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满天下、走到哪里都引起学界和宗教界扰动的科学家,对科学有兴趣的人们当然想知道造就他的路径。是因为他母亲怀孕时喝了神水吃了灵芝,还是因为他天资聪颖,时有灵光一现,还是因为他毕生勤奋,把别人用来喝茶吃点心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从科学上说,这是无法得出标准答案的问题,因为他的人生不可能重复并设对照组。离得远远的,读理查德·道金斯的生平经历和著作得出的结论,与道金斯本人的自述也会有很大的差别,同样难以用科学的方法来判定何种结论更接近真相。名人传记尤其是自传的重点并非是从中归纳提炼出可以用来炮制成功学鸡汤的原材料,而是通过他们的叙述呼吸领略那一段时空的感受。
对理查德·道金斯生平不熟的人,从《道金斯传》中获得的第一个惊讶是他的名字不是理查德,而是克林顿。欧洲一些家庭习惯男性成员的首名全都一样,平时以中名或第一个中名相互称呼。与现代主流教育观形成强烈抵触的是,道金斯的早期童年在不断的旅行中度过,而且没有得到太多主动的系统诱导灌输教育。他的大部分童年记忆的背景是另一个非洲国家马拉维,因为他的父亲在战后到那里担任殖民地官员,并且不停地更换工作地点。有个阶段他们甚至与农场上的囚犯为邻,犯人们排着队陪他妹妹玩耍。他的妈妈艺术天分极高,对他到了4岁还没画出“任何可以识别的东西”有点失望。道金斯后来当然也没能成为美术家。他后来成了著名的无神论斗士,但童年时代的他也免不了轻信专骗小孩子的美丽谎言,比如有人会隐身术,或死去的宠物会去到一个美丽的乐园,在可能的时候还会回来跟主人重聚。在壮丽开阔的非洲大陆成长的小道金斯,首次访问祖国英格兰似乎是巨大的童年阴影。不习惯天气、食物和家庭中严厉的规矩,他变得沉默、口吃,甚至穿衣穿鞋也成了难堪的重负。这真不像是一个著名科学家应该有的童年。
道金斯叙述的寄宿学校的经历也没有什么支持科学家成长的特质。残酷的清晨冷水浴(尤其是在一年到头气温很少超过20摄氏度的英国),一大群男生裸裎相见,互相拿对方的生殖器开玩笑,在屁股上留下青紫斑斑的体罚,少年之间的欺辱凌霸,甚至来自学校老师同学的性骚扰,随便一项都足以让现代家长坚信会彻底毁了孩子。更重要的是,寄宿学校的学生之间甚至以聪明和成绩好为耻,轻视努力,崇拜天赋,运动能力强才是骄傲。道金斯不得不在课堂上假装对拉丁文或数学问题反应迟钝,以免被同学耻笑欺负。活到了21世纪并且思维仍然活跃的道金斯当然不认同他那个时代的教育方式,但是他对那个时代偏爱出身富贵的男性青少年的程度并非全然了解,或者说就算了解也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他记忆中的一个“温暖”的故事,是一位好友在宿舍与女佣约会,听到某先生的脚步声,惊慌之下让女孩藏在窗帘后。某先生似乎察觉了正在发生的事,可是假装没看见,宽宏大量地让他的好友离开了。后来这个男生成了大型跨国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为母校捐赠了不少金钱,包括以该先生的名字命名的奖学金。从这个男生的角度来看,这种宽宏大量当然非常合适。但传记读者如果也读过《悲惨世界》,并对遭青年学生引诱失身怀孕一步步走进悲惨命运的芳汀充满同情的话,很难认同这种“宽宏大量”。
寄宿学校时代的道金斯还没有体现出他后来的无神论斗士风范,而是顺从地皈依了英国国教。他特别提到学校里有一位特别早熟的学生,公开自称是无神论者,说《圣经》就是一本“糊涂话文集”。这个学生的高谈阔论令包括道金斯在内的其他学生又惊又叹,天天都等着他被天打五雷轰。
皈依后的道金斯非常虔诚,反而是他勇敢地走南闯北、阅历丰富的父母在他的头脑中播下了无神论的种子,并在17岁时发芽开花,令他正式拒绝英国国教。道金斯非常反对把儿童称为“天主教儿童”“穆斯林儿童”,认为儿童的养育环境并不能决定他们日后的宗教信仰。以他本人少年时代对宗教的反复态度来看,这种看法是有一定道理的。当然前提是社会能提供强大丰富的科学教育。科学不是一种信仰,科学是一种认识世界的方法。道金斯自认童年时代的自己不是一个富于批判性、敢于质疑的儿童。所有的儿童似乎都表现出这样一个阶段,如何让儿童轻松无障碍地走出这个阶段,正是教育的意义所在。
进入牛津大学,道金斯正式踏上了生物学研究之路。生物学专业每年的毕业生加起来成千上万,只有为数不多的一小部分后来以研究为生,像道金斯这样在领域内外都建立了个人声誉的更是凤毛麟角。他的叙述夹杂了各种各样的因素,包括研究领域当时的理论和猜想、著名科学家之间的私人恩怨、导师简·丁伯根实验室团队的各色人等,真正决定了他以动物学研究为职业的,是他对自己当时研究题目的热情——动物的行为究竟由先天决定还是后天决定。他使用的模型是小鸡啄食的偏好,光影和背景颜色如何影响小鸡在哪个区域啄食的频度。
在道金斯的自传中,关于科学理论和实验的描述明显更热情洋溢,深入浅出。而那些纠缠名人、家族、贵族、政客之间关系的段落,未免流于平庸琐碎。一个在世的著名科学家难免被许多与科学无关的关系包围并影响。道金斯是个世俗意义上的名人,在这方面他也未能完全免俗。牛津招生考试的故弄玄虚、导师制的难以预测、学生考试时的古老着装传统、著名学者睚眦必报的怪癖,这些是否都有助于牛津大学建立并维持世界一流的研究团队和出产未来的科学之星?道金斯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答,他沉浸在大段的愉快回忆中,而且对自己的作为相当满意。反而在那些与宗教人士或心存诱导假装公正的媒体人的斗争中,自述中的道金斯才又露出犀利明快的锋芒。能更好地考验一个人的时候是在他战斗的时候。
在自传的最后一大部分中,他把自己出版的10余本著作的内容综合起来,重新编排叙述,希冀读者能领悟到他的理论的概要。由于畅销书没有论文的同行评议制度,所以这一部分读起来特别的绚丽多彩,火花激射,但也引得有一定生物研究基础的读者问题如爆豆儿似的频发。进化论虽然只是一种理论,但上百年来大量支持进化论的研究已经奠定了其地位。与进化论相比,道金斯理论接受程度还没有那么高。他的论敌不只是宗教人士,也有科学家。另一位牛津的著名生物学家邓尼斯·诺布(Denis Noble)就专门写了一本书反驳道金斯的理论。也许有一天道金斯的理论被结合了胚胎发育和基因测序的全新计算机模型证明为大部分错误,他在科学发展中的贡献也不会被抹掉。毕竟“是”常常由“不是”来定义。
这篇书评完全是基于假设读者对科学有强大的兴趣而写的。若你对科学全无兴趣,那么很可能根本就不会拿起这本上下两册的厚书。当然,若对八卦的兴趣远高于科学家本身,那么也可以联翩浮想一下让道金斯在22岁失去处男之身的大提琴家究竟是何种风华。顺便说一下,他最近跟第三任妻子拉拉·沃德离婚了。
文 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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