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忆如潮

时间:2017-04-25 11:58:18 

春秋冬夏,日月芳华,每年的某个日子里,总会让人思忆如潮。

(一)

小时候,皮肤很差,只要到山间去疯一趟,回来后脸上、手臂上会发出疹子来,又红又痒。我耐不住,于是连抓带挠,那疹子里的汁水不听话话地流到完好的皮肤上。接着红疹子就不断地蔓延,以致无法静坐,无法入睡。

如果疹子面积小,母亲就在田边采来一种匍匐在地上圆圆叶子的绿草,捣烂了用汁水涂在患处。不需几日,疹子就会消失。如果疹子久不见好,母亲会从溪边地头扯来一些不知名的野草,洗净切成一段一段,倒进我们老屋煮饭的大号锅里,加满水笕引来的山泉水,锅灶里塞一进一毛一柴,噼里啪啦,随着旺旺的火势,锅里咕嘟咕嘟地开了。

母亲在屋后堂,放一只大大的脚盆,把锅里的水倒进脚盆,让水自然冷却。到了一定水温,让我全身脱的光光,坐在脚盆里,用一个篾凉席围成筒状把我拦在里面,让我自己用小勺子勺药水擦身。连续几个晚上的熏蒸、濯洗,全身的疹子都灰溜溜地回去了,遁形了。

每次发疹子的时候,母亲总是一边忙碌一边叹息:这样的孩子大了怎幺在山间劳作,还是别吃农民这碗饭吧。也或许是母亲唠叨久了,也或许我被疹子痒怕了,居然在多年后,真的远离了大山,走到了外面的世界。

可是昨天午饭后,和同事一起从校园的艺术楼后走过,看见草坪上长满了涂抹疹子的那圆圆叶子的小草后,曾经的一段时光迅速在记忆中清晰起来……嘴里说着,心里想着,甜蜜与苦涩的味道一并涌来,占满了整个心房。

(二)

在我孩童的脑海里,一直认为太阳是有脚、有感情的一种东西。在第一次读朱自清的《匆匆》时,我欣然地发现作家也认为太阳是有脚的,会轻轻悄悄地挪移。今天在林徽因的《一片阳光》里,我又一次感受了阳光里的一些情绪。有时觉得岁月里总有一些东西,会让人驻足,惦念。

在曾经的山村里,我是那样与阳光重叠交错着。我们这个山村叫东坞,村最靠里处就是横亘的大山,一条小溪弯弯曲曲自东向西流到村外。在小溪两侧稀稀落落地建了一些房屋,我们习惯地把两侧叫成“阴边”“阳边”。阳边靠着山路,一天之内太阳晒到的时候长,阴边则不一样,夏天晒死,冬天冷死。父亲一直认为他把老屋建在了阳边是一件很自豪的事。村口的那些村人每次进山来干活,路过家门前,都会感慨:哇,一路走来,就见你们家太阳晒着了。确实,每次清晨我们早已沐浴在阳光之下的时候,阴边还是暗森森的,冷得令人哆嗦。

冬天的山村里,阳光格外地珍贵,温暖。一大早起床,母亲就喊“去外面看看,太阳出来了没有”。我们就跑到大门外,迎接太阳。有时太阳还在河对面的山顶,有时已经到了溪边的田野里,有时居然已经到了邻居家的门口。每次见到太阳落脚的地方,我们就跑回家如实禀报。到了自己门前,自是不消说,一天的忙碌就真正开始了。把家里的匾、筛子,还有那些需要晾晒的果子、粮食,全都往外搬运。那时候的我们像极了搬食的蚂蚁,进进出出,不停忙碌,却又乐此不疲。

尤其晒制萝卜干、甘薯干、腌菜的时候,我们这些小馋猫,先是巴眼瞅着大人手里的动作。有时看大人忙不过来也搭一把手,等晒得差不多了,馋虫就在喉咙口挠着、爬着。趁母亲不在的时候,快速地从匾里拿上几块薯干,塞一进小衣服口袋,往外跑个没影儿。跑到竹林,跑到溪边,一边享受这阳光,一边嚼着、吃着,感觉美味极了。

太阳一天天悄悄地挪移,我们也一天天的长大,渐渐地走向青年,走向中年。有时很想让太阳停住脚,可是太阳却不知疲倦的走着,不管人间,不论世事。今天,是我来到世间四十整年的日子,我觉得,太阳依旧,而人已萧萧,不由自主地唏嘘慨叹。

(三)

今天,总觉得所有的事情与母亲有关。假如不是母亲,我何以能走到人间四十的年轮?

