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那只是一念之间的事儿,勾搭一个小男生。既然我没办法做流浪歌手和他的情人,那么我一定要和谁谈一场恋爱。立刻,马上,不能等。
人身患懒癌,却可以是急性子。我迫不及待的样子,大概吓到了至清。他又开始推眼镜,说:“我想想。”
我笑着自己先回了座位。小猫还在睡。凌晨清冽微白的光照在一车厢形态各异梦境各异的睡脸上,我感觉,我似乎已经吵醒了谁。是爱神吗?
时隔很久很久,我也得庆幸,虽然是瞎撞来的猎物,但他真的是最好的人。
分钟后,他回来,告诉我说:“我同意。”
“同意什么?”醒来的小猫揉揉眼睛问。了解之后,她说:“我操。”
他比我还低一届,学校离我的学校15分钟的公交车程。走路要45分钟。骑自行车要30分钟。那是2007年的武汉,公交司机都做着高铁的梦去追风。
我们每天都约会。至清是一个好得让人羡慕的男朋友。
他早上没课的时候,会拿着早餐在楼下等我,站在报刊亭那看完整版的内容。
我已经不怎么上课了。懒得去,去了也不会听。我学旅游管理专业,觉得这是个十分不妙又暧昧不清的专业。如果按专业找工作,毕业后,我要嘛去酒店做前台接待,要嘛去旅行社拿着小旗子带一日游。并且行内的潜规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丑闻,导游和“骗子”不幸捆绑。
学习生活几乎停顿,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恋爱。
至清上课的时候,我便去找他。他学校不远就是崇文书城。我经常一待一整天。那时我看了很多言情小说。在一日又一日漫无目的的阅读中,我似乎又看到了别的可能。
后来有一天,我跟至清说:“我想写小说。”
至清点点头,把我的长发搅在指尖转圈又放开:“嗯,我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