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斯缓缓来到屋外,在古潭村这一块天地之上仿佛笼罩了一层灰色的面纱,一切都开始变得混沌,甚至看不出日月星辰,分不清白天黑夜。
黎斯和吴闻在村长童百泉家借住。黎斯翻来覆去睡不着,耳边是淅淅沥沥的雨声,黎斯想起了来古潭村的初衷……沈柔。
是啊,丁老财和孙寡妇的死太突然了,没有一点时间容得他去寻找沈柔的下落,她也在这片烟雨朦胧中吗?
沈柔的音容笑貌在脑海中闪现,然后渐渐暗淡,最后只剩下含笑的话声:傻瓜,你可还记得迦陵频伽吗?
古潭村的第二日,九月初二,雨。
不知是什么时候黎斯睡着了,昏昏沉沉里听到唧唧喳喳的鸟鸣,伴随狗吠和人吼声。黎斯睁开眼,院子里童杰正朝着一棵枣树呲牙咧嘴,旁边一条杂毛老狗。枣树枝头站着一只小鸟,尾巴是红色的,脑袋和身子是黄色和蓝色,跟一人一狗吵闹个不休。
不多会儿出来个老妇人,拽走了童杰。老狗扫了扫尾巴打盹去了,小鸟成了胜利者,耀武扬威地高亢歌唱。
黎斯靠在窗边瞧得热闹,吴闻来了:“大人,你面色很差啊,昨晚没睡好?”
“也是,沈柔姑娘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童百泉从正堂里走了出来,像是被小鸟的叫声吵烦了道:“快点飞走!”
身后忽地人影一闪童杰又跑了来,尖声尖语地说:“爹,我帮你!”
童杰抡起一拳砸中枣树,小鸟哀鸣着飞走。童杰心满意足地笑了,童百泉不理会儿子,请黎斯一同去吃早饭。
好惊人的力气,黎斯心里暗道。
早饭后,黎斯回到丁老财家寻找线索。巳时时分,去报官的小三子来找黎斯:“大人,山路发生了坍塌,山石洪泥把路全封住了,只能等雨停了再想办法了。”
小三子垂头丧气地走了。
山雨短时间内不会停歇,黎斯身体愈发昏沉,一整天无精打采,等回到童百泉家时,童家已准备好了晚饭。黎斯望了望朦朦胧胧的天空,他已经分不出昼夜了。
吃了晚饭,黎斯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屋,估摸到了丑时,房外忽然有了轻微的动静。黎斯翻身而起,他发现墙外有个黑影一闪而逝,想跑?
黎斯跟随黑影来到村子东南角,一大片黑沉沉的坟地出现在视野里,无数坟头犹如一只只挺高了脑袋的仓鼠觊觎着人间的一举一动。黑影闯进坟墓最深处,黎斯提一口气冲到黑影背后,挥出一掌,黑影用手臂硬抗黎斯一掌。
两人一触即分。黑影脸上蒙着一层黑纱,五官都藏在了黑纱后面,看来这人早有防范了。黑纱人身体魁梧强壮,跟牛嫂提及的杀人疯子相似。
黑纱人从黑衣后抽出了一把泛着冷光的砍刀,跟五年前的杀人疯子一样,黎斯愤然瞪着黑纱人,冷冷道:“果然是你,你就是五年前在古潭村行凶的杀人凶徒!丁老财、孙寡妇也是被你所害吧!”
黑纱人一言不发,举刀就劈。黎斯双臂撑住躯体,双脚横扫黑纱人,黑纱人撤两步,抡起密不透风的刀光罩住黎斯,黎斯则绕着黑纱人如泥鳅般缠斗,两人你来我往转瞬便战了七八十回合。
黑纱人体大身重,而且手持一把分量不轻的砍刀,缠斗近百回合后已变得气喘吁吁,再用一招“力劈华山”欲直截了当把黎斯劈了。黎斯钻到黑纱人背后,双手如电连点黑纱人三大穴,用力扯断了绑在脖后的面纱。
“你这杀人狂徒,今晚我就要看一看你的真面目。”
黑纱须臾间从发间落到眼眉、从眼眉落到鼻翼,黑纱下露出了他的真面容……细长的双眼,倔强的嘴唇,还有再熟悉不过的深邃眸光!黑纱后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黎斯……
黎斯眼中的世界在颠覆、扭曲,他发出凄厉的喊声轰然倒地。
在意识离他远去的最后一瞥里,黎斯看到另一个他眼神里流露出无尽的孤独和迷茫,亦如自己。
这个世界怎么了?
