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士不复还

时间:2014-05-12 20:53:59 

【壮士救命啊】

遇到朱孔孔这天,我正逃亡在永州城十里开外的小路上。

菜田青翠,溪水潺潺,可我无暇欣赏,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那经不起折腾的小心肝吓得一颤一颤。逃亡前,我攻读了从说书先生手中淘来的《逃亡攻略》,按书中所示,着了一套青灿灿的襦裙,将脸涂绿,更是千辛万苦弄来一顶绿色的胡帽挡住一头乌发,以便路上可以随时躲在草丛中伪装成一堆草。谁知一路上走来除了菜田还是菜田,而这菜田委实不是隐藏伪装的好地方,于是当我发现小路旁有一个猪圈时,我毫不犹豫地跑了进去。

猪圈里有个布衣少年正抱着一只猪使劲摇晃:“大花,把耳环给我吐出来。”

我也来不及细想,一把扯过那人,低吼一声:“壮士,救命呐。”

那人被我扯了一把,也没恼,皱着眉头睇了睇我,什么也没说,便将我塞入一旁的草堆中,又把草盖严实了,动作之流畅使我不得不怀疑他没少做这种事情,于是我断定此人定有戏文中经常提及的侠义心肠。

将我藏好后,他又跑回去摇晃那只猪:“大花,快把耳环给我吐出来,不然把你给宰了!”

那只猪无辜地看着他,绝望地嚎了一声,便挺直了装死尸一动不动。

就在此时,猪圈门口来了几个气喘吁吁的彪形大汉,一脸凶狠地盯着那人:“喂,小子,可有看见一个美貌的妙龄女子经过这里?”

我趴在草堆里透着缝隙望出去,心都跳到嗓子眼了,担心那人经不起惊吓就此将我供了出来。

只见那人满脸疑惑地望着那群彪形大汉,又指了指他怀中的猪:“没见着,美貌妙龄的猪倒是有一只。”

那群大汉集体抽了抽嘴角,也不疑有他,快马加鞭地往前方追去了。

听着脚步声远去,我心里的石头刚落地,头顶上的禾草便被人哗啦啦地扒拉开了,那人一脸友好地俯视着我。方才没有细看,这时一瞥之下,只见那人眉清目秀,面如冠玉,竟是一个翩翩美少年。

他朝我伸出手,粲然一笑:“起来吧,他们走了。”

一时间,满猪圈的猪都失了颜色,我只觉春抚大地,繁花盛开,刚刚放下的那颗心,霎时间又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

当我手忙脚乱地被他扶着出了草堆,在他面前站定时,我又听到他说:“我叫朱孔孔,我是养猪的。”

我垂着头,不敢去看他清亮的眼,低声应他:“叫我素素就好。”

后来,我问朱孔孔:“为何当时什么都不问就救下了我,你不怕我是歹徒?”

他盯着我半晌之后才一脸心疼回答我:“你当时吓得脸都绿了,我这辈子没见过有谁的脸能绿成那样,我想你一定很害怕。”

【铜钱,快到碗里来】

被朱孔孔救下后,我觉得我应秉承“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原则做人,于是在参观了他独居的两间木屋之后,我毅然抛出身上的金锭,租下了他其中的一间木屋,决定留下来住个一年半载并好好报答他。

朱孔孔接过金锭之后说要给我找钱,转身进屋捣鼓了半天之后,方才捧着个大酒坛满脸笑容地走出来。我还没来得及问他捧着个酒坛做什么,他便将酒坛递了过来,我下意识地接过,突然觉得手一沉,身体不由自主地随着那酒坛向下跌去。

幸好朱孔孔眼疾手快,伸出手拦腰将我捞了回来,站定之后,我盯着他放在我腰上的手,脸上的温度急剧上升。

他的声音离得很近,近得能感觉到他的呼吸:“很沉吗?拿得住吗?”

我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咬牙道:“不沉,一点都不沉,我拿得住!”

他咧嘴一笑,露出左脸颊一个梨涡,一脸放心地道:“那就好。”接着便放开了扶在我腰上的那只手。

我还来不及向他报以一个微笑,便听到“嘭”的一声,身子一痛,眼前尘土飞满天,我和酒坛一起扑街了。

从酒坛里掉出来的铜钱满地乱滚,乍看之下至少也有几千个。据说除了这些铜钱,他还要加上两只猪,才能找清我剩下的钱。

我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之后,很大方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我给他金锭并没有要他找钱的打算。谁知他很坚持,一定要我收下那些铜钱,并表明了他“人情归人情,数目要分明”的人生信条。

推来让去大半天之后,结果是我一宿没睡,泪流满面地蹲在院子里捡了一夜的铜钱。真真是作孽啊!

【一起养猪的日子】

在和朱孔孔相识一天之后,他迅速地从我的恩人变成我的房东。金锭事件后,朱孔孔坚持要把他猪圈里的两只猪归入到我的名下,于是他又从房东,变成了生意合伙人。我们开始了一起养猪的日子。

朱孔孔所在的朱家村是个养猪专业村,正所谓你养猪,我养猪,大家一起来养猪,耳濡目染之下,我对猪产生了极浓烈的兴趣,好吧,事实是我对教我养猪的人产生了极浓烈的兴趣,并一直琢磨着要怎么把他从我的生意合伙人再变成我的夫君。

在朱孔孔家中住了近一个月,朱孔孔每天总会雷打不动地去摇晃那只叫大花的母猪。

我一直坚持着不打探别人隐私的原则,我不问朱孔孔为什么要一直摇晃这只猪,就好像朱孔孔从来不问我当初为什么会被人追赶。

但今天朱孔孔的情绪明显比以往更加起伏不定,大花被他折腾了半个时辰之后,连走路都是左摇右摆。

我于心不忍,终于开口调侃他:“这只猪哪里得罪你了?”

朱孔孔头也不回:“它吃了我娘留给我未来媳妇的耳环。”

我的神经一下子警惕起来,如果朱孔孔以后成为我的夫君,那么那耳环也就是他给我的聘礼,可如今聘礼还没到手,却被猪吃了。想到这我眼都绿了,撸起袖子直扑大花,抱着它的肚子拼命摇晃:“大花,给我把耳环吐出来!”

眼看大花还是挺直了身子装死尸,对我的呼唤视若无睹,我顿时恶从胆边生,转过头对着一脸惊恐的朱孔孔建议道:“要不我们把它给宰了?”

在我怀里的大花明显一抖,朱孔孔强笑着过来从我怀里抢夺大花:“冷静!大花是我爹亲手养下来的,杀不得。”

我败下阵来,既然杀不得,那只能让它吐出来了,我虎视眈眈地看向抱着大花慢慢往后退的朱孔孔,再次向大花扑去:“给我把耳环吐出来。”

此后,我彻底接手了朱孔孔的工作,吃饭,睡觉,摇大花。

【惊现情敌】

为了向朱孔孔证明我是极佳的媳妇人选,我开始学习做菜,而朱孔孔也默默地表示着他对我的支持,每次都将我做的菜吃得一点不剩。

当我将第五十六次改良版的咸辣土豆丝端上饭桌后,朱孔孔一把按住我要夹菜给他的手,笑得风清月明,他说:“素素,不如以后就由我来给你做饭吧,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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