很小很小的时候,我是家里的大麻烦。母亲本不想我来到人世的,因为六个孩子的重压已经让他们喘不过气来了。母亲去过医院,医院不敢收留。母亲生出我后曾经把我送人,别人家养了几天,最后还是把我像扔皮球一样抱了回来。养着吧,好歹是个丫头。

读书前,我是哥哥姐姐眼里的小妖精,粘一毛一草籽儿。因为最小,他们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我把父亲从外边吃酒带回的红鸡蛋,一口一口吃进嘴里。因为我挑食难缠,姐姐不得不拿着碗到别人家去给我盛白米饭,他们却无福共享。我很古灵精怪,总是给姐姐们出难题,一旦惹一毛一了我,一哭二闹誓不罢休,所以“粘一毛一草籽”的绰号一直被姐姐叫到很大很大。

我从小体质弱,中暑、感冒、肚子疼,似乎如影随形。中暑了,恶心、呕吐、四肢无力,我就躺在火炉边的长凳上哭鼻子,母亲叫姐姐端来一碗水,就狠着劲在我脖子里抓痧,疼地鼻涕眼泪一起流。抓痧后,还得吃十滴水,那十滴水就像封咙的毒一药。冷不丁某个夜晚,我肚子疼地哭叫,母亲别无他法,就披衣起床,拿来炒菜的菜油罐,勺上满满一瓢,居然让我喝生菜油。我闭着眼,也不管好吃与否了,大口吞了下去,一觉睡到天亮,人又生龙活虎了。那时候不得不为母亲的神力所惊奇。只要我身一子不舒服,母亲总有办法让我转危为安。

开始读书了,心的触角向外伸展。那时候,觉得走到外边,才是根本。跟着书本,学着新东西,翅膀也越来越硬。我能讲故事,我能轻易地看懂厚厚的书,我能够考上大学,我能够凭着自己的本事拿到第一笔工资。我甚至可以自己存一部分工资,拿出另一部分递给母亲,说是我给您的。那时候,我甚至有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是我在养家了。我曾经很自豪地对别人说,自从大学毕业,我就从未向父母要过一分钱。

入夜,一家人围着火炉看电视,电视剧上演着故事。母亲和父亲絮絮叨叨地讨论情节。他们总是曲解故事,较真的我耐不住了,连忙纠正“不是这样的”,然后滔一滔一不一绝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有时听了我的解说,母亲才晃过来,“哦哦”应着。有时候,小侄女喋喋不休,于是母亲又按自己的理解一开始絮叨。一次,两次,三次……听得多了,实在有些无法忍受,我大声地说了一句“不是这样的啦!”母亲似乎也气着了,突然站起嘴里厉声说道:“你懂吧,你稀奇吧,你不想想,要是你没读过书,还不是和我一样?”

我看着眼前的母亲,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居高临下,自己的那点小得意,过分得可以!一时语塞,感觉胸口堵了一座山,就那样看着母亲默然地走向外边。要知道是母亲一直坚持让我走向外边的,因为我可以续着她没有上过学的梦!要知道我连生命也是母亲给的,我有什幺资格在此较真硬说她的理解是错误的!刹那间,我看到了自己内心地最阴暗的一个角落!

事情过去很多年了,今天想起依然清晰。人最可怕的是“忘本”!多年前的我,就曾经站在了“忘本”的边缘,是母亲的一句话又把我拉了回来。母亲,感谢你的含辛茹苦,感激你的养育之恩。今天才是你最难忘的日子,因为你才是最伟大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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