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谋杀

时间:2016-12-16 17:15:12 

1.此时

  

  此时,当你翻开这一页的时候,就相当于坐在我的对面,听我讲述。我们之间摆放着两个酒杯。你的酒杯是满的。我的却永远是空的。

  你问我:“既然摆了酒杯,为什么不喝酒?”

  我说:“为了解救。”

  “解救什么?”你好奇地问。

  “解救一段关于谋杀的记忆。”

  你笑了笑,以为我在开玩笑。我也笑了,随即向你讲述了这个谋杀的故事。

  

  2.谋杀之前

  

  谋杀之前,我听到了一个声音:“Gosh(天哪)!”

  英语!?

  是的,英语。有一个男人在说英语,带着很浓的伦敦音。我喜欢英国音,透着传统和坦然,让听者觉得诚实,有安全感,仿佛躺在并不十分炎热的海洋边上听浪涛。我不怎么喜欢美国音,特别是男孩子学美国音。因为当他们捏起鼻子拿腔拿调说话的时候,好像身上的内裤穿得特紧,勒得无法呼吸似的。

  Gosh!那个男人又说了一遍!我那时就是被他的口音迷住的。当然,从他的模样上一看就知道他是中国人,英语学得不错,说不定还在国外呆过一段时间。他有一头钢丝短发,坚硬地贴着头皮。他是谁?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答案。也许他告诉我了,可是我已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当时酒吧里人声嘈杂,灯光惶惑昏暗。在我的印象里,他的表情只有一对大眼睛,闪闪发亮,带着诚恳,和他的口音一样。

  咦?我们怎么会用英语交谈呢?想起来了,喝下三杯Margarita之后,我有些飘飘然。酒中柠檬的酸味让我回忆起这几天公司里的不快来。我忍不住了。我感到委屈,心里膨胀起了倾吐的愿望。

  这个大眼睛的男人适时出现了。他用英文跟来自俄罗斯的酒保点酒,口音很好听,一下子拉近了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增加了亲切感。

  说实话,那时候,我和他基本上是肩并肩坐在吧台上的。于是我提起了话茬。后来,我在灌下第四杯Margarita之后,工作上的愤愤不平就再也克制不住,从心底涌了上来。为了不让别人听懂,我开始用英语和他唠叨,谈吝啬易怒的老板,繁杂琐碎的工作,小鸡肚肠斤斤计较借刀杀人的同事。聊来聊去,我还是最恨我们老板。就在那次醉酒当天,他还当众斥责了我,一点颜面都没留。他这样做,已经不止一次了。不单是对我,对公司里的任何人,他都这样,粗鲁刻薄。我对那个男孩说,要是老天有眼,老板宋达会遭天谴的。我还说,我要是武林侠士,就会拿下宋达的人头,还职员以幸福。

  我记得那晚我和他聊得很痛快,有相见恨晚之感。后来,我可以说是喝得一塌糊涂。

  

  3.酒醒后

  

  酒醒后,我的脑子很疼,像有一个电钻在里面,不停地钻呀钻。我睁开了眼睛,一缕强烈的阳光从百叶窗透进来。我发现我睡在酒吧附近的宾馆里,床上只有我一个人。

  我挣扎着爬起来,看到房间里有个冰箱。水!给我水!像一个在沙漠里迷途脱水的旅人,我奔向冰箱。在我拧开矿泉水瓶盖牛饮的时候,我习惯性地打开了电视,正在播放早间新闻。

  早间新闻!天哪!我差点误了大事!

  我们公司当天要举行十五周年大庆!整个欢庆仪式九点正式开始。而我,老板的助理的秘书,为准备这次大庆不知道流了多少汗,挨了多少骂,背了多少黑锅。电视里当时播放的是早间新闻,也就是早上七点半,而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在八点准时到场。

  我冲进卫生间,匆匆冲掉头发上和身上的酒吧味,一路打车一边化妆,急急赶往公司。

  可我还是迟到了。迟到三分钟。不过,幸好老板还没来。老板助理何露瞅了我一眼,没说什么。她是一个外表狐媚的女人,特别能够揣摩老板的心思。由于老板不在,她也正忙乎着招呼早到的记者,就暂时顾不上我这个毛手毛脚的助理秘书了。

  顺便说一下,我们老板宋达一共配有三名女助理,每人身高至少一米六八,身材苗条,脸蛋漂亮,口才好善交际。每名助理各配一名秘书。助理主要是陪老伴出门应酬。助理们在办公室里的工作,都由助理的秘书们包揽。也就是,助理是昂贵漂亮的衣裳面子,助理秘书是实用经济的衬里。

  也倒是,兵器各尽其用。我,黎小小和梅子三个秘书助理,长得灰头土脸的,再怎么化妆也撑不起台面。我们被招进来的时候,岗位职责上就清清楚楚地写着:老实做人,踏实做事。听起来有点像监狱里用来鼓励犯人改过自新的格言。老板的要求也如此。他说:“你们被招进来,是因为你们的才干,和长相一点不沾边。”

