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件你只有到了某个年龄阶段才开始考虑的事情,生育的残酷之处在于,一旦发现问题,留给你的时间窗口通常不长,尤其你如果已经需要并开始接受试管婴儿治疗。我的受访者中,在试管治疗上坚持了超过5年的极少,随着治疗的深入,你的精神状态、身体素质、经济实力、夫妻感情都会受到极大挑战。一位国内生殖科医生跟我讲起他那些“试管失败”的就诊者,他们之间最后的交谈往往是:“医生,这是最后一次了,这次不成功,我就去离婚。”而一位赴外试管的医疗助理告诉我,她会遇到试管期间离婚的案例,一位准备赴美试管的女顾客告诉她,“我已经离婚了,不过希望试管按计划进行,改为捐精,孩子是我自己的。”
对生育与年龄,在加拿大的妇产医学学会(SOGC)2010年通过的《临床指南》中,有专门的《高龄生育与生育力》一章。指南指出:“应该在女性二三十岁的时候告知其年龄相关的不孕,而其他的生殖健康问题,如性健康或者避孕是妇女健康保健主要的一部分。育龄期女性应当意识到,从30岁后期开始,其自然妊娠与辅助生育技术妊娠成功率(除非使用供卵)显著降低。因为35岁以后生育力的下降以及受孕所需时间的增加,大于35岁的女性在试孕6个月后就应该去不孕门诊就诊。”
事实上,近些年,担任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主任委员的北医三院院长乔杰经常在媒体上提到:每次看到门诊前长长的排队人群都觉得非常难过,按说人类生殖是一个很正常的过程。乔杰认为加强生殖健康教育很重要,而这种教育的内容,在某次接受采访时,她说:“我非常希望育龄夫妻尽早建立自己的生育计划,准备生育之后先了解生育的基本知识,确实在努力了一年没有结果的时候,要早一点到正规的妇产科或者是生殖医学中心去就诊,检查不孕症的哪个环节困扰了你的生育问题,之后医生会采取尽量简单、贴近自然的方法去帮助你,这些方法确实没有效果的时候,尽早采取辅助生殖技术,这样能在相对比较少的干预下得到一个健康的宝宝。”
生殖健康教育之外,就诊者遇到的实际问题显然要更多。比如,歧视,整个社会尚认识不到不孕症已经是一种高发的疾病,而且会将它等同于“性无能”,甚至归结为对家族的“诅咒”。因为害怕被歧视,大部分人羞于走入生殖门诊,大部分试管宝宝的家长把这件事当作了家庭的秘密,虽然目前看来,尚无证据显示由试管婴儿技术生出的孩子在生理或心理方面与其他孩子有任何不同。再比如,进行辅助生殖治疗时所需的生育证明文件–这类文件通常要求回到原籍地开具,而各地开证明的要求不同,有些地方还要求医院先开具不孕症诊断证书,“经常搞到要来回数趟,花费巨大的时间、精力。”
从取卵到移植,即使最顺利的流程,花费也会超过2万元,医保是否应该全部或部分地负担就诊者的费用?这同样是个问题。在接受我采访的医生中,对此的答案也并不统一。支持者举出日本的例子,在日本,符合一定条件的夫妇可以免费接受至少一次的试管婴儿治疗;也有人指出,辅助生殖治疗目前“价格昂贵,成功率尚低”,由公共财政负担的话,也许尚不到时机。不过,双方都支持对失独的不孕症就诊者提供经济资助,毕竟,那些人通常经济状况并不好。有医生甚至提到,是否对他们(失独者)可以使用某些更具可操作性的供卵政策,毕竟,“对这些人来说,时间很重要。”
2008年,时任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主任委员的王一飞写道:“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在中国卫生资源配置中究竟应放在何种地位,如何在中国建立一个分级咨询、筛查与转诊的有效机制,如何在中国对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作合理布局,以充分发挥有限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每一个新技术的出现必然会带来一系列与之相关的伦理、法律、社会与资源分配的思考;每个国家也必须制定既符合国际共同准则又切合国情的规范与准则。然而,制定规范与准则的目的不是限制科学与技术的发展,而应为其健康发展提供宽松有序的支撑性政策环境。”
(感谢播种网、爱丁医生及日本英医院生殖中心在本文采访过程中给予的帮助)
本刊记者 李珊珊 发自上海 编辑 郑廷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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