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封亲笔信
民国年间,清河县警察局接到报警:有一个唐姓商人在家被害。有多年办案经验的杜警官被派去侦办此案。
唐姓商人一个人住在县城远郊的一所大宅子里,跟周围人少有往来,今早有人路过时,闻到了屋里的恶臭才报的警。杜警官赶到现场后发现,尸体已出现腐烂现象,脖子上能依稀瞧出勒痕,他判断死者是被人勒死的。
大宅后门的门锁都锈了,用力一推就开,凶手就是从这里进来的,宅子里的家具有被翻动的痕迹。死者有个侄女住在附近,杜警官便把她叫来协助调查。
侄女对杜警官说:“五年前,我叔叔得了关节炎,做不了生意了,家里因此没落。这宅子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除了一对祖传的金蛇手镯。”
唐家祖上养蛇发家,因此打了一对金蛇手镯世代相传。侄女检查放手镯的柜子,发现柜子被翻得乱七八糟,手镯没了。根据经验,杜警官判断这是一起盗窃杀人案。
勘查现场时,杜警官还注意到一件怪事——厨房的灶里堆了很多灰,像是烧过什么东西。他刨出灰来检查,找到几个未烧毁的信封一角。难道凶手曾在这里面烧过信?从灰的量来看,信的数量还不少,唐家为啥有这么多信?杜警官问了死者的侄女,她却不清楚死者和什么人有频繁的书信往来。
凶案发生在三四天前,凶手恐怕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了。杜警官只得在附近的村镇张贴了悬赏令,悬赏令上简单描述了案情,还附上了金蛇手镯的图像。然而三天过去,未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唐家的案子还没破,附近的村子里却又发生了另一起谋杀案。
一对老夫妇带着他们的女儿从外省而来,租住在一家农舍里,昨晚他们的女儿竟被人杀害了。案发地较近,杜警官放下手头的案子,赶去处理这起案子。
老汉自称叫李七,年过六旬,从山西来。他自述,本月初接到一封书信,让他带女儿过来继承遗产,于是他和妻子带着女儿李香,从山西赶来,三天前才到这里,想不到就出了这样的事!
案发现场,李香横尸大门口,头部撞在门槛上,流了一大摊血,显然是头部受重创而亡。
李七告诉杜警官,昨晚他们夫妻俩进里屋睡觉了,女儿李香还点着灯在外面堂屋里乘凉。他刚睡着不久,突然听到外面女儿的惊叫声,跑出去一看,就见到了女儿惨死的场景。李七还递过来一封被撕成两截的信,说:“当时我女儿手里紧紧攥着这封信,这就是让我们来这里分遗产的信。”
杜警官把信拼接好,看了看,信是一位田姓庄主写给李七的。田庄主在信中说他身体不行了,让李七带着李香过来,他要将三分之一的财产分给自己的亲生女儿——李香。
杜警官不解,就问李七:“李香不是你的女儿吗?怎么這田庄主又说是他的女儿?”
李七叹了口气,说:“香儿是我的养女,您把信看完就知道了。”
杜警官读完信才明白,原来田庄主年轻时在山西有个结发妻子,两人生了一个女儿,就是李香。后来,田庄主为了巴结一个有钱人,背叛了结发妻子,和那有钱人的傻女儿成了婚,之后有钱人一家因做生意离开山西,田庄主也跟着离开了。有钱人死后,田庄主就继承了家业。这时他想找回结发妻子,没想到结发妻子积郁成疾,已在几年前去世了,临死前她把女儿托付给了邻居李七夫妇。结发妻子留下遗愿,禁止女儿和她亲生父亲相认,田庄主最终尊重她的遗愿,没再过多纠缠李香。可是临终前,田庄主还是想分给女儿一份遗产,就写了这封信。
李七说:“我们接到信后赶来这里,才知道田庄主已在几天前去世了。案发时,这信就放在堂屋的桌上,一定是有人晚上溜进来想偷走这信,结果被香儿发现了。她拼命去抢夺,不料被那人推倒,头撞到门槛上……那人见闹出人命,慌乱中也不管信了,就跑了。”
杜警官点点头,问李七什么人会来抢信。李七脱口而出:“只有那两个争夺遗产的人。”
杜警官调查后,明白了这话的意思。原来田庄主就住在这个村里,他有多幢气派的大宅子,村子周围一半以上的良田也是他的,遗产可谓丰厚。田庄主是五天前去世的,他在遗书中说,让他的合法继承人平分遗产即可,并将这事交给德高望重的村长来处理。本来事情进行得挺顺利——村长将田庄主的遗产平分,他的现任妻子朱兰和养子田大树各分一半,不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李七带着李香来分遗产了。朱兰和田大树都说,从未听田庄主说过还有个亲生女儿。田家的管家却说,田庄主死的前两天的确写过一封信,是管家将信交给邮递员的,管家记得信是寄往山西的。村长认为,李七带的信是否真是田庄主亲笔所写是此事的关键,便决定邀请三位省城的笔迹鉴定专家来做鉴定。然而就在当晚,发生了李香被害事件。
显然,这起案件中,朱兰和田大树的嫌疑最大——在笔迹鉴定前毁了这封信,就不用分给李香遗产了,于是杜警官分别对他们进行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