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的时候,是个亲戚中出名的爱看全是字儿的书的小孩。到了现在,我除了看字儿书和烧家常菜以外,也没有别的什么特长。5岁时我很忧虑自己读是会读了,但不会写字,总归算不得好孩子,于是用粉笔在一本《阿凡提的故事》的书页空白处照着铅字一笔一笔地画。那本书后来被我看得封面封底都掉了,还沾满了粉笔灰。
因为爱看书是件好事,大人带我出去玩,除了给我买冰棍儿,也会买本书哄哄我。大概在8岁以前,我得到了一本巴金译的《快乐王子》。那时候我对给我买书的大人有无限的信赖,认为买给我的书,他们自己肯定都看过了,书里的内容一定了如指掌。很多很多年以后,等我自己成了大人,才悟过来买书给我的大人自己并不一定知道这些书里写了什么,只是看了书名而已。如果他们自己读过的话,很多书就不会买给我了。可那时我是小孩,总认为大人是全知全能的。
我记得对《快乐王子》最初的想法是为什么只有这么6篇,连我一个小孩数过来都毫不费力。我那时已经烂熟于胸的故事书《365夜》,可以每天晚上讲一个不重样。被我看到脱皮绽线的《阿凡提的故事》,有好几十篇厚厚一本。《茅盾童话选》虽然薄,也不止6篇。可是不知为什么,仅仅有6篇的《快乐王子》深深抓住了对世界的认识只限幼儿园和家的我。后来当我得知当年那本书收录得不全,尚有《夜莺与蔷薇》《渔人和他的灵魂》《了不起的火箭》时,收集整理癖发作,用了各种方法找到,反复读了许多遍,才算平了这段少年意。
如果买书给我的大人(应该是我奶奶)熟读过王尔德的童话,可能会讶异我那时津津有味地捧在手里,到底读出了些什么。这些年来,我重读过这本书不知几十上百遍,每一次都会读出新的意象,发现新的警句,像一个总也掘不完的宝石矿。成年人有时会羡慕儿童不求甚解又乐在其中的能力。张爱玲曾经说过:城里长大的小孩,总是见过海的图片,才看见海;先看恋爱小说,再谈恋爱。即使是成年人,也远非全知全能,永远都有不懂的概念。但成年人往往不能像小孩一样,满不在乎地对待自己的无知。一个陌生的名词,一种陌生的感觉,会吓住成年人,生怕自己出乖露丑;因此他们往往要高谈阔论,手舞足蹈,掩盖陌生感。儿童则不同:在见到大海以前,并不妨碍小孩兴致勃勃地想象珊瑚、明珠、海龟和美人鱼。在一次又一次见到大海以后,这些意象会被添上更多的光影和色彩。
王尔德和巴金这两个名字,对那时的我来说都没有任何意义。我恍惚知道巴金很有名,但并不知道王尔德是个外国人,外国人根本是抽象的存在,不比我见过的动物园的老虎、珠江边的铁炮。外国漂浮在海上还是飘浮在空气里?一直不停地走,从白天走到黑夜,从黑夜走到白天,是不是就会去到外国?我和奶奶一个往这个方向走,一个往那个方向走,是不是就会在外国碰面?外国和中国之间,是拉着一根很长的绳子吗?对小孩来说,大部分概念都没有任何实际的对应。那些词语飘浮在脑海中,像许多的彩色泡泡。许许多多的彩色泡泡充满每一天,构成未来的天际线。一个小孩若能正确使用微妙的形容词和抽象的名词,常常能收获一片惊叹;因为这仿佛暗示这小孩已经对大人那个看似井井有条的以概念和意象砌起来的世界有了深入了解,虽然大人自己一辈子也不见得真的样样都弄明白了。
如果生活是一本很大的填色书,有人会最终填出绛紫的森林和白金的雪山,在宝石蓝的天空里画上红蓝金刚鹦鹉;有人则只是填完灰色的住宅楼,红色的可口可乐商标和白色的斑马线,就满意地把书合起来了。
只是坐在露台上读着大本小本的书,还没来得及启程看世界的我,从薄薄的王尔德童话里已经迅速窥见了构成这世界的各色成年人,就像我后来在莫泊桑和巴尔扎克的小说里看到的那些人一样。
小孩子还没来得及学会通过曲折的语言来表达愿望,那个年纪的爱、恨、贪心和友情都直来直去,不需要理由。看上了朋友的画片和弹珠,会直接开口讨要;朋友会提出交换条件,有些是物质,有些是劳动。不喜欢谁了,会聚集一帮人集体孤立那人,也时时会尝到被孤立的滋味,当着你的面,抬着下巴,得意洋洋。要好起来又勾肩搭背,天天到家门口等着一处走路上学。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些都成了可羞之事,要遮遮掩掩,声东击西,才好表达出来。
