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美国国防部和空军宣布了一项久拖未决的合同授予结果——将金额约为214亿美元的新一代“远程打击轰炸机”(LRS-B)的“工程设计/制造/发展阶段”(EMD)授予了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鉴于同一天刚刚发生了美海军“拉森号”驱逐舰进入中国南沙有关岛礁近岸水域活动一事,于是有媒体朋友就半开玩笑地问我:如果2020年时美国新型“远程打击轰炸机”服役了也会经常光顾中国的南海岛礁的上空吗?对此我给出一个并不确定的回答:不一定。
说到这次美国军方授予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LRS-B的EMD合同,我首先想到的一个例子就是,去年才在叙利亚上空首次参战的美国的第五代战斗机F-22“猛禽”19年前被授予EMD合同的大背景及美空军专家的反思。1991年8月,当美国军方授予洛克希德·马丁公司F-22的EMD合同时,不仅海湾战争已经爆发,而且苏联正濒临解体。几年前,有美国空军专家在反思授予洛克希德·马丁公司EMD合同一事时曾表示,如果当年国防部及空军对苏联解体和海湾战争这两个大背景有更好的预判和评估,对战机的设计和性能做一些与“后冷战”时代作战需求相匹配的改动,那么F-22战机就可能不会落得一个从最初有750架订货一下子降到只有187架订货的下场。当然,提到因外部环境变化对战机性能需求的影响,更典型的例子还有美国军方1981年10月授予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EMD合同的B-2隐形远程轰炸机。B-2同样也是出于“冷战”结束后的外部环境变化,订货从原来的127架一下子跌到了20架。最终B-2的研发/评估/测试(RDT&E)成本只能摊到仅有的20架飞机身上,使得单价一下子就飙升到了20亿美元。那么这次军方终于下决心授予LRS-B合同又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做了什么预判呢?
按照美国国防部长卡特在10月27日当天的说法,有“技术飞跃”的LRS-B是可以让美国“保持优势”50年的一项战略投资。同时,在美空军网站上发布的新闻稿里,也有“LRS-B是远程、高生存力的轰炸机,能够突破未来的‘反介入/区域拒止’环境并在其中作战”的表述。按照上述两种说法,并参照9月中旬兰德公司发布的题为《1996~2017美、中军事平衡演变》中的相关内容,可以得出LRS-B的作战需求设计并非是针对南海而是针对台海方向的。换句话说,美国海军近期在南海的活动,本质上只是一种通过有限军事行为达到政治目的的做法,而所谓的政治目的,就是要借助中国在南沙岛礁填海造地一事,完成在东盟地区进行“拉帮结派”的政治操作(参见美国国会通过的《2016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中的“南海倡议”内容)。相反,在国防开支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决心斥巨资打造100架LRS-B,才真正是为未来台海作战的准备之举。
目前美空军拥有B-52H、B-1B和B-2三个型号的远程战略轰炸机159架,其中机龄54年的B-52H为77架,机龄28年的B-1B为62架,机龄20年的B-2为20架。三型轰炸机平均机龄为39年。可见,美空军现在更新其轰炸机队已经有些晚了。根据以往的经验,美国在研制新型轰炸机时都对其作战性能和技术指标严格保密。那么中国应该如何在2020年前做好应对LRS-B出现的准备呢?对此我想说的是,如今中国在台海方向的军事斗争准备,已比20年前台海危机爆发时要淡定了很多。这种“淡定”就包含在“五中全会公报”里——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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