浑浑噩噩的冗长的梦里,一个个泛起的梦的泡沫,他看着梦被一个个戳破,流出了浓浓的伤痕和记忆,泡沫梦境的尽头是晦涩的朦胧,他醒来了。
耳边是唧喳的鸟叫声,伴随着狗吠和人吼。窗外还在下着雨,他走至窗边,院子里童杰朝着枣树呲牙咧嘴,旁边有一条杂毛老狗,枣树枝头立着一只小鸟,尾巴是红色的,脑袋和身子是黄色和蓝色,小鸟跟树下的一人一狗吵闹不休。
很快,一个老妇人拽走了童杰,老狗睡觉,小鸟独自歌唱。
吴闻从旁边走了过来,说:“大人,你面色很差啊,昨晚没睡好?”
“也是,沈柔姑娘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童百泉来了。他冲着小鸟喊:“快点飞走!”
然后童杰奔来:“爹,我帮你!”他一拳打在枣树树干上,小鸟害怕地飞走了。
在纷飞的落叶里,黎斯走了出去,所有的场景和发生的故事跟已经过去的昨天清晨一模一样。
九月二号的清晨……又回来了?
像是掉进了时光轮回中,黎斯摸着脸道:“是我做了一个噩梦?还是我还在梦里……”
大脑停顿,黎斯没有思考的方向。早饭桌上吴闻跟其他人神情自若,难道他不曾接触这可怕的梦魇?
“大人,你怎么一口也不吃啊,多少吃点吧。”吴闻说。
黎斯喝了两口热汤,回忆经历的过程:自己发现了一个可疑的黑纱人,跟踪黑纱人去了坟地,双方大打出手,自己揭开了黑纱人的面纱却发现——黑纱人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巨大震惊后自己昏倒,醒来后发现回到了前一天,也就是九月二号。
无论从哪方面想都太荒谬了,不仅看到了另一个自己,还仿佛跌进了轮回漩涡回到了从前,这肯定是一个噩梦,跟发生的事恰巧重叠的噩梦。这类未卜先知的梦黎斯以前也做过,只是没这一次这么逼真。
食不知味地吃了早饭,黎斯锁定丁宅继续查案。大约巳时,门口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大人。”小三子来了,跟梦里的又一样,巧合吧。
黎斯看着小三子的嘴一张一翕,却压根没听清他说了什么,小三子说完就悻悻地离开了。
冷汗加上黏稠的雨水都贴在皮肤上,黎斯说不出地难受。吴闻发现黎斯的脸越来越苍白,过来说:“大人,你脸色太差了,回去躺躺吧,这边有我。”
黎斯顺从地点点头。
回到童百泉家,童百泉找来了村里的郎中。郎中姓邢,五六十岁年纪,留着山羊白须,他帮黎斯把了脉,一边捋着胡子,一边说:“身体有些虚弱,可能初来古潭村水土不服,不妨事,我开些顺气暖身的方子,吃一副就管用,以后就好了。”
童百泉立刻派人抓药煎药去了,黎斯吃了药,脑袋像装满了铅块,沉沉地睡着了。
这一觉睡到夜深人静才睁开眼。黎斯转头望着窗外雾蒙蒙的天色。倏地心头一动,神秘的黑纱人会不会如噩梦里那般再出现?
外面静悄悄的,唯一的动静是山雨冲刷廊柱的嘈杂声,看来什么黑纱人果然只是个噩梦罢了。之后黎斯又眯睡了一会儿,清晨很快来了。
黎斯洗漱完,跟童百泉一家吃了早饭。一瞥眼,黎斯发现童杰正举着筷子咿呀鬼叫,童百泉脸色一沉道:“吴嫂,不是让你别给他筷子了。他又不懂得用,别过会儿他恼了又把桌子砸坏了。”
“是,少爷把筷子给我。”吴嫂夺走了筷子,童杰生气地一拳头砸在桌上,砸出了一个坑。
“唉,你这孩子。”童百泉叹了一口气。
黎斯问童百泉:“令郎以前学过拳脚功夫?”
童百泉点点头:“是啊。我担心我百年之后有人会欺负他,就给他找了个师父,学点拳脚傍身。但不成想童杰学别的一点指望没有,偏偏练拳练脚一学就会,师父也夸他是个百年难遇的练武奇才,只可惜人傻,白白浪费了这一身的天分。”
童百泉流露出失望之情。
黎斯不想再勾起村长的伤心事,从童百泉家出来,吴闻小心翼翼不时回头张望,过了一个小巷,吴闻拉住黎斯说:“大人,其实昨天我有了一些收获,也有了新的嫌疑目标。”
“唔,快说。”
“我带你去见一个人。”吴闻同黎斯穿过小巷,古潭村平和安静,按道理村里应该家家养狗,但来到这儿后,除了童家的杂毛老狗,黎斯再没见过第二只狗,更没听过狗吠,黎斯有些纳闷,但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
黎斯和吴闻穿过了村中央的水潭,来到了村东。
中间巷前有一排高约三四丈的楸树,树下有四五间青石屋。最外面的青石屋旁一个四十岁年纪,身穿素裙的妇人向黎斯招手,黎斯一眼就认出了她,牛嫂。
牛嫂开了家门,吴闻当先,黎斯紧跟着进去了。
牛嫂家收拾得很整齐,黎斯问:“牛嫂,你男人和孩子呢?”