王尔德童话里的社会人物告诉我成年人是如何行事的。他们不仅以人类的面貌出现,也以鸭子、睡鼠、仙人掌和紫罗兰的形象出现。与别种由民间传说来的线索单纯的童话很不同,王尔德的童话每一篇都是小王国、小社会,人口密集。他们充满各种各样的观念和理由,仿佛观念和理由是汽车的燃料一般。他们把与自己相同的意见捧为真理,引用那些地位很高的人的话语,虽然不见得真的懂其中的意思。这样的人和事我后来在长大的过程中都一一见识到了。因为有王尔德写过的鸭子、睡鼠、仙人掌和紫罗兰打底,我并没有太大的震惊,但也没有马上意识到这就是长大。
在我长大踏进世界以前,就从王尔德的童话里学到了什么是美。遍体贴金、眼睛由宝石镶成的快乐王子当然是美的,西班牙公主镶珍珠的灰色缎子衣服和粉红色鸵鸟毛的大扇子也很美。百合比珍珠更白,玫瑰比红宝石更红。半夜醒来偶然看见一轮圆月,会想起少年国王从第一个梦中惊醒,看见蜜色的大月亮挂在天上。
王尔德不仅给人看美好的画面,他更让人透过他的眼睛去看世界。他让瘸腿的小矮人看四季的风之舞,让年轻的打鱼人看被黑夜染成紫色的海。看蜥蜴像哲学家一样的沉思,看鸭子倒立在水中。有一年在爱尔兰,天不亮起来赶长途车。在大巴上摇摇晃晃,看见灰黑的天空渐渐亮起来,黎明的无声号角响彻四方。东方淡黑的平滑的山脊上方铺展开一长条淡金色的带,仿佛山的那边是一个不断蒸腾的大金湖。金星灼灼生光,见芒见角,宣示着黎明的到来。山脊上一排风车,缓缓转动,是人兽鬼神永不疲倦的奴仆,耕作着风,研磨着云,汩汩吐着电力。每次去爱尔兰,主要的印象都是冷、黑、饿,赶路匆匆;那一个黎明却照亮了所有冬天。
据说美可以脱离善而存在,美是治疗无趣的仙方。有了王尔德美好的文笔做底子,世间万物都蒙了一层光彩。王尔德无疑有极高的才华描述美的事物,但是他的笔尖写下的故事,却正是关于美的告诫。没有谁比王尔德更了解美,也没有谁比王尔德更不原谅恃美行凶冷酷贪婪。他描绘美的超脱万物独立而存在的倾向,更描绘美被赋予的特权,以及这些特权如何腐蚀秉持了美的人。美的基因在人类中传递,被过分的美腐蚀的人最终在自己掘下的墓穴里静静腐烂。
美的唯一解药是爱,不会被美腐蚀的是自然。星孩因为恶毒变得丑陋,渔夫为了别种的美背弃了小人鱼。爱救回了他们的美和灵魂。王尔德并非不知爱有多么脆弱,轻轻一击就像水晶一样碎成千万片。但是爱能以破碎的方式重生,正如美以逝去的方式达成不朽。碎成千万片的爱还是闪着水晶的光,渐渐磨成没有棱角的珠玉,永远不会变成沙砾。记忆里那些清晰的影像,往往都是跟爱有关的片断。有时它们会无端发光,照得某个时刻特别难忘。有个圣诞节前的冬夜,我急急穿过牛津城中心烟酒熏人、卖着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工艺品的圣诞集市,搭车回家。漆黑墨蓝的夜里,半车人手提袋里仿佛都是存盘打印的往事。沿街的树挂着小灯泡,像不灭的雪花,揉碎的星尘。无甚特别的一晚,却无端感怀,愿想家的人回家,想爱的人得爱,有心的人都住在别人心里。
王尔德的童话不仅写了美和爱,还写了快乐。好些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了快乐王子其实是不快乐的。快乐王子对小燕子说:他活着的时候住在无忧宫里,每日只是嬉游和跳舞。他死后站在高高的圆柱上,俯视着正在城市中的一切不快乐。年纪还小的我不懂在花园中游玩和跳舞的快乐,却似乎能够理解贫困和饥寒。人脑是如何将抽象的词语化为心灵的感受?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想明白。即使是哲学家或历史学家,也不能脱口而出给“快乐”和“王子”这两个词下个简短清晰明确的定义。但是隔着千里万里,近百年的岁月,小小的我读《快乐王子》,也理解他的悲哀和小燕子的不肯离去。也许是儿童与生俱来的直觉包括害怕寒冷和饥饿,渴望陪伴和关怀。后来的一遍遍重读,以及在快乐与不快乐之间摆荡的成长过程,让我有一天领悟了《快乐王子》中的快乐究竟以何种形式存在——燕子衔着宝石送给绣花女工,宝石的价值只是附属品。困境中的人得到援手,伸出援手的人与得到帮助的人获得同样的幸福。这个简单的道理在儿童时代非常直白而且通用:一件玩具跟朋友一起玩好过一个人玩,一块巧克力跟朋友分着吃好过一个人吃。儿童从帮助和分享中得到的快乐,体现在他们脸上是明亮光彩的笑容。
