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看看这个,”师父把陈法医撰写的尸检报告上的一段话用红笔画了出来,“背部光滑,未见明显伤痕,能想到什么?”
“呃,是不是说,她是靠在一个表面很光滑的东西上被掐死的?”我试探着说道。
“对,老陈特意加上这一句,也是在给我们一个提示,”师父点点头,“我觉得,这个东西,很可能就是床铺。你还记得死者后背残留的一块衣物么?”
“记得,可能是棉毛衫吧……”我一下子恍然大悟,“那么冷的天,死者在屋子里没有理由只穿内衣的,除非是她已经准备睡觉了!”
“对咯,看来你进步很快。把这些情况都攒在一起,综合考虑,你的结论是什么?”师父平静的说道。
“情杀,而且这个凶手很可能就是死者的情人。”我毫不犹豫的说出了答案。
到吃晚饭的时候,痕检的兄弟辛苦一天总算出了结果,而且是令我们非常惊喜的结果:在现场厨房提取到的碎碗片中,有3片上检出了一枚完整的可疑指纹、两个不完整的可疑指纹,经和死者家中提取到的指纹、和两名女店员的指纹分别比对,均不匹配。考虑到饭碗一般是每天都会洗涤一遍,而且通常的顾客不太可能进入超市自己的小厨房,这三枚指纹显然很可能就是属于凶手的。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找到了嫌疑人,一旦比对指纹成功,这就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
另外,在现场的灰烬中,痕检的兄弟查出了汽油的成分,初步判定为90号汽油。这种汽油,是用在汽车和摩托车上的,在火灾现场不应该有,所以也肯定了此案系人为纵火而非意外失火。
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去找到这个嫌疑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