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安德烈(4)

时间:2014-05-12 21:52:00 

我和安德烈真正成为朋友是因为足球。

初一下学期的冬天,迟迟没有下雪。就在那个冬天,雪把地面覆盖之前,我开始懂得了一点踢球的窍门。足球来到我脚下,我能听见自己兴奋的呼吸。我把所有的灵感传导到脚上,髋和脚腕随时准备把这只皮球控制得像身体的一部分。我无师自通地掌握了球的旋转。我发现要想让球听你的话,就要让它在你的脚底下旋转起来。只用一个月的时间,我便可以带球不用低头看它,让它自如地在我脚下打转,然后观察我的队友正在什么地方奔跑,对手正在从什么方向向我赶来。我热爱带球,就像一个婴儿热爱妈妈的乳头那样,无时无刻不想把它衔在嘴里。我讨厌传球,就算是所有人都向我扑来,而我队友已经排列整齐站在对方的门前,我也会勇敢地选择独自把球从所有人中间带出来,绕过队友,送进对方的门里。这也许是我那时生活中仅存的快乐。可当时我忙着把球踢得更加精湛,根本没工夫想到这是快乐,在我的生活已经全面褪色的时候,足球成了我紧紧抓住的色彩,我妄想,在这个操场上重新成为英雄。

当时很多人讨厌和我踢球,因为他们会闲下来,除了向我吆喝着希望我把球传给他们,没有别的事可做,有几次我听见他们的声音已经近乎于哀求:李默,传啊,传给我!我无动于衷,继续让我和我的足球舞蹈。有一次足球从我的侧面飞来,我用脚内侧把球轻轻停在半空中,它像一只陀螺一样在那里旋转。两个人站在我的身边,他们同时伸出脚希望把球踢走,我把身体从他俩之间穿过,在他们以为我忘记了球已经在我身后的时候,我用右脚的后跟把球磕过两人的头顶,侧身把球抽进球门。我记得所有人都愣在那里,发出难以抑制的惊呼。

安德烈也是在那个冬天开始学习踢球,马上陷入痴迷。和我不同的是,他是一个后卫。可是他天生骨头僵硬,两条腿跑起来就像操场上谁在搬一条两条腿的凳子。而且他的运动神经明显不如他的理科神经发达,经常是球到了近前,露出惊讶的表情,好像是在想,咦,它是什么时候过来的?然后两条腿像是骑自行车一样,一通乱蹬,把球蹬出去。可他的脚却硬得像是石头一样,经常把球踢过围墙,如果你不小心被他蹬上,一定是一个疼痛难当的下午。他经常‘因为踢人惹事,因为他踢了人之后自己毫无察觉,对方在地上打滚的同时,他已经冲着球追过去,抬起一脚把球踢远,有几次不小心踢在倒地的人脸上,估计对方一时不知道腿和脸哪一个部分更疼。等人家爬起来揪住他,他还无辜说:不是我,你弄错人了,踢了你,我一定知道的。

就在那次我把球从两人的头顶勾过之后,我坐在球门里,脱下鞋子,看着别人把手伸出围墙的栅栏买水喝,心里盘算着谁能让我喝一口。他坐了过来,也脱下鞋子,空气马上变味,他的袜子已经臭得发干,我相信如果脱下来,可以像两只靴子立在地上。他伸手摸了摸我的脚,我吓一跳说:你干吗?他说:你怎么踢得那么好?就是刚才,你怎么能,就是那么一踢,你怎么能想到那么一踢?我说:哪有工夫想,就是随便一踢呗,我还会别的呢。我把球抱过来,穿着袜子把球颠过头顶,等球快落到膝盖附近的时候,用脚把球在空中一带,球像被抽了一鞭子转起来,然后稳稳地落在我的脚面上。他瞪大眼睛说:你的脚上怎么像是有胶水?我把球踢给他说:你试试。不难。他站起来,我说:你踢球的底下,落下来的时候像我那么向旁边一带,画一个半圆。他照我说的,结果一脚把球踢过了围墙,落在一位卖水的老太太的车上。老太太马上在墙那边骂起来:谁踢的?是不是丁班那个小傻子?迟早有一天我得让你踢死。他抱着球回来的时候说:我不行,我的脚不够黏。

