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用武力将苏诚提了起来夹在胳膊下,一边上楼一边善解人意地摸摸他脑袋:“我看你这小身板是难以支撑到边关了,你们家只有你这么一个独苗,临死,临死我也得给你留个后呀。我娘说了,好妻子是事事以夫君的事情为先的。”
两个官差面面相觑,心道凭沈姑娘的力气,他们就是再来两个也顶不过的,索性拦也不拦,装作没看到继续吃饭。
苏诚无语泪流,在心中默默大吼,居然用胳膊夹老子,老子要杀了你,老子要杀了你!
两个人很快回了房,沈璃脚一勾就把门关上了。她麻利地脱起了苏诚的衣服,苏诚一边躲一边义正词严:“这这这,我们还没拜堂啊,这样是不对的!不对!”
沈璃手顿了下,一脸疑惑表情。
苏诚再接再厉:“我明白你对我的心意,所以,所以等明天或者后天,我们先拜了天地,再再再,再洞房如何?”
沈璃眨眨眼:“真的?”
苏诚一脸悲愤,就差指天发誓:“真的!”
“那好吧。”沈璃恋恋不舍地收回手,临了还瞥了苏诚的胸膛一眼,啧啧两声后,“那你用你的五指兄弟解决吧。”说完就风风火火地出了门。
留苏诚公子一个人独自羞恼,喝着凉茶压了好一会儿的火,这才把一直藏在暗处憋笑的属下招出来,拍着桌子咬牙切齿:“今天必须假死遁走,老子再也不想看到这个女人了,再也不想!”
属下连连点头应好,想了想,临走不怕死地问了一句:“老大,真的不需要找个女人吗?”
“滚——”
(三)
客栈半夜起火,幸好雨大,火灾并没有很严重,只有苏诚的房间留下了具烧成骨架的尸体。
沈璃一个人坐在灰烬中,豆大的雨点生生打在她身上,她仍旧一动不动,一双眼睛直愣愣地看着那具尸体,像是失了魂。
押送犯人的官差实在看不过去,往沈璃的背上披了件蓑衣,重重拍了拍她的肩膀,道了句:“节哀。”然后他们收拾了东西,准备回京。
人渐渐都散了,雨停了,太阳也出来了。
沈璃仍旧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其实也并非多么深刻的感情,只不过打从她十一岁和高长瑞定亲开始,在沈夫人默默教导下,她便把自己当成了高家未来的儿媳妇,常常派人打听高长瑞的消息,点点滴滴聚集起来,整整五年,似乎高长瑞便成了她宅门生活的一部分。
如今他忽然去世,心里便仿佛空了一块,让她不知该如何是好。
后来她叹了口气,将“高长瑞”的尸骨收敛了,让他入土为安,这才取了自己的包袱准备回家。
只不过沈璃姑娘从没有出过远门,她高估了自己识路的本事,在山里绕来绕去,出山的时候已经偏离了回京城的方向,到了一个小镇上。
小镇不大,但地处几个大州的交界处,所以人来人往的很是繁华。这边行商骑马的姑娘不少,她索性也大大方方地摘了帷帽,一双眼珠咕噜噜四处乱转兴致勃勃,不一会儿手里便塞满了糖葫芦风车等小玩意儿。
被街边捏泥人的吸引,正准备掏钱买几个,眼角的余光忽然掠过一个熟悉的背影,她惊得连忙回头,便看到了不远处人潮中正同身边人说话的男人。
他已脱了那身囚衣,换上了玄色冰绸,阳光下,暗金色的云纹流光溢彩贵气十足。分明完全不一样的打扮,可沈璃就是单凭一个背影就认出来,他是“高长瑞”。
她想到了这一路上一次又一次的刺杀,顿时想通了那客栈的火灾定然是人为的,她的未婚夫没有死。她惊喜得无以复加,迅速扔掉了手里的东西飞快地朝那个背影扑上去。
苏诚自然是感觉到了身后气流波动,只不过前面说过,沈璃的功夫不错,更何况是突袭,他只来得及转过身来,那个壮硕的带着微微汗味的身躯就狠狠地迅速地扑到了他的怀里。
“长瑞,呜呜呜,我以为你死了呀,我好担心你呀,你还活着真好,我就不用守寡了!嘤嘤——”他怀里的味道真好闻,沈璃脑海中忽然蹦出这么个感慨。
而苏诚一张脸由白转黑,怀里是谁他当然知道,当初因为假扮高长瑞所以不能暴露武功,可不代表现在不能,他推不动索性用内力震开,一边道:“姑娘你认错人了。”这语气是要多冷淡便有多冷淡。
沈璃原本以为高长瑞已经够好看了,没想到眼前这个人就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神仙,她一时看呆了,直到面前人冷哼甩袖准备离开,她忽然抱住了他的胳膊皱着鼻子嗅了嗅道:“你们的味道明明是一样的呀,你分明就是我相公。”
苏诚对这块狗皮膏药实在是忍无可忍,狠狠抽出自己的袖子:“你是属狗的吗,还用味道分辨。”
“对呀对呀,相公真聪明,我就是属狗的呀。”
苏诚心头是各种恼恨陈杂,闭了闭眼,语气极尽压抑地简洁道:“我不是你相公。”所以赶紧给我滚啊!否则我会忍不住在这里就杀掉你!
沈璃一脸“我懂的”,两眼放光凑近了苏诚,压低了声音道:“我知道,相公易容了对吧,所以不能让人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你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
“滚——”
(四)
沈家姑娘的彪悍名声向来不好找婆家,所以沈夫人特别注意沈璃道德与才艺这方面的培养,虽然出门给各家太太背了好多年的《女诫》,也不过是得到高家这一家的提亲,因此沈璃姑娘特别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缘分。于是,这也就苦了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玄衣公子”苏诚。
骂了人家不听,打又不好真的下死手,于是他也只能无可奈何地带着这姑娘回了知非楼总部。
苏诚主意打得好,待到高长瑞亲自来知非楼结尾款,便带着沈璃去见一见这真正的未婚夫。她不是自诩最是重情重义吗,到时候就算她不跟着高长瑞离开,也没有理由再继续纠缠他。
再说沈璃,她虽然对自己的鼻子很自信,可到底心底还是存了一丝疑虑的,尤其是到了知非楼,原本只听说高长瑞读书读得好,却没听说过他还曾混迹过江湖。所以她特意寻了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趴在苏诚的窗子外偷窥,这才放下心来。只当她未婚夫文武双全,便更加崇拜了。
有苏诚的属下问沈璃为何认准了苏诚,她斩钉截铁地告诉众人:“因为他胸口有块像胡萝卜的胎记!”
胡萝卜胡萝卜胡萝卜
胎记不可怕,胎记卖萌不可怕,可怕的是被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众人面面相觑,瞬间作鸟兽散。
黑着一张脸的苏诚从房间里走出来,提着沈璃的领子就往外走,无论沈璃如何挣扎,他铁了心的不放手。
嗯,其实沈璃个头太高,苏公子提得也十分辛苦,只不过这样才能帮他找回些面子,于是只能痛并快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