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已是早上10点45分。在这样一个小镇上,这个时候银行里总是这样的清闲。两位年轻的银行女职员正在聊着天,借以打发时间。
就在此时,一位蒙面男子闪了进来,手里晃着枪。他凶狠地朝她们喊道:“把手举起来。你,举起手来。快,快,举起手来。过去,快点儿!”持枪者还威胁说,要是触动警铃他就打死!
随后,劫匪抢走了大量的现金驾车逃逸。一场惊天大案就这样上演了。
警方发现,劫匪是一对情侣,他们驾驶汽车流窜作案,专门抢劫一些小城镇的银行。为了尽早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地警方请求国际刑警组织D助调查。随着国际刑警组织的介入,案情逐渐明朗,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他们就是克雷格·普利彻和诺娃·葛斯瑞。
一、银行劫案(1)
1997年8月12日。美国亚利桑那州,斯科茨代尔镇。
这一天,天气像往常一样晴朗。人们各自在忙活着自己的事情,一切看起来都那么井然有序。当地的一家银行,正在照常营业着。不过此时还没有客户来。
这时已是早上10点45分。在这样一个小镇上,这个时候银行里总是这样的清闲。两位年轻的银行女职员正在聊着天,借以打发时间。
就在此时,一位蒙面男子闪了进来,手里晃着枪。他凶狠地朝她们喊道:“把手举起来。你,举起手来。快,快,举起手来。过去,快点儿!”持枪者还威胁说,?要是触动警铃他就打死?。
“听见没有?!”他把枪对准两位女职员,恶狠狠地命令出纳员à开现金抽屉,然后又命令她们趴到地上。
“快点儿!过来,出去。快点,趴下,脸贴到地面,不许抬头。趴下。快点儿!”
两位女职员早被这突如其来的局面吓得不知所措,她们不敢反抗,只有老老实实地听命。劫匪用枪抵着她们的脑袋,看起来他好像要打死她们。
但其实他的真实目标是钱。最后,劫匪把现金装进背袋后,就迅速逃跑了。被抢现金共计32000美元。
惊恐的出纳员等劫匪把车开走后,才如梦初醒,她匆忙从地上爬起来,跑过去锁上银行的门,并按动了警铃。
警方调度人员立刻进行呼叫:“所有单位注意??”
几分钟后,最近的巡警到达了抢劫现场。
斯科茨代尔反暴力犯罪组的探员汤姆·冯·米特当时正在警局。这是一个中年男子,中等个头,眼光犀利,望上去是一个精明强干、?验丰富的职业警察。他正在·看着过去的案卷,这是他平日工作的重要部分。因为他总是能够从这些案卷中得到不少启示。
这时警报器中传来调度人员的呼叫声:“1004注意。请赶到出事地点。”
“明白,我马上到。”
汤姆·冯·米特立即跑出了警局,钻进汽车,向出事的银行驶去。赶到现场,当场抓住罪犯,这是每个警察的本能。
可是,持枪抢劫者已?迅速开车逃离了现场。
此时,警方又接到报警:一个停车场有一辆汽车起火了!
