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学习
使用语言普遍被视为人类特有的一种能力,因此它有时难免被神化。斯蒂芬·平克在《语言本能》一书中说:“在我们这个社会里,我们注重的是说话的能力而不是敏捷的行动——我们崇拜令人着迷的演说家,我们喜欢甜言蜜语的色狼,喜欢能把父母玩弄于掌上的能言善道的孩子。”但是要注意,有的人能说会道可能表明他们不正常:有的病人严重智障但是语言能力无损,有时甚至是过分发展了,有人把它叫作“喋喋不休症候群”。有许多严重智障的人有很流畅的语言文法能力,例如精神分裂症、老年痴呆症以及一些自闭症的孩子和一些失语症的人。这些孩子了解复杂句的意思,把不合文法的句子改到合文法。而且他们非常喜欢用很冷门、很生涩的字。如果你去问一个正常的孩子,叫他说出一些动物的名称来,他会说出一般我们在农场上、宠物店里看到的动物,如猫、狗、马、牛。但是“喋喋不休症候群”的孩子会说出一些很奇怪的动物,如独角兽、飞龙、秃鹰、无尾熊、龙。
平克认为,语言是人类的一种本能。这种观点首先意味着不要把个体的语言能力看得太高。他说:“语言的使用,就像苍蝇产卵的合理性一样,根本不是我们自觉的活动。我们的思绪,轻松地从我们的口中流出,有时太轻松了,反而使我们发窘——因为它有时是不经大脑的检查就脱口而出,造成尴尬。语言是人类的本能,这意味着人之所以知道如何使用语言,就好像蜘蛛知道如何结网一样。蜘蛛的结网并不是哪个天才蜘蛛发明的,也跟它所受的教育无关。蜘蛛会结网是因为蜘蛛有个脑袋,它的大脑给予它结网的冲动与完成的能力。”
平克知道,说语言是人类的本能,马上就会遭到人们的反驳:显然人类并不是生下来就会说话,每个个体后天还需要学习才能掌握这种能力。对此他只用寥寥数语就给出了解释:“为什么还要孩子去学语言,而不是干脆把整个语言系统都装在他脑子里,一生下来就全部都有了呢?但对一个只有5万到10万个基因的人来说,要去进化出6万个词汇恐怕是太大的负担。”
如果人类具有语言本能,那么小孩子学语言就会比较自然、比较快。平克说,事实确实如此。在西方,父母以对话的方式教孩子语言,向他们重复灌输简单的文法。在平克看来,这种做法很可笑:“在现代的美国中产阶级文化中,当父母是一个了不起的责任,若是让你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那真是不可饶恕的过失!但是在世界上许多文化里,父母并不对孩子用妈妈式的说话方式说话。事实上,他们除了偶尔命令或责骂外,并不对即将牙牙学语的孩子说话。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小孩子根本不懂你说的话,那又何必白费唇舌、自说自话?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会等到小孩发展了语言,可以对话以后才跟孩子说话。”
孩子学语言有多快?平克做了一番计算:莎士比亚在他的十四行诗和戏剧中大约使用了1.5万个词。美国的高中毕业生大约认识4.5万个词,是莎士比亚所用的3倍。而一个好学生,因为他读的书多,他的词汇可以是莎士比亚的8倍——12万个词。6万个词要学多久?我们通常从1岁左右开始学说话,所以一个高中生大约有17年的时间来学这些词汇。这样的话,他每天要学10个词,在他清醒的时间每90分钟要学一个词。6岁的儿童约有1.2万个词。“这些学前儿童一定是个词汇的吸尘器,每一天都在吸收新词。”
但是学习语言要趁早,“在6岁以前,孩子都一定可以学会语言,而且这个能力一直在衰退,直到青春期,过了青春期后就很难了”。所以一些很聪明的人掌握了第二语言的大部分文法,但是仍然无法掌握它的发音。基辛格16岁时移民美国,他的英文有浓重的德国腔。他的弟弟比他小了好几岁,说的英文就没有德国腔。纳博科夫不肯接受即席访问或去演讲,坚持要事先把所讲的每一个字写下来查过字典、查过语法才肯上场。他解释说,他思考起来像个天才,下笔起来像个文豪,但是张开口像个小孩子。他还是被英国奶妈带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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