“他们父子趁乌么山冬雪前进了老山牙子,打些猎物卖了好过冬。”牛嫂说起自己的男人和儿子,脸上洋溢着自豪的神色,“他俩可是古潭村里最好的猎手。”
黎斯微笑着点点头。
吴闻说道:“牛嫂,你把昨个同我说的话,再跟大人讲一遍。”
牛嫂有些为难地看了看黎斯:“大人,我可以说。但我告诉你了,你可不能告诉别人是我说的,尤其是那个人。”
黎斯很好奇牛嫂所指的“那个人”是谁,便答应了她的要求:“放心,我不告诉别人。”
牛嫂放心地吐了口气:“其实吧,在丁老财死后,我就怀疑他了。因为就在前两天我见到‘那个人’刚跟丁老财吵了一大架,好像因为‘那个人’借了丁老财的钱却一直没还。”
黎斯跟上问了一句:“‘那个人’到底是谁?”
“呀呀,你看我这脑子,以为你早知道了。‘那个人’就是村长,童百泉。”牛嫂说话的动作像是一只不安分的喜鹊把尾巴扭来扭去。
“童百泉?”
“就是他,我听到他跟丁老财吵了一架,结果没三天丁老财就死了。”牛嫂像在说一个天大的秘密,“还有后来死的孙寡妇,这些年她跟童百泉暗地里鬼鬼祟祟的,啧啧啧,做了不少见不得人的事。”
黎斯挑了挑细长的眉毛,正色道:“这话如果没有真凭实据,可不能乱说。”
牛嫂以为黎斯不相信她的话,有些急了:“谁说没真凭实据了,我有啊。跟大人说实话吧,童百泉年初刚死的女人,你知道她咋死的吗?”
“童夫人?”黎斯在童百泉家的确没见过女主人。
“就是童夫人,她是被童百泉活活逼死的。童百泉跟孙寡妇那些个事,她早就发现了,但童百泉威胁说如果把丑事说出去了就把她,还有那个痴儿童杰一并赶出家门,赶出古潭镇。”牛嫂叹了口气道,“童夫人为了儿子才忍气吞声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但她偷偷告诉我了,因为我是她出阁前最好的朋友。”
黎斯将牛嫂的话存在心里。
吴闻提出了质疑:“等等。杀死丁老财的是一个武功高手,但童百泉并不会武功啊。”
“他是不会,但他那痴儿童杰会啊。”牛嫂道。
“没错,童百泉也说了,他儿子是百年难遇的练武奇才。”吴闻想起了童百泉的话。
从牛嫂家出来,吴闻道:“大人,你觉得怎样?”
黎斯想了想说:“牛嫂的话,还有童杰的武功,童百泉值得怀疑。”
“对了,在孙寡妇家里曾发现过一双大号足衣,走,去孙寡妇家。”黎斯言罢,跟吴闻二人直奔孙寡妇家。
古潭村,九月三日,雨不停。
孙寡妇家,吴闻将足衣找了出来,足衣内侧绣有一个“童”字,八九不离十属于童百泉,看来童、孙的风流事并非空穴来风。孙寡妇的尸身还摆在厢房里,虽关紧了门,但丝丝缕缕的毒臭依然飘了过来,令人作呕。
吴闻摸着头想了好久,突然兴奋道:“大人,我想明白了童百泉杀孙寡妇的动机。”
“说说。”
吴闻道:“依牛嫂所说,童夫人死后孙寡妇便不愿意再偷偷摸摸的了,她要求童百泉明媒正娶,但童百泉却顾及一村之长的颜面不愿意娶个寡妇,孙寡妇就要挟要把丑事公布于众,于是童百泉一怒之下杀人灭口。至于丁老财,则是纯粹的金钱冲突。因为无法还钱又被丁老财屡次三番逼债,童百泉便唆使儿子将丁老财猝杀。”
黎斯拍了拍吴闻的肩膀,给予赞许。吴闻推断得合情合理,既有足衣物证,又有牛嫂的人证,也算有证有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