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马尔克斯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时,我非常羡慕他,羡慕他活到七八十岁,而到这个岁数还记得那么多的事情,而只有到这个德高望重的年纪再说自己当年的无赖行为才显得可爱,你如果21岁说自己18岁泡妞不会显得可爱,你得78岁说才可以,因为那些妞儿也都不生气了。所以这是目标,我们要德高望重地活下去。
看这本书时,我还想起辛弃疾那句词——“最喜小儿无赖。”他一直是一个少年,燃烧的少年,荷尔蒙胀到嗓子眼的少年,特别可爱。我看这本书,我觉得它跟他的那些小说,包括那些访谈,界线非常明确,他把自己像《贫民窟的百万富翁》中的那个孩子一样,先掉到茅坑,再金灿灿地跑回来拥抱这个世界。
如果让我回答这个马尔克斯跟以往的马尔克斯有什么区别,我觉得最重要一点,首先这本书我看了四分之三,看到的居然全是善意,这本书中找不到攻击性。由于他的年龄,由于他的结实的内心,我们找不到攻击性,好像这个世界挖空心思来考验他,但一切都为了取悦他。所以我看到的是朝气蓬勃的、有权利卖弄的马尔克斯。
像我这个年纪的人小时候特别爱看一个电影叫《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其中有一句台词是“谁活着谁就看得见”。而这么厚的自传,活到70多岁,他的人生从何讲起呢?“妈妈让我陪她去卖房子。”这么突兀的开头真是挺大胆。这个房子为什么没卖?怕砸在马尔克斯自己手里,这个房子就是记忆,记忆这么卖是卖不掉的,得把它写成书然后才好卖。
要说童年对他的影响,其实记忆特别重要。有两个特别搞鬼,一个是他爸爸有一次跟他妈妈沟通感情,说“刚才咱俩合奏了乐器,你还跟当年合奏的时候一样美”。他妈妈很生气,要杀他爸爸,为什么?因为“咱俩从来没有合奏过,你是跟别人合奏,你记混了”。所以这个就是,当有两段美好记忆的时候,你得注意,要把这个放一边,那个放另一边,搁一块搭伙就出事了。马尔克斯的爸爸很爱自己的妻子,也很爱跟他合奏的女子,两段美好记忆合在一起。但是马尔克斯说了一个美好的记忆,他不怕混,混在一起随便乱说着,经常是很奇怪的两个故事勾在一起,但这是对的。比如他说有一只家里的鹦鹉说“公牛来了,公牛来了”。他不知道怎么回事,再过一两分钟,因为当时有斗牛节,公牛出现了,而且冲进屋子里来了。我觉得这是特别好的比方。马尔克斯的童年对他是不幸的,对我们都是幸运的。
后面写到他的求学时光。有时候这帮青年还在上学,乘坐的船弄不好就可能搁浅,一搁浅就15天,15天之后大家一定都混熟了,会成为朋友。最后只要船长开证明这15天船搁浅,回去交给校长就可以。我很希望能跟马大师搁浅在同一条船上。
他的老师给他看《一千零一夜》,他以为这是色情书。就像我高中看《鹿鼎记》被老师没收,但是大学一年级的时候这本书是必读书目。所以马尔克斯就说,那些瓶子里钻出魔鬼的书,你们大人也信?原来你们大人也把这个当经典。多年之后他创作的这类故事也成为经典。这世界允许最奇怪的事情成为经典,因为这个世界就是靠着它的奇怪活过来的。
马尔克斯说,他遇到过一个摄影师朋友,这位朋友送给他一块几米长的鳄鱼皮,然后说你要是特别没钱就把它卖了,但凡你有钱就可以留着。他说从那以后,他经常带着这块鳄鱼皮周游列国,但是从来没卖过,每次都觉得没那么穷。马大师这本书就是你最好的朋友送给你的那个几米长的鳄鱼皮,它会一直陪伴你,给你乐趣,给你壮胆。
文 史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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