斯科茨代尔是城镇南部的一小片居住区,对于城镇中心的菲尼克斯警局来说,同时要处理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他们没有那么多巡警来应付每个电话。应急中心派出消防队员和众多警员赶到火场,只有较少的警官在调查第一犯罪现场。
第一位警官赶到现场后,银行职员讲述了抢劫的?过。罪犯脸上蒙着长筒袜,她们没法看清他的面部特征,因此只能描述他的着装和模糊的生理特征。没有多少线索,但警方还是把仅有的有关抢劫犯的资料传了出去。
与此同时,从着火现场也传来了初步的调查情况。据目击者称,现场纵火的人是一位白人男子,身材健壮,μ棕色头发,身穿白色衬衫、牛仔裤。这些特征与银行职员的描述相吻合。
汤姆·冯·米特因此断定,这是持枪抢劫犯早就策划好的计谋。为了甩掉警察,他试图销毁用来作案的汽车,以此制造引开视线的假象。熊熊火焰和混乱能给他创造机会。就算他不能摆脱警方,至少也能拖住他们。
正当罪犯在停车场放火烧毁汽车的时候,菲尼克斯警局的一架直升机当时正在空中巡逻。在警方调度人员的呼叫下,它迅速赶到斯科茨代尔D助搜捕。
从空中,飞行员à里·哈à斯看到一辆深色的轿车快速从着火现场离去。他赶紧驾驶直升飞机跟了上去,并保持着安全距离,以免被汽车里的人员发现。
à里·哈à斯立即就想到,坐在汽车里的人,很可能就是持枪抢劫嫌疑犯。他尽量跟在那辆汽车后面,并在跟踪的时候尽量地保持隐蔽,以免对方发现他的方位已?被警方知道了。
但是,à里·哈à斯也知道他不可能长时间不被发现。而糟糕的是,他无法直接呼叫斯科茨代尔警局,因为斯科茨代尔的无线电系统与菲尼克斯警局的完全不同。这给他们的联络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导致à里·哈à斯没有办法及时将信息传达给地面上的警员,他必须通过总台报告自己的位置。因此每时每刻,他都有被汽车里的人发现的危险。
跟踪了几英里之后,à里·哈à斯发现嫌疑犯改变了行驶方向。只见汽车向东行驶了一会儿,然后又掉头向西。似乎是在试图避开空中监视。à里认为,看起来嫌疑犯可能发现自己已?被发现了,于是想通过这种方法看看天空的直升飞机是不是真的在跟踪他。
毫无疑问,嫌疑犯显然已?确认了他正在被警方跟踪,因为汽车的速度明显加快了,并不断地在街上兜圈子。但是à里·哈à斯还是紧紧地跟着他,并且时刻通过无线电通知地面警员嫌疑犯的逃跑路线和方位。
这时,à里·哈à斯看见嫌疑犯把汽车开进了一家超市的一个室内停车场,离开了他们的视线。
在这段时间内,探员汤姆·冯·米特已?调度好了当地的警力。因为要同时做几件事情,警员们必须动作迅速,争分夺秒。一部分警员去了银行,一部分人去汽车着火现场。有关情况都接连不断地通知给汤姆·冯·米特。而冯·米特本人则迅速前往犯罪嫌疑人最后到达的超市。与此同时,联邦调查局的人也以最快的速度抵达了超市。他们见面之后,就立即开始了联合调查,在超市里展开了搜捕罪犯的行动。
一、银行劫案(2)
在超市的停车场里,警方找到了直升机跟踪的那辆深色的汽车。但是,在检查汽车内部之前,他们还不能确定这辆车是否与纵火案和银行持枪抢劫案有关。
透过汽车的玻璃车窗,警方看到,前排副驾驶的座位上有一个背包,里面装着大量的现金,都露了出来。他们还发现,钱上面有一只女式长筒袜。
已?再明显不过了,被à里·哈à斯跟踪的就是这辆汽车。可是持枪抢劫犯还有他的武器都不见了。他也许混入了超市,但也可能停车场里还有第三辆车。也就是说,他可能早就跑了。
警车和警员不断地向这里集中,引起了一些顾客的惊慌,使得超市的现场相当混乱,给调查和搜捕罪犯的行动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当时在超市的警方人员,有斯科茨代尔警局的人,有菲尼克斯警局的人,联邦调查局的人也来了,还有超市内部的保安人员。
这个购物中心覆盖了4个街区的面积,有200家商店,上千名购物者。但警方目前所掌握的罪犯情况,只有罪犯的大致外表,还有那辆深色汽车。而且,罪犯还在不断地改换自己的着装。如果在这样的场合进行调查和搜捕行动,其困难是可想而知的。
冯·米特探员认识到,他们正在搜捕的这个人是早有准备。因为他在嫌疑犯的汽车里找到了一张警用监听器的购物单。这就是说,嫌疑犯通过监听器在监听警方的无线电通话,并且已?知道警方在追踪他。甚至当他驾驶汽车逃离纵火现场的时候,就知道直升机在跟踪他。但是也许他并没有倚重这台监听设备,所以他把抢来的钱留在了汽车上。更令人惊喜的是,冯·米特在车上找到了另一个重大发现:那是一个钱包,里面有一张身份证,姓名是克雷格·普利彻。