  他说话一向如此刻薄。我们渐渐习惯了。有时候人就是有点贱,别人越作践你,你越发逆来顺受。我们三个,像三头忠实的拉磨灰驴,在老板的鞭挞下,围着工作不知疲惫地转圈。不过,和公司里其他人比起来,我们三个的学历最高。这一点点优势,常常被我们私下来用作膏药,治疗拉磨落下的伤。

  尽管我们默默地工作,公司里嫉妒我们的人还是很多。他们不敢嫉妒老板助理。那三个女人可不是好惹的。她们只要在老板面前略施小计,嚼一嚼舌头就能让你遭殃。她们善于把老板的怒气转移到我们三个只会干活不会在面子上做文章的女孩身上。我们的日子因此不太好过。事情做好了,是助理和别人的功劳;搞砸了,是我们惹的祸。

  那次庆典也是如此。助理们和媒体火热周旋。我们三个,被遗忘在一角。前一夜灌下的酒精还在我的体内循环,让我感到一阵阵发热,皮肤和额头上渗出一层薄薄的汗珠。我有些紧张,莫名其妙地紧张。准备工作早已就绪,可我还是生怕出什么乱子,因为,我的第六感隐隐地让我感到一定会出事。

  不瞒你说,我有一个愈演愈烈的毛病——就是在我情绪波动的时候,我会情不自禁地去掏一个藏在手提袋里的小瓶子。那个瓶子是用银白色的金属锡做的,手掌大小,放在手心里冰凉如雪,是我严重失恋那年自己给自己买的生日礼物。我在里面装了52度的二锅头。没错,白酒。二锅头不但酒性大,而且便宜。我的工资大部分都花在酒上,烂醉酒吧是常有的事。

  我知道,我知道,我有酗酒的毛病。可是,在如此繁重的压力下,像我这样貌不出众、没有靠山的女孩,生活过得真是很压抑。一开始,我只想用酒来消愁解乏,可是时间一长,我还真离不开那神仙似的玩意儿。一杯酒下肚,什么忧愁烦恼都解决了。是的,酒是我的红尘知己,人间伴侣。

  那天,大厅里,人们走来走去,好像很忙似的。其实,你只要细心观察,就会发现他们都是在装样子。这样的场合,谁也不愿意被看成无所事事。此时装得忙一些,比平常敬业要更有效果。这就是公司的虚伪。我想,所有的大公司都一样。如果所有的公司都这样,我无论去那里,都无路可逃。除非我出家为尼。可是,佛门是有戒律的,我修不了。在这个世上,我真的无路可逃。

  一这样想,我又产生了喝酒的欲望。我走到一个巨大的花篮后面,假装检查后面的东西,迅速掏出酒瓶,喝下一小口。烈酒像一个毛绒绒的火球,顺着喉管一路烫下去,我的心境重新稳定起来。

  喝完酒,我掏出清喉液,张开嘴,轻轻喷入口中。我的口气又幽香如兰了。

  我是一个被忽略的人,一个被众人嘲笑的对象,一个不算漂亮没有多少自信的女孩。酒精就是我的慰籍。由于我善于伪装,公司里那时还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

  当我从大花篮后面走出来的时候,迎头碰到了另一个衬里黎小小。她是个矮个子女孩,脸盘窄小,布满了雀斑。当她偏着头朝我看的时候,我总以为她是一只小麻雀,随时会跳过来啄我一口。

  她满脸好奇地问我躲在后面干什么,表情宛若小麻雀歪头审视面前下了诱饵的篾竹捕鸟器。

  我一边回答没什么,一边匆匆往前走。黎小小不相信我,她把脑袋探到花篮后检查,然后耸耸肩说:“时间都快到了,可老板还没来。”

  庆典是在我们公司的一楼水晶大厅里举行。老板是公司的创始人。据说他是靠岳父的资产起家的。他在商界的狐朋狗友们专门为他塑造了一个等身雕塑。这个雕塑当时就盛放在大厅中央,被火红妖艳的玫瑰花围绕着。雕塑上盖着红布。老板宋达的揭幕仪式是这次庆典的主题之一。

时间已经是九点过五分。平时无论大小会都准时的老板却迟迟没有出现。他的老婆范琳已经到了。小道消息说,他们俩早分居了,好像是老板管不住自己的老婆,老婆红杏出墙。所以,老板和他老婆分兵而来,也没有什么可疑的。

  接下去发生的事情就有些戏剧性了,我敢肯定你已经猜到了。

  老板太太范琳和熟人聊了一圈后,还是不见丈夫的身影。她打了几次电话都没有人接,就掩盖住心里的怒气宣布不等了,先进行其他项目,把揭幕仪式留到最后。

  一支由十岁少年组成的管弦乐队吹奏起了鼓乐。根据原来的计划,这支乐队要绕场一周。乐队前领队的小男孩特别高,戴着一顶带尖顶的红帽子,神气十足。他训练有素地带着队伍绕场一圈,回到原位的时候,帽尖不小心挑到了雕像上红布的一角,红布随之被扯下来。

