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威灵仙
我是个爱吃的人,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便默默地去吃一顿,胃里满足后,手脚就有了新力量。我有我的理论:饿肚子时和吃饱饭后的世界观、人生观是不一样的。而最利于发展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地方,莫过于那些小馆子。最令人怀念的也是那些小馆子。
上大学的前两年,基本上混熟了学校附近的小馆子。到现在仍然记得东门胡同里那家东北菜馆的红烧日本豆腐和干煸豆角,8块钱一份,真正味美量足。老板娘大约50多岁,爽朗又利落,一张巧嘴,又爱笑,手脚勤快,永远生气勃勃。秋天的黄昏和朋友一道去,还没进门就被她搭住胳膊,指着我脚上的船鞋说:“姑娘,这样可不行,天冷了,脚上一定得暖和,要不然回头会生病的,可不能光图好看。”“要不然”的“然”字带着浓重的东北口音。临出门又是同样一番话,热情得过于直率,像是对待自己的姑娘一般,却并不惹人厌烦。
她家有一道菜,叫“勾魂媳妇”,用五花肉切成薄片,加花生和红辣椒爆炒,花生脆,肉极香,辣椒并不辣,只是一味脆与香。满盘红艳艳,热闹也热闹得俏。多年后,菜的滋味大都忘得差不多了,只是一想到“媳妇”总忍不住想到那老板娘,似乎她便代表着世俗生活的热闹与俏丽。
也就是在那段时间,我大约把我这辈子的拔丝地瓜都吃完了。一起吃饭的朋友最爱这道菜,每餐必点。于是我们便常常一边扯着细长透亮的丝,一边抱怨种种的不如意,似乎种种都是过不去的坎儿,苦恼极了,可是香甜的拔丝地瓜还照旧吃得。
其实那时并不怎么快乐。夏天的夜里,时常走很远的路去吃一顿饭。细细打扮起来,穿了好看的鞋子,却总是走在沙地上。下过雨的夜,燥热的暑气压在湿气下只令人更加不安,像压抑的青春和狂想。小馆子脏而乱,下了班的公交车司机坐满了周围的桌子,豁了口的大汤碗热气腾腾地端上来,男人们高声与服务员开着玩笑。一切像极了港台片中的镜头,我时常疑心他们中的某个人会突然掀翻桌子,然后展开一场火并。然而没有,他们只是疲倦而坦然地享受着他们的生活,也诧异而惊奇地观望着我的。并没有什么好吃的菜,汤油腻的。回去的路仍然远,曲曲折折的小巷子到处是水坑和沙土,然而我却留恋到不行,宁愿走慢一点,再慢一点。到底还是走了出来,上了大街,一片令人不能适应的热闹与辉煌。
夏天的时候,烤串也很好。小城里有一种自助式的,摊子摆在树荫下,铁架和炭火就支在桌子上,剥着毛豆角和盐水花生,看细细的烟气腾起,闻着越来越浓的鸡翅香味……不知多少个黄昏就这样消磨过去。捧着圆滚滚的肚子往回走,打着饱嗝,头顶的杨树叶子哗啦啦响,一下子时光就成了过去时。
离开故乡,所有的分离都经过了争吵哭泣和决绝的铺垫,然后越走越远,在一个坚硬而陌生的地方慢慢扎下自己的根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