的头像,红着嘴唇,卷着头发,她们的眼神让我莫名地兴奋又让我莫名地害怕。玻璃后面坐着的女人同贴在玻璃上的女人像几乎一个样,卷发红唇,还露着腿。有男人推开玻璃门进去,也有男人从屋子里出来。有女人招呼我,小弟弟,进来玩玩?咦,是个驼子,你们说驼子那里中不中用呢?旁边一个女人嬉笑着插话。他是给死人剃头的,你就不怕晦气?一个头发染黄了的胖女人拧起了眉头,驼子,走开,这不是你来的地方,别挡了老娘的财路。我还不上嘴,灰溜溜地回了。
从那以后,我很少上街溜达。我陪同伯父守在院子里,想方设法给自己找些事情来做,给冬瓜除草,烧水做饭。给伯父剪头发,挖耳朵。有一天,我正在瓜架下数冬瓜,听到前屋有人敲门。黄师傅在家么?是个女声,很犹疑。我迎出去,竟然是天天乐洗头屋那个黄头发的胖女人。那会儿伯父喝醉了酒,回到屋子躺下了。我想起了那次胖女人对我的喝斥,正想对她说伯父不在家,伯父却在屋子里嚷嚷了,球球,谁在叫我?是我,黄师傅。女人接话。我领着女人进了院子,伯父早回到了桔子树下。谁走了?伯父问女人。是我的徒弟。女人回答。她多大了?伯父又问。好像是十九岁,或者二十岁,二十一岁吧。女人不敢肯定。走得这么早,造孽啊。伯父舀了水洗手,换长衫。我将剃头箱放在女人脚边,女人害怕似地后退了一步。球球,你也洗个手,换身衣服。伯父将一件黑长衫交给我,我穿上身,长衫稍微长了一些,快要扫到脚踝了。我第一次穿着长衫,跟随伯父去了天天乐洗头屋。
伯父越来越懒散了,绝大部分时间醉得不醒人事。剃头的活完全由我打理,他只是在旁边站站,做个样子。两年过后,镇上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拉石炭的司机,小餐馆的老板,一帮杂七杂八的人聚在一堆赌牌,一个混混使诈当场让人捉住,混混用铁棍敲碎了两个人的脑袋,一个是拉石炭的司机,一个是餐馆的掌勺厨师。死者的模样很悲惨,脸部血肉模糊,头发都让血僵硬了。造孽啊,都是恶鬼投胎。伯父给死者上了香火,半是叹息半是咒骂。这一次他没让我沾手,亲自操起了剪刀和推子。
混混砸死人后在外东躲西藏了大半年,大年三十潜回家,让镇派出所给抓着了。混混被判了死刑,布告张贴在镇政府的公告栏里。镇街上的人都在议论这起凶杀案,有叹惜的,也有拍手称快的。有人扯到了若干年前那起强奸杀人案,剃刀把就挨了枪子。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谁也躲不过。他们猜测,混混会不会押到镇上来枪毙,如果押到镇上来那该多好,到时去看枪毙人。叭咣。有人拿手在别人脑袋上比划。伯父却沉静得很,洗了长衫,将剪刀推子都擦拭干净了,上了油,收进剃头箱。做完这些,他就坐在桔子树下,喝着酒,享受阴凉。坐了几天,伯父就坐不住了,老是往镇街上跑。我以为他去了牛兰花的店里,后来才发现他去了上街头。那个混混的家就在上街头。伯父在混混家门口转悠了好多天,有几次还见着他朝门里张望,终究没有走进门去。每次回到院子,伯父必定将自己喝得酩酊大醉,好像死去一样躺在椅子上。他的神情让我感觉有种彻骨的恐惧,我想离开院子,可又不知上哪儿去。
终于有一天,混混的爹娘悲悲戚戚出了镇子,往县城去了。一向不喜欢散步的伯父拉着我,在镇子前的石桥上坐了一整天。那儿视野开阔,老远就能看见有汽车飙过来。待到第二天下午,混混的爹娘才返回镇上,他们老远下了汽车,相互搀扶着,云朵一样慢慢飘了过来。他们在桥头同我们遭遇了,男人怀中抱着一只石头盒子,伯父死死盯着那只惨白的盒子,嘴巴动了动,像要说什么又没说出嘴。他仅仅做了个说话的动作。女人却在这个时候哇的一声嚎了起来。球球,你先回吧,伯父再坐一会儿。伯父挥挥手,让我离开他。伯父的嘴唇还动了动,我没听清他说什么,他的声音让女人的哀嚎压住了。
十
那天晚上,伯父没有回到院子,一辆拉石炭的车子将他送离了人世。拉石炭的司机喝醉了酒,车子撞断桥栏杆,一头栽进了河里。桥面上一路血肉淋漓。最后在石炭堆里才挖到伯父的尸体,他的头部可能让车轮子碾碎了,挖出来时成了一具无头尸体。我无法完成伯父的遗愿,最后一次替他剪发,修脸,挖耳朵。我用冬瓜给伯父刻了一颗脑袋,下葬时那颗脑袋一样的冬瓜就安放在伯父的肩膀上方,它只是无数冬瓜中普通的一只。
关于伯父的事情,我慢慢知道得多一些。伯父十三岁学习剃头,十五六岁时就同镇上多个女人有染,伯父的风流韵事不够一石也有一箩筐。就因为这,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嫁给他。伯父收养过一个弃婴,有可能是某个姑娘的私生子,扔在稻草堆里,让他捡着了。这个弃婴就是伯父嘴边的剃刀把,学名黄宏伟。有其父必有其子,镇上的人都说剃刀把学了伯父的?样,成了个风流鬼,长到二十岁,将杏儿按在稻草堆里强奸了,杏儿反抗,他就将她掐死了。剃刀把后来吃了枪子。伯父替养子剃了最后一次头,从此就拎着剃头箱开始了专替死人剃头的营生。伯父后来的事情我在之前都告诉你了。
我最终没有成为一个剃头匠。那座院落正如爹的预谋,成了我的财产。但仅靠一座院落,我无法养活自己。我必须寻找新的活路。一个偶然的日子,我随同镇子里的人南下打工,左挪右转,幸运地遇到一个艺术院校毕业的大学生。他将我介绍给了乡村酒吧的老板,他的一个老乡。我依靠在酒吧里表演削冬瓜皮和替客人削水果浪迹生活。有个客人见过我的表演,极力劝说我去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至今我还没有去申报,我弄不准如果申报成功,我是替伯父长脸了还是丢脸了。我保留了一项习惯,每次表演完成后都会将剃刀擦拭干净,抹上油,谨防锈迹吞噬它锋利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