然而人们长到一定年纪,越来越吝惜具体的物品,畏惧不见得会发生的失去,也就自我剥夺了儿童的快乐。为了说服自己并非孤独可悲的人,他们反过来将自私装扮成自由,将嫉恨装扮成谨慎,炮制出一套套理论,回过头与儿童关怀分享的天性争夺阵地。这样的人常常以“赢家”的得意面孔出现,就像《忠实的朋友》中的磨坊主,坐拥大袋面粉、一炉旺火、整桶的酒,向妻子数说他的人生哲理。乐于分享的小汉斯与磨坊主这样的人来往,似乎只有吃亏的份,甚至最后在风雨夜的沼泽里送了性命。三界中并无全知全能的上帝、明察秋毫的阎罗,在寒冬夜里给汉斯送上一点食物,或是在他死后为他惩罚利用他的朋友。从表面看,善良和慷慨与自私和精明交锋,似乎全无胜算。
汉斯在他的花园里是快乐的,他的花园永远有花在开放,飘散出好闻的香气。磨坊主在使唤汉斯做这做那,算计他的樱草时,也并非不快乐。这两种快乐是否仅仅是个人选择,并无高下之分?我是一个小孩的时候,曾经好奇会不会有人选择做磨坊主。
现在我是中年人了,见过许多磨坊主式的人物,也见过几个小汉斯。磨坊主从来不自以为是磨坊主,就像童话中的磨坊主一样。他们眼中的自己总是过分慷慨的,必须由“自己”加以节制,否则有破产之虞。如果自私真的没什么可羞的,为什么那些磨坊主不敢理直气壮地面对自己的本质?儿童不会想到这个问题需要有答案,精明而自鸣得意的成年人则无法给出自洽的答案。事实上,所有自私在公开说出来的时候,都要顶一个大大的“我们”的头上。政客声称是为了人民,老板声称是为了员工,商人声称是为了客户。如果一个人不是小汉斯也不想做磨坊主,必须在某个阶段学会识别这些遮遮掩掩的自私。
如果读王尔德的童话读得太早,难免像我一样,落下一个淡淡的悲观的底子。但也许正因为读得太早,我对这个世界早早做好了准备。这就是文学的力量。文学看似不实用,但它能让人更好地承受生活。文学浓缩了万千人间的面貌和图景。有了文学铺就的地图,人不容易被个把事件吓倒打败。文学也让人发现日常生活中细微闪亮的光芒,令每个片刻都不乏味。即使是最让人沮丧的日子,也可能有奇特的光一闪。有许多个银色的大雪天,我穿着很重的靴子在外面走,耳朵露在外面的地方冷冷地痛。若是想起不在乎坏天气的角鸮在树上唱:“吐毁特-吐伙!吐毁特-吐伙!多么好的天气啊!”一个人笑起来,耳朵就没有那么痛了。
某一年在罗马,慕名跟大团游客和信徒挤着去参观教皇国,看圣彼得大教堂。虽然我对圣彼得大教堂的宏伟华丽早有所闻,到了实地还是被震撼了。大教堂的宏伟和华丽纯粹是为了凸显其奢侈富贵,并无丝毫独立于奢侈富贵的更高的意义,而且毫不掩饰。奇怪的是:虔诚的信徒毫不在乎,只是喃喃地赞叹着,慢慢向前移动。在雕像丛中,耶稣和他的使徒衣着朴素,他们凡间的仆人倒金装玉裹,戴着可观的高帽子。在一片人海里我忽然想起老主教劝少年国王穿起加冕的贵重服饰,因为“那个造出贫苦来的他不比你聪明?”
“你在这个地方讲这种话吗?”穿着牧羊人的破烂衣服的国王回答他。
那许多围绕在我身边的陌生人,不知道他们在讲什么样的话。并没有阳光织成金袍,枯死的荆棘也没有开花。教皇的卫兵穿着滑稽的衣服,一动不动任由游客拍照。那个拒绝金袍珍珠和宝石的少年国王不在这里。他曾经在王尔德的心里。因为王尔德,我相信他曾经存在过,所以这个地方也没那么可厌了。
文 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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