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随后获得了搜捕证,对布兰登的住所进行了搜查。在他的家里,调查人员的确发现了绿色T恤衫和白色帽子。
在之后的一周,警方跟踪了布兰登,发现他事发当天晚上穿错了鞋,第二天竟然光着脚去上班。这个细节让警方联想到了在罗兰被害现场发现的那个血足迹。
但是,地区检察官提出抓捕布兰登之前还需要更多证据,例如DNA或者血迹匹配。但警方对屋子内掌握的所有数据进行DNA采样对比后,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布兰登被排除了。
法医人员对庞大的数据和证据进行了分析研究。经过对数千双鞋的样本对比分析,犯罪学家最终确定那个带血的鞋印是一双耐克网球鞋留下的。
侦查人员搜查了所有与罗兰关系密切的熟人。但是没有发现类似的耐克鞋。
警方对与罗兰关系较好的朋友进行了血液检测,血迹检验结果证明他们都是无辜的。一个留在咖啡盒底部的指纹被认定为是罗兰本人的。令人失望的是,罗兰手里抓住的发夹也是他本人的。
可疑背包
警官斯迈尔只能将线索放在罗兰房间里的那个可疑背包上。背包的里面装有一个写有往返地址的信封,收件人为大卫·米纳尔,地址为加利福尼亚州的阿弗纳尔93204信箱。信箱的邮戳为阿弗纳尔国家监狱收发室。
米纳尔在罗兰死亡前4天被释放,并有许多犯罪记录,甚至可以追溯至1969年,他的罪名包括武装抢劫、偷盗、殴打等。
随后,警方联系了州立假释办公室,以试图掌握米纳尔的指纹信息。6月4日,米纳尔的相关信息得以获取,但是与屋内的所有信息都不吻合。案件调查似乎进入了死胡同,没有任何进展。
7月和8月,警方对米纳尔进行了跟踪调查。警方后来了解到,就在他们对案发现场进行调查时,距离案发现场不远的街区,巡警正对米纳尔实施抓捕行动。
当时,米纳尔只穿了一件带血的短内裤,满身都是刀口,而且正在非法侵入一个屋子。米纳尔告诉警方,他和别人打架了,警察随后把他给放了。当时的巡警也没有将这个信息录入到洛杉矶警局数据库。直到7月底,警方才知道这个情况,但已经找不到被米纳尔丢弃的衣服。
所幸的是,后来米纳尔在亚特兰大的一个无家可归者的聚集区入住,在申请食品券的时候,他的相关数据进入了警方数据库,最终,米纳尔被警方抓获。一见到警察,米纳尔就说:“嘿,你们是从好莱坞来的吧?”很快,警方对他进行了问讯,并获取到了他的DNA样本。
迟来的审判
经过了3个多月,米纳尔最终被引渡到了加利福尼亚。同年12月20日,警方对米纳尔血液样本的分析报告得以完成,涉及4个物件:垃圾桶里的餐巾纸、壁柜里的夹克、前门以及篱笆栏杆上的血迹。测试显示,这些血迹都不能排除米纳尔的嫌疑。但是,米纳尔否认自己认识罗兰或自己侵入到他家,并对犯罪事实予以否认。
年5月21日,也就是罗兰去世1年之后,米纳尔面临了凶杀指控。他也决定亲自为自己辩护。在法庭上,米纳尔极力向陪审团表明自己无罪。
但是,罗兰被杀害现场发现的DNA证据以及那个装有米纳尔名字信件的背包已经充分证明他就是那个真正的杀人凶手。
哈姆检察官说,米纳尔是一个刚刚刑满释放的罪犯,把他的所有东西装在一个背包里。他最初只是想进入罗兰的住所偷点东西,可是罗兰看到了他并发生了争斗。恐慌之间,米纳尔忘掉了自己的背包。
最终,陪审团认为米纳尔有罪,他被指控企图抢劫和入室行窃,法院判处米纳尔终身监禁并不得保释。
找到真正的凶手后,罗兰的遗体被火化,骨灰交给他远在瑞士的母亲。
足迹鉴定
足迹检验是刑事技术中的一门分支,是痕迹物证检验中的一类痕迹,是人们常说的办案中最常见的四大类痕迹“手足工枪”之一。
足迹检验虽然不具备指纹DNA巨大的数据库支撑功能,但并不影响其在侦查环节中的巨大作用。这是因为,足迹在现场的出现率非常高,提取率也非常高。指纹痕迹鉴定或DNA鉴定固然是非常成熟的人身同一认定的技术,但由于遗留条件有限,往往在现场勘查中的提取率不高,现在的现场勘察中一般取到的指纹几率,全国的水平大概也只是14%,而DNA的提取率还要远低于指纹提取率。
此外,足迹检验能提供同一认定依据,比如现场如果遗留鞋印,警方通过对现场足迹与样本足迹的比对,便能认定现场足迹是否为同一双鞋所遗留;如果现场遗留赤足迹或袜印,警方便能通过现场足迹与样本赤足迹或袜印来进行比对,从而认定两种足迹或袜印是否为同一个人遗留的。
足迹检验还能为刑事侦查提供一些非常有效的分析结论,比如分析作案人数,提供有关作案人的年龄、身高、职业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