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是张爱玲离开上海到香港后用英文写的第一部小说。1953年出版后,她主动寄了给胡适。1955年胡适回信,对《秧歌》评价甚高:“写的真细致,忠厚,可以说是写到了‘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今年我读的中国文艺作品,此书当然是最好的了。”
对于《秧歌》以及一年后发表的同为长篇的《赤地之恋》,张爱玲写的序和跋里都隐约看得到写作者期待被外界了解和接纳的那一点急切,这和上海时期的张爱玲似已有了差别。1944年她在上海参加一个女作家聚谈会时,曾回答取材范围的问题,自信“女人在活动范围上较受限制,幸而直接经验并不是创作题材的唯一源泉”。但在香港写这两本小说时,张爱玲显得不像从前那样“无所谓应当”。
此时张爱玲已放弃在港大复学的打算,因为想到日本找工作,又错辞了尚在争取中的奖学金。她得到为美国新闻处翻译《老人与海》等文学作品的差事,并因此认识了对她后半生影响颇大的美新处的宋淇和麦卡锡。但翻译只是临时生计,张爱玲想用英文写作来进入美国文坛。《秧歌》中文单行本先由香港今日世界出版社出了,一年后英文版才经麦卡锡促成在美出版。《秧歌》的后跋里,张爱玲开头即写道:“我想借这个机会告诉读者们我这篇故事的来源。这也许是不智的,认为一件作品自身有它的生命。解剖它,就等于把一个活人拆成一堆脏腑、筋肉、骨骼,这些东西拼凑在一起也并不能变成一个活人。”但接下来,她仍旧还是为小说里的重要人物和情节一一说明来处。1954年10月,用中文写的《赤地之恋》由香港天风出版社出版,张爱玲写了篇三五百字的《自序》,仍在强调作品和真实之间的关系。“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的加上一句:‘这是真事。’仿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倍。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大约她也是想要说明此书并非如外界传言,是美新处给她下单的定制作品。
1955年11月,张爱玲由麦卡锡作保,搭乘“克利夫兰总统号”邮轮赴美。在谈到为什么张爱玲没有去伦敦投奔此时还在世的母亲时,宋以朗说:去英国的签证很难拿到,况且她也没有生存来源。而《秧歌》出版后,麦卡锡为她在美国找好了出版经纪人,《纽约时报》等报刊也发过对她的书评。在这个时候,张爱玲对于英文写作仍是有自信和期待的。
1956年3月,张爱玲获得新罕布什尔州彼得堡的麦克道威文艺营写作补助,在那里写成《粉泪》英文版。更大的人生变化是她在这里认识了和布莱希特关系密切的德裔左翼作家赖雅(Ferdinand Reyher),不到半年两人即在纽约结婚。
到美国后的40年,尤其在丈夫赖雅去世之后,张爱玲基本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比上海时期更甚——那时候她还去参加女作家座谈会之类的活动。庄信正说,张爱玲怕与人来往,怕接电话,也怕收到信,因收了便要回,对于“一封信要写好几天”的张爱玲是一大心理负担。日常与她保持通信的,其实也只有几个较为亲近的友人:宋淇、邝文美夫妇、夏志清、庄信正。即便如此,她仍有几年才拆看一次信件的“荒唐行径”(张爱玲语),甚而在去世后,她的遗嘱执行人林式同还发现有些信件一直没有拆封,或者写好的回信并没有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