  是的,红布下并没有雕像。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男人,头颅低垂下来,好像断了一样。尸体的头脸已经失去血色,苍白如大理石雕。但是,人们还是认出了那是谁——那正是我邪恶的老板宋达。

  尖叫像一个集体大合唱,从老板的老婆和三个女助理的嘴里同时发出来。我也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但是我却没有众人期盼的,需要表演出来的惊讶。此时,更令我惊讶的是女助理们的嘴巴,能张那么大。我的注意力立刻被她们的嘴巴吸引了。我看到了她们粉红色的喉管和随着高频尖叫而颤抖的小舌。这个场景让我觉得滑稽,我差点笑出声来。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又一次激发了我喝酒的欲望。我把手伸到包里,去摸酒瓶。那时候走开躲起来喝酒显然不合时宜,可即便是摸摸酒瓶也能给我安慰。我的包很大,东西很多,化妆盒,口红,香水,便签本,笔,钥匙,随时需要的文件,然后,我摸到一个很小的圆圆的东西,像个钥匙扣。我不记得我有这样一个钥匙扣。我把它取了出来,看到那是一枚铂金打造的戒指。戒指比常见的宽,上面有细细的暗花。

  这些花纹很眼熟。我忽然想起来了,这是我们老板的戒指。无论做什么,他的这只戒指从不离身。即便他的婚姻已经溃不成军,他还是坚持戴这枚戒指。他认为这样能给客户留下诚恳的良好形象。

  我打了一个冷颤,向被鲜花簇拥的老板尸体看去。他低着头,站立着。身上的西装被套在身后的T型铁架上,以此固定站姿。他的双手像稻草人一样伸展在铁架的两端,左手的无名指上,戴戒指的地方光秃秃的,露出一圈因躲避阳光而发白的皮肤。他的手指上没有戒指。我讨厌这枚戒指。有一次,公司报告上出现了一个失误,失去了一个潜在的大客户,所有的人都把责任推到我的头上。我口拙嘴笨,势单力薄,只好单独站在老板的办公桌面前等待责骂。他宣泄一通后,把文件砸到了我的脸上。那枚戒指所反射的阳光深深刺入我的脑海。我当时就想辞职了。后来,我暗自下了一个决心,决定在辞职之前先做一件事情,让他好看,扬眉吐气一番再走。在我每日的白日梦中,我已经杀死了老板一千遍。

  当我和他的尸体面对面的时候,他的戒指就在我的包里。

  一阵头痛向我袭来,我急忙把戒指藏回挎包。一幕画面像闪电一样突然涌入脑海。画面的背景是橘黄色的,带着刺眼的强光,画面的四周朦胧模糊,画面正中是一只平躺在地板上的手。手的另一端似乎还连着身体,可是我看不到身体,只隐约看到了身体穿着黑色西装,手上就佩戴着这枚戒指。然后,一双女人的修长的手进入了屏幕,去拔那枚戒指,可是戒指很紧,怎么用力也拔不出来。

  接着,我看到了抖动的地面。地面向后移动。卫生间的门在我的眼前被打开了。洗手池上放有小型香皂。女人的手沾了水,抹了些香皂,然后返回那只手旁边,把香皂抹到无名指上,取下了戒指。

  画面很像蒙太奇的影片。

  我抱住脑袋,蹲下来。我禁不住问自己:难道,我就是画面中摘取戒指的女人!

  

  警察命令在必要的调查尚未结束之前,谁也不能走。

  我们本公司参加庆典的职员加上前来的嘉宾一共有一百多人。警察们忙得团团转。前后大门都设置了岗哨,谁也走不出这栋大厦。我紧紧捏住皮包,万分紧张。那枚戒指是怎么跑到我皮包里的?难道是有人栽赃?

  我仔细回忆了早上来到公司的前前后后。这个皮包里装着随时备用的东西,我一直把它挎在肩上。倒是有一段时间,为了图个方便,皮包拉链是敞开的。难道,有人趁机把戒指塞进了我的皮包?

  我躲在人群中,手塞进皮包,一会儿摸摸戒指,一会儿摸摸酒瓶。要是戒指上还有罪犯指纹的话,在我第一次触摸它的时候就已经被抹干净了。

  警察们的调查干练利落,可是尽管他们小心谨慎,还是有些调查结果通过各种渠道泄露出来。比如,我听到了宋达的死亡时间:当日凌晨两点三十分左右。那时候,我可能已经烂醉如泥,正在酒店里呼呼大睡呢。另一条消息传得更快:这里并不是案发现场。尸体是从其他地方转移过来的。我记得当时消息像瘟疫一样在室内传播。每个传递者脸上都显出恐怖和兴奋的表情。我还听说警察已经在保安那里调看昨夜的监控录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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