从那天起,无论什么时候踢球,他一定要和我在一边,他说:你上去,上去,过他们,我给你当后卫。他给我当后卫的方式除了把球踢出围墙和把对方踢倒在地之外,就是一定要把球传给我。在他逐渐掌握了长传球的技巧之后,这一特点变得尤为明显。他不在乎我是不是已经陷入重围,或者根本没有准备接球,有几次我稍一溜号,球已经飞到我的脸上。同伴们后来也逐渐发现了他这一癖好,看他要传球的时候就喊起来:安德烈,还有我们呢。这样的话对他没有任何影响,他的眼睛里只有我的一个队友,足球对于他来说不是十一制的,而是两人制的,就像是乒乓球里的双打。最可气的一次是我已经坐在场下,我刚刚扭了脚,他的球还是朝我飞过来,我狼狈地趴在地上把球躲过,然后一瘸一拐地把他拉出来,说:你传给我之前,能不能先看我一眼?他说:我看了啊,要不然我怎么知道传到哪?我说:我的意思是你得看一眼我是不是方便接球。他说:我怎么能知道你方不方便?我想了想说:如果我也看你,我就是方便,你看我的眼色行事。他说:我听你的。从那天之后就变成,如果我不看他,他就把球踢到界外去。

在我和他成为朋友之后,政治课换了老师,来了一个嬉皮笑脸的胖子,走进教室之后的第一句话是:我这课没什么用,该睡睡会,都挺累的,但是我还是得讲,不讲不好,你们睡你们的,咱们谁也别耽误谁。上了初二,政治课取消,我还是记不住这个老师姓什么,我只记得那个宋屁股,她为什么不来了,没人告诉我们。我便说服自己,她一定是有了更好的出路,不用在这儿讲没人听的政治。我不敢相信她的离去和那个早晨有什么关系,我宁愿相信她根本不需要我这个孩子的原谅,她一定是早已经把我忘了。就在那一刻,我发现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想起过我曾经喜欢过的那个女孩儿,也没再给她整理过桌堂,我竟然在对宋屁股的等待中不知不觉把她忘记了。永远忘记了。

上到初二,我的朋友安德烈成了围墙里最着名的人。

初二开学的时候,学校的升旗仪式有了些变化。之前的一年,柳校长(虽姓柳,此人长得又高又壮,且十分挺拔,一点不像柳树的样子)要求,每周一都要有一个班级派出最出类拔萃的一个女孩儿,戴上白手套,穿上特制的白色制服,在国歌声中把国旗升上天空。在国旗飘扬的时候,柳校长走出来,和升旗手亲切地握手,大约持续五秒钟,然后拿出一个名单,宣布上一周都有哪几个人打架,买零食,早恋,上课看课外书,然后进一步指出这些人的哪几个是警告,记过还是留校察看。我们这个年级一共只有甲、乙、丙、丁四个班级,加起来不到二百五十人,那些出色的挺拔的漂亮的女孩儿在初一的时候已经轮番走上升旗台,有些人在升旗台上已经出现了许多次。也许柳校长觉得他已经看够了,于是到了初二,他决定自己亲自升旗,所以每个周一,我们都会看见他穿着特制的白色制服,戴着白手套,把国旗升上去,然后为他鼓掌,以表示我们知道他辛苦了,希望他能注意身体。之后他取消了宣布处分决定的环节,这个环节变成了一张大纸,贴在教学楼的外墙上,不单是周一,我们每天都能看到。取而代之的是讲演比赛,我们每个人都要轮流上去讲演,按照学号的顺序,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脱。毕竟那时候女孩儿的身体和容貌经常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有了难以置信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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