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第一现场的这些物证,我们把原先勾勒出来的犯罪过程又细化了一点:团伙作案,成员至少4人,开着一辆很旧的小汽车。同时,DNA的发现,为日后的审判、定罪提供了关键性的证据,只要DNA比对一致,就是个非常有力的铁证。
然而,这还不能直接把我们引领到犯罪嫌疑人身边,我们必须继续寻找新的突破。
按照刑警的常规思路,像这种没有明显的嫌疑对象的案子,往往会朝着两个方向去努力:一是排查死者的社会关系,因为很多案子,查下来才发现嫌疑人原来就是死者的熟人,因为某种利益纠纷,或者是感情纠葛而起了杀机;另一个就是通过物证、现场来调查线索。两种方式说不好那种更好,不同的案子自然有不同的路数。
因此,在案情分析会上,当关局长问到侦破的主攻方向时,我还真有点迟疑了。
“都说说看吧,别憋着。”师父慢悠悠的开口了,“小叶,你带个头,别升了探长,还不敢拿主意。”
“嗯,这个案子,我不说你们也知道,市局、省厅都非常重视,可比丢个笔记本电脑严重多了。”关局长用手指头敲敲桌子,“同志们哪,人命关天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