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前走突然看到令人感动的一幕。几个香港人在路边逗狗,有一只白色英俊的中型狗,乖巧地趴在一辆收废品小推车的纸箱上,特别白,美丽,聪慧,干净。一个银发优雅的拾废品阿婆温柔地抚摸着它,口中念念有词。白狗的表情姿态极其享受乖巧,一双睫毛很长的大眼温驯地眨着。旁边一个穿短裤的中年男子用粤语说:“好舒服吧,好舒服吧,你看它多舒服。”
另一只黑色杂毛很胖的狗——那真是我见过的最胖的狗之一,小腹直接坠地。胖狗特别热情,我甫蹲下,它立即大腹便便地走过来蹭我的膝盖。我刹那间觉得十分欣喜,有一种很温暖的感觉。有时,动物给予人的温暖,比人给予人的,还要深厚真诚。
我在想,当时住在北角的张爱玲,偶尔出门闲逛,是否也会遇到类似情景?
跑马地
第四天特意去了跑马地的那片墓地。张爱玲在《易经》里说的“此日吾躯归故土,他朝君体亦相同”的对联,今天依然挂在墓地大门的两边。
我从侧面一个极陡的楼梯走上墓园,刚走几步,就看见“小心有蛇”的警示牌,不由心里一紧。
这座墓园平时应当不大有人来,台阶上落满了不知名的紫红色浆果,不小心踩上去,紫水四溅,充满着一种悲剧性的气氛。越往上走,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奇怪的事发生,但我总觉得四周阴嗖嗖的,许是心理作用。栏杆扶手极低,因此此时如果被一双不知名的手推下,必然危险。
“碧绿的山上嵌满了白色的墓碑,从大道一路伸展到晴空里。”张爱玲在《易经》里这样写,现在这里仍旧相同。
《易经》的注释说,跑马地,曾经叫Happy Valley。当我行走于香港这个城市,无时无刻不感到它将英语“本地化”的可爱。在英国时就对“士多啤梨”这个词印象颇深,因为在唐人街的菜单上屡屡看到。请教香港同学,他们一步步对我解释,从草莓的英文strawberry开始,到广东话发音的strawberry,再到音译变成“士多啤梨”。在香港本地则更能见到许多有趣的细节,让人体会到殖民历史之深。
跑马地位于湾仔区。湾仔在张爱玲的时代,是情色娱乐场所聚集区。《沉香屑第二炉香》里学生们后来都觉得安白登是色情狂,因此说他是不是平时“去湾仔”。
在《沉香屑第一炉香》的最后,张爱玲描写了湾仔新春市场。当时的湾仔,据张爱玲所说,“地段既偏僻,又充满了下等娱乐场所”。但是今天的湾仔,却似乎已不是这样。
路过球场,也是张爱玲曾写过的,绿茵茵的草坪,空寂无人的场地。由于我去的时候是晚间,所以整个球场空无一人,只有昏黄路灯下的寂寞,诉说着这个城市不那么轻易被改变的历史。这也是香港比较吸引人的地方,或许也是张爱玲在信里写到自己非常喜欢香港这个城市的原因。它不掩饰历史。这个狭小的都市像吸水海绵一样,浸润了自己所能接触的一切文化和气质,然后,形成了某种自己的东西……
于北角或湾仔徜徉,常能看到香港恐怖片中经常出现的老楼。那种旧而阴森的单元楼,有时呈回字形,有时甚至连屋顶都是斜的。泛霉的墙面,斑驳的旧渍,诉说着千万不可知的市民的历史。眼前的世界,突然涌进纸上的世界,正是这纸上的东西让生活不再那么枯燥。
路过鹅颈街市。香港的街市就是菜市场的意思。很喜欢那种腥气、丰满、新鲜堆积起来的热闹。去一家卖碗的店很想买一打碗带回,站着看了五分钟,实在难以割舍,但因行李箱实在太小,难以有空间带回……临走的时候坐在摊旁的带狗香港主妇对我微微一笑,我回之,再一次感到香港这个城市没有外界传言的那么冷漠。
尾声
“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就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的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人都是孤独的。”
她在《烬余录》里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