面对这个证物,警方仍然不敢贸然得出嫌疑犯就是克雷格·普利彻的结论,因为这个钱包可能是嫌疑犯的,也可能是他故意留下来,引开警方视线的。对此警方无从知晓。不过他们马上就会清楚的。他们立刻着手在罪犯数据库里搜索克雷格·普利彻的名字。
冯·米特让其他探员做了一系列检索,看他们要找的罪犯是不是第一次抢劫银行,是不是他们通缉的危险人物。抢劫犯现在可能还在停车场附近,也可能已?进入了超市。
罪犯是?倒在其次,关键是他持有武器。警方已?通过超市保安部警告了所有商店保持警惕。马上就有一家男士服装店的店员在第一时间打来了电话,他们发现有一位顾客买了新的服装,把旧的留下了。?过警方的检查,被遗弃的衣服好像是抢劫案嫌疑犯的。因此,警方必须向各单位的执法人员,以及超市内所有的商户告知嫌疑犯新的特征,这需要花费他们更多的时间。
警方根据不断掌握的嫌疑犯情况推测,他们追捕的逃犯是一个白人男子,大约180磅,身高5英尺10英寸。
探员冯·米特在停车场组织抓捕。这听起来不可思议,不过他相信罪犯会回来找他的车。因为根据他丰富的职业?验,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没有遇见过。
冯·米特就悄悄地守在车旁。过去就有罪犯在附近徘徊,然后回到车上逃走的情况。他们会先在周围观望,然后过来上车逃走。他必须预料并准备应付这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可5分钟过去了,10分钟过去了,嫌疑犯并没有出现。
很快,冯·米特得到通知——嫌疑犯又换了衣服。他心中清楚地知道,这绝不是一个初犯,这家伙异常狡猾。
这个嫌疑犯很有头脑。冯·米特分析,他的心理活动应该是怎么离开这里,于是他开始换衣服。“也许有人看到我换衣服了,我得再换一次。”这个抢银行的罪犯连续换了三套衣服。
二、重操旧业(1)
乔装打扮后,改头换面的嫌疑犯混迹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警方想找到他,犹如在茫茫大海中捞针般的困难重重。虽然跟踪他动用了空中警力和地面警力,但警方却一时很难找到头绪。
庆幸的是,最终,警方对钱包里身份证的核查有结果了。警方通过记录查到,克雷格·麦克尔·普利彻曾因抢劫银行做过牢,这个人有暴力抢劫前科。这一点令正在追捕中的警方感到担心。已?发生了抢劫,他们不想再看到暴力事件。在一个人满为患的超市里,被逼入绝境的普利彻会引发灾难。
探员汤姆·冯·米特呼叫同事:“1004。请注意。”他必须及时把得到的信息传递给同伴们。
警方担心一旦罪犯被逼急,也许会铤而走险。而可能出现最糟糕的局面是,如果警方与他正面冲突,就会有警员伤亡,而且他还可能挟持人质逃遁,这样一些无辜的人就会受到伤害。
考虑到他手上有枪,很危险;而且他有过犯罪记录,抢过银行,很可能会施行暴力。探员汤姆·冯·米特对这一地区实行了封闭式搜查,内心颇为担心超市内顾客的安全。
不过,在没有发现普利彻之前,正面与他接触的情况不会马上发生。此时,冯·米特和他的手下首先必须找到他。虽然及时地追踪他进入附近的一家超市,可是普利彻还是在他们视线内消失了。
警方严密封锁了这个地区,但是什么也没找到。紧急搜捕6个小时后,冯·米特下令收队。克雷格·普利彻从他手心里溜掉了。他们开始转而调查克雷格·普利彻的?历,找到了他最近的住址,那是斯科茨代尔的一套公寓。
从租赁表上看,公寓里有两个人,是克雷格和他的女友。警方马上和那个女孩的单位取得了联系,并与他的女友——一名年轻的女子进行了谈话。
冯·米特亲自讯问了她。表明身份后,他告诉她他们的来意,并警告她别耍花样。并且,警方必须在克雷格·普利彻伤人之前把他缉拿归案。
普利彻的女友告诉警方,她知道他有前科,不过并不清楚他准备抢劫银行。她说他早上来过电话,听起来心情不好,还说他可能再也见不到她了。她当时觉得非常不解,现在却知道是为什么了。
警方从她那里得到了克雷格的基本情况:他是?,籍贯,亲友,在本地区的亲戚。一方面警方立即派人去他父母的住处、他父亲的单位和他姐姐的家,并开始监视这些地点,想着“他会怎么离开这个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