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普雷斯顿的同学,那个把药分给大家的男孩,是从Silk Road(丝路)网站上下的订单,每张“邮票”只要2澳元(约合人民币9元),而且还是买20张赠一张。
致幻剂就这样直接寄送到了家门口,罗德尼描述:“甚至比买一件T恤更简单。”
算不算毒品?
25i-NBOMe最早是由柏林自由大学的实验室在2003年合成的,罗德尼来华之前,发现有45家网站都在卖这种化合物,在网上搜索,还有很多化工企业在公开销售,用途标注为“医药中间体”,但因为研究不多,无法确定其是否还有下一步医疗研究用途。
合肥供给商供应的另一种a-PVP,2013年3月已经因含有与兴奋剂相似的成分,被日本认定为毒品,但在我国,网上至今仍有公开销售。
罗德尼卧底的新闻播出后,合肥警方已经去调查了被卧底的药品生产公司,但至今没有公布处理结果。肇恒伟教授以自己在公安系统的工作经验猜测:“这两家公司也许会以非法经营,或者制造假药、伪劣产品的罪名受处罚——你想下决心打击,找找法律依据也是能打擦边球的,但是想按照毒品法规就不行了。”
为何还要打擦边球?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褚宸舸介绍,现在中国市面上流行的新型毒品,主要还是冰毒、摇头丸、安纳咖、三唑仑这几种,其他许多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使用在不断增加,但像25i-NBOMe在中国没有大规模流行,国内公安系统缴获不多,没有被纳入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目录,就属于一般的药物或化学品。
肇恒伟解释,毒品列管有一条漫长的战线——假如一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开始广泛流行,医院会增加就诊记录,公安机关会在娱乐场所、黑市里频繁查到,药监部门也会有相关发现,全国的监测网上多条线的信息反馈综合起来,药物依赖研究所就会从毒理上对其做研究,上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卫生部三家审核,确定后再上报国务院,以行政立法目录增补的方式,将这种新兴品确立为毒品。
也就是说,如果一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只在小范围内流行,很可能一直会处在法律监管之外。而这种立法本身就有滞后性,必然跟不上新毒品研制的步伐。
“像止咳水,就是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我们已经明确跟踪了两三年了,直到今年5月1日才放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目录里,现在变成了处方药。”肇恒伟说,实际工作中其实还存在很大的滞后性,比如对止咳水的滥用。“公安机关现在可以抓人了,就当作毒品对待,但公检法现在还没有统一的立案量刑标准,有时候检察院不批捕,抓了人也没法处理。”
中国已经加入国际性的三大禁毒公约,其中《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简称“88公约”)要求,如果一种毒品在某一个国家被纳入列管,其他国家也要进行管理。有时候也要倒推,如果某种药品是从中国流出去的,在国外滥用得厉害,接到反馈后,国内也要列管进去,按照毒品依法打击。
“现在麻烦的是,列管周期太长,如果我们没有流行的群体,这种致幻剂我们是不是关注它很难说,涉及到两个国家的法律问题,很多事是多重关系制约的。”修改目录是一件兴师动众的事情,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涌出速度太快,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管理跟不上。肇恒伟列举了两种未来可能广泛采用的管理方法:台湾每三个月调整一次毒品的分级及品项;俄罗斯干脆做了一个口袋罪,只要分子式差不多,功能相仿,就都划归为同一种毒品。
父亲的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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