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退休后,赋闲在家。近几年,城里人养一宠一物狗成为一种时尚。看到各色*各样的狗满街巷晃悠,父亲就忍不住了,于是,重拾旧业,挂牌问诊,在一间不足十平米的简陋屋子,干起了“马王一爷”(当地老百姓送父亲的雅号)的营生。
逢周六看望父亲,时常见父亲为登门求医的各种一宠一物狗望闻问切,施药医治。我一向不喜欢一宠一物,在一边只冷眼静观。亲见有的主人视狗若儿,人|兽不分,给狗子做起爹来,心里既感好笑又鄙夷。狗毕竟是狗,或乖一巧,或伶俐,或驯顺,或凶悍,倘若只是供人逗乐解闷的玩物,倒不如赏花弄草听鸟雀啼啭来得有趣。这当然只是我的偏见。
之所以厌恶一般一宠一物狗,也许是缘于记忆中那个名唤“黑子”的狗吧。
十六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和她两地鸿雁传情,饱受思念之苦,于是“厚”着脸皮,相会热恋中的她。第一次登她家门,脸红耳热,羞怯腼腆自不必说。刚一敲门,就听见院子里传来低沉的呜呜声,正不知所措时,她开了门,眼睛一亮,嫣然一笑。我紧跟在她身后,心跳的厉害;她挡住朝我冲撞的“猛獒”,轻声嗔斥:“吼啥哩,不认得人啊!”狗听懂了她的话。尾巴摇晃着,低头嗅嗅,算是认识了。之后几天里,我主动给它喂食,它却不并冲我发威,为的是讨好巴结这位老兄。说来也怪,它倒把我当成了岳母家里的主人,进出随我的便,这样我们就混熟了。她悄悄跟我说,不用怕,“黑子”会认亲哩。说时,脸上露出狡黠得意的笑。可是邻居们并不敢轻易敲门,一定要在院墙外打招呼才行。
后来,她成了我的未婚妻。每个寒暑假从千里之外踏进岳母家门时,哪怕隔了半年,“黑子”一如初见时亲一热,无半点生疏感。和未婚妻行影相伴的那些日子里,“黑子”格外温顺,有时卧在地上打盹,却突然惊醒,匆匆跑出院外,岳母告诉我,准是到路上接“小胖”去了。才知道灵敏的“黑子”,即使隔了屋后的小河,隔一里地,也能分辨出妻弟小胖开着四轮车的声音,更不用说分辨家里大人孩子的脚步声。妻弟爱狗,每次回家必带美食给它,只要“胖子”在家,“黑子”就“人来疯”,上蹿下跳,影子似的跟进跟出。当然也因偷吃放在厨房的牛肉,曾挨过妻弟惨痛的“教训”,“黑子”从此竟改了偷吃馋嘴的一毛一病。它对死耗子不屑一顾,对活耗子偶尔吓唬一下,网开一面。在村里,“黑子”既不仗人势乱叫,也不胆怯委琐,总是悠着尾巴。小孩子们喜欢逗它玩,却从不恼怒。活得很是从容大气,神闲气静,一派与世无争傲岸洒脱的模样。
结婚后的三四年里,我携妻儿必回妻子娘家过春节。刚进门,我拍拍“黑子”的头,妻子爱怜的唤声“黑子”。半年不见,“黑子”似乎格外亲近。闲聊时,从岳母那里听来许多关于“黑子”的“看家护主”的趣事,妻子听后,忍不住咯咯笑。我和妻儿离别老家的时候,“黑子”也恋恋不舍送我们到村口,尾巴手臂一样摆一动,跟我们道别呢。
大约九四年的夏天吧,我陪妻子、儿子趁暑假又回到“老家”。走进院门,并不见“黑子”迎出来。吃午饭时,我突然想起要给狗喂食,忙问:妈,狗呢?岳母长叹一声:死了!我和妻子同时惊叫。从岳母口中得知,春上油菜花泛滥的时候,“黑子”蹿入油菜地,不知何故,竟染上了猩红热,有人看见它顺着河流一路狂奔而上,后来,在河湾里发现了它的遗体,头上有创伤,大约不堪病痛折磨,自己撞在石头上,结束了生命。
我和妻子黯然神伤。想起“黑子”以前活泼、伶俐的可爱模样,想起一起度过的那些难忘时光,妻子不觉眼里滚下泪花。我想,曾经忠贞、勇敢、机敏的“黑子”在弥留之际,不愿回到家里,却情愿葬身于自然的怀抱,也许是它最好的归宿吧。它以体面的悄无声息的死,完成了尊严的平静的生。
多年以后,这个“自然之子”,必将在我珍贵的乡村记忆中反复出现—
哦,那匹浑身黝一黑,闪着亮光,露出几朵雪花白的好身段的“猛獒”呵。
愿你再度来到人间,成为我们亲密的朋友